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做好外出人員申報健康證明服務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證在川人員健康出行,經省政府同意,實行外出人員申報健康證明臨時措施,提供免費健康證明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對象和內容

(一)服務對象。所有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當地村(社區)管理的人員,如需跨縣域以上流動均可申報辦理。

(二)服務內容。居住地醫療衛生機構對申報人在開展流行病學史調查、測量體溫的基礎上,為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出具《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附件1)。

(三)服務機構。申報人員所居住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二、信息共享和結果互認

(四)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用工單位均須認可。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製的健康申報證明,不得另行設置限制人員進入本區域的門檻。

(五)省大數據中心統一建立外出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網上服務平臺,方便用人單位查驗。

(六)健康申報證明的省際間互認有關事項,另行通知。(下轉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三、組織領導和實施分工

(七)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明確分管領導和牽頭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成立工作專班,落實各方責任,確保工作有序開展。要統籌調配口罩、消殺用品等醫用物資,保障服務機構需要。

(八)任務分工。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收集彙總跨縣域流動人員信息,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定服務機構、統籌調配醫務人員,鄉鎮(街道)負責組織服務對象到現場有序候檢,做好防護措施。交通運輸部門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保障。

(九)宣傳動員。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組織鄉鎮(街道)將健康證明服務申報事宜通過多種有效方式告知外出人員。

四、實施證明時間

(十)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為止。

附件:1.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

2.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操作指南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操作指南詳見天下廣安APP)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