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4日讯(记者 葛金鑫)14日,省工信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的公告,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调整业务办理方式,通过“网上办”“延期办”“我帮办”“暂缓办”等措施,积极开展“不见面”服务,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及时提供优质便利的政务服务。
省工信厅2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目前,省工信厅职责范围内的23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无线电、民爆、盐业、监控化学品、科技、散装水泥等6个领域)已全面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为100%。疫情防控期间,欢迎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j.gov.cn),在首页“部门导航”栏目内选择“黑龙江省工信厅”,跳转新页面后再点击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附表)进行网上办理。
行政许可到期如因故不能“网上办”的可“延期办”。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社区封闭,被集中隔离、收治,厂区封闭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办”的,许可持有者(指持有省工信厅发放的无线电、民爆、盐业等相关许可)可拨打本公告附表中对应联系电话进行报备,许可有效期可临时延长至特殊因素结束,然后再进行“网上办”。临时有效期计入换发许可的有效期。
对疑难情况提供电话咨询实现“我帮办”。考虑疫情期间外出查阅资料不便等因素,如果在办理政务事项过程中,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的,请拨打附表中各事项对应联系人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将提供具体的咨询帮助。
对时效要求不强的日常工作建议“暂缓办”。因疫情防控期间的情况特殊,对时效要求不急的日常工作,建议暂缓办理。期间可密切关注省工信厅网站,省工信厅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政策,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积极为政务服务事项以外的日常工作办理提供网办便利。
省工信厅政务服务事项一览表
<table> <tbody>序号
事项名称
工作联系人
1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胡英男,电话:13313693810
2
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3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4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5
设置、使用卫星地球站审批
6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审批
7
电台呼号指配审批
8
无线电设备进关核准
9
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的选址定点
10
无线电监测
1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赵继明,电话:13796636766
12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13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年检
14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
15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张世博,电话:13945137456
16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董伟,电话:18545110393
17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18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19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20
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目的许可
21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张江,电话:15754500532
22
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
23
授予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科学进步奖,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李志刚,电话:1310161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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