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首都機場1月10日及以後暫存物保存期延至90天

從即日起,首都機場對1月10日及以後的安檢暫存物品保存期延長至90天。待疫情結束後,安檢暫存物品保存期將恢復至原來的30天。

今年春運期間,受疫情防控影響,部分旅客對出行計劃作出調整,使得原先從首都機場出行時暫存的物品面臨逾期風險。為了更好地解決旅客實際困難,妥善保管旅客在通過安檢時暫存的物品,首都機場將對春運首日(1月10日)以來的旅客存放物品由原來的30天保存期延長至90天保存期。對於保存期滿30天且仍未領取的物品將統一存放,並單獨做好臺賬記錄。

對即將滿90天的暫存物品,首都機場將在物品存放到期前3天,主動聯繫告知旅客以便及時領取。旅客可攜帶物品存放單據及有效身份證件前往相應航站樓領取暫存物品。如本人不便領取,也可委託親屬朋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物品單據電子版和物主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電子版進行代領。

需要注意的是,延期存放的物品務必提前3天進行預約領取,旅客可撥打010-64556749(3號航站樓)、010-64598249(1號和2號航站樓)進行預約或諮詢相關服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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