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放假在家,工資如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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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放假在家,工資如何發放?最近大家對這個問題都比較關心。

1、對國務院通知延長的三天假期,工資正常發放基本沒有爭議,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2、2月2號之後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怎麼發放,才是問題的焦點。在崗或家上班的,屬於提供了正常勞動,應該正常發放工資,這個應該也沒有爭議;沒有上班的,到底應該如何發放工資?這個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每家企業的做法可能不同,目前也沒有統一的規定。

3、就我們公司而言,以績效工資為主,固定工資不高,所以工資正常發放。有些行業,比如餐飲業、旅遊業、娛樂業、大型商場等目前基本處於停業狀狀態,不營業就沒有收入來源,這種情況下,沒錢發工資可能都很正常。

據瞭解,有些企業可能對放假期間的工資採取降薪的措施,個人認為,企業暫時沒有收入來源,臨時降薪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對於賬上沒有資金的企業,可能要面臨欠薪的問題了。

4、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基本上各行各業都受影響,居民收入肯定也會因此受到影響,但只要大家齊心協力,沒有過不去的坎。


金典財稅


正式單位還好一點,可以發個最低保障工資,像我們家的狀況就很慘了,我是拿提成工資,沒有保底的,不上班就沒有錢,家裡養的出租車,從有這個疫情,因為家裡🈶️孩子,父母和我也都擔心,所以從過年一直到現在,車都是停的,就是一分錢掙不到,還要每天賠錢,本來我們都有趁著過年好好掙點錢,這下好了,不但沒掙到,還倒愛好老本,也不知什麼時候是個頭呀


鄭好77


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斷),企業應當給予勞動者必要的假期,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馬桶GAI


疫情來的突然 我想有五險一金還可能在家有工資可發 但農民工 服務員 紡織工 勞保工 許多應該都沒有工資


咱們一家在農村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疫情期間放假在家,有些企業是有最低保障工資的,而有些企業是賺提成工資的沒有最低保障工資,有些崗位是可以在線工作的,對從事這些崗位的人來說,他們應該是可以拿到全勤啊什麼的綜合工資,如果沒有在線辦公,那麼你有最低保障工資的話也是可以拿到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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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江浩


此次疫情是全國性的,工資發放還是根據你所在單位的情況而定吧!我個人覺得不管單位發與不發,我們都應該理解!畢竟我們也沒為老闆創造效益不是嗎?最後祝願本次疫情早點結束。我們也能早日迴歸正常生活。


檸檬小鯉魚


這個具體看各公司的安排與政策,我的朋友在深圳工作在公司做報關,都是在家辦公,一天補貼400元,直到正常辦公。不同崗位不同行業的工資報酬是不一樣的。


詩意析居


我個人覺得正式單位都會正常發放,那像我們這些打工的就很難說,疫情影響了復工,年後的訂單也就不用說了。很多時候可能不會像正式單位那樣正常發放。


三姐生活記


支付寶轉賬支付很方便啦!還有優惠政策。


謝樓誠億


國家公立單位,工資按正常上班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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