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和“SARS-CoV-2”分不清?這裡講究多!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世界衛生組織日前宣佈新型冠狀病毒所引發疾病的英文名為“COVID-19”,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宣佈這種病毒的英文名為“SARS-CoV-2”,但相關負責人強調“這一名稱與SARS疾病之間沒有關聯”。

那麼,傳染性疾病和病毒的命名有什麼講究呢?這篇文章給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COVID-19”和“SARS-CoV-2”分不清?这里讲究多!

疾病命名有原則

2月11日,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在瑞士日內瓦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為“COVID-19”。

在世衛組織總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譚德塞說,“我們現在將這一疾病命名為‘COVID-19’”。它是2019年暴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所引發疾病的簡稱,即CO代表corona,VI代表virus,D代表disease,19代表2019年。

譚德塞解釋說:“在世衛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以及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共同指導原則下,我們必須找到一個不涉及地理位置、動物、個人或人群,同時方便發音且與疾病有關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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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在瑞士日內瓦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為“COVID-19”。新華社記者陳俊俠攝

2015年,世衛組織等機構提出了對新發現傳染性疾病命名的指導原則,提倡使用中性、一般的術語代替人物、地點、動物、食物和職業的名稱來命名。

這是因為過去一些傳染性疾病的名稱曾導致汙名化和其他不良後果。

——比如2009年,“豬流感”這個名稱曾讓一些國家“談豬色變”,甚至限制豬肉貿易、下令屠宰生豬,後來世衛組織宣佈這種疾病的正式名稱為甲型H1N1流感。

——再如2012年在中東一些地方出現的“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由於疾病名稱中含有“中東”這個地理名稱,曾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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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後,國際科研人員在分享相關信息時曾使用多個不同的英文名稱。世衛組織宣佈的新名稱“COVID-19”包含冠狀病毒、2019年等要素的英文簡寫,較易拼讀。

世衛組織說,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冠狀病毒相關疾病,新名稱可提供一個標準格式。

冠狀病毒新成員

一種疾病的名稱與引發這種疾病的病毒名稱不一定相似。

——有時二者類似,比如麻疹與麻疹病毒;

——有時病毒名稱源於其他方面,比如鼻病毒、腺病毒等根據感染宿主部位而得名。

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11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宣佈,新型冠狀病毒的英文名為“SARS-CoV-2”。

美國《科學》雜誌網站12日報道說,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冠狀病毒研究小組主席約翰·齊布爾表示,他們是根據基因測序等方面的分類學研究提出這個名稱,“這一名稱與SARS疾病之間沒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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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四川省遂寧市疾控中心檢驗科檢驗師彭優在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提取。新華社發(鍾敏攝)

鍾南山院士9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曾表示,新型冠狀病毒與SARS冠狀病毒是同一類,但不是同一種。

基因測序等研究結果顯示,新出現的這種冠狀病毒與SARS冠狀病毒同屬冠狀病毒科的β屬冠狀病毒。

冠狀病毒研究小組在預印本網站bioRxiv上貼出一篇論文,介紹了他們對這種病毒的分類依據。

研究人員說,它是冠狀病毒群體中的一個新成員。目前已知可感染人類的冠狀病毒共有7種,可引發較嚴重疾病的冠狀病毒有曾在2003年肆虐的SARS冠狀病毒,以及前幾年影響沙特阿拉伯、韓國等地的MERS冠狀病毒等。

“COVID-19”和“SARS-CoV-2”分不清?这里讲究多!

1月29日,在上海,工作人員在演示新型冠狀病毒mRNA疫苗研發實驗過程。新華社記者丁汀攝

有媒體報道,一些專家對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提出的這一名稱持不同意見,正在商討能否推動重新命名。(記者:李雯;編輯:錢錚、胡丹丹、黃堃、金正、周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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