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江安民政局创新细化“7项举措” 全面护航干部职工疫情防控

宜宾:江安民政局创新细化“7项举措” 全面护航干部职工疫情防控

2月2日,宜宾市江安县民政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职工上下班防护工作的特别提示》,创新细化7项具体措施,全面保障干部职工上下班疫情防控和生命安全。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体温在37.2°C正常指标以下方可正常上班;凡体温检测达37.3°C者,须庚即到发热门诊复检诊治,局办需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建立不正常体温记录制度。

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反馈是否在近14天内到过湖北省及其他疫情高发区,或密切接触过湖北省等疫区返乡人员;如有上述情况,请及时报请主要和分管领导同意后,采取自我居家隔离,局办负责做好相关登记。

三、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和通风换气,经常性使用75%酒精消毒液对办公室门把手、频繁使用设备和接触区域等进行擦拭消毒,每次进出办公区域或接触来访群众后要及时消毒处理,尽量避免与来访群众的肢体接触。

四、因疫情防控物资有限,请全体干部职工节约使用,防护口罩可采取蒸汽和酒精消毒处理后重复使用,废弃口罩按相关规定分类处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将在上午下班后和下午下班后进行一日两次84消毒液喷雾消毒处理,请各股室确定每日值守人员,待消毒后完成后方可离场。

六、要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到出门必戴口罩,到家首先消毒,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与行人交流接触,避免病毒携带。

七、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服从局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保持电话畅通,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可在确保疫情防控需要和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行错峰上下班,按请假程序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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