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落實北京市促防疫穩增長政策 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海淀區落實北京市促防疫穩增長政策 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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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 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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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於

印發本區落實北京市促防疫穩增長政策

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地區)辦事處,

各委、辦、局,區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

現將《海淀區關於落實北京市促防疫

穩增長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

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海淀區關於落實北京市促防疫穩增長政策

加大力度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認真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5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7號),進一步加強防控能力建設,解決企業經營困難,結合區域實際,特制定以下具體措施。

一、鼓勵企業科技防疫

(一)支持企業科研攻關

對從事新冠肺炎快速檢測試劑、疫苗、創新醫療器械或特效治療藥物研發的企業,給予不高於300萬元的研發支持。(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趙媛;聯繫電話:88499405)

對從事新冠肺炎快速檢測試劑、疫苗或特效治療藥物研發的科研帶頭人及其團隊優先評選海英人才並給予相應支持和獎勵,同時在國家級、市級人才工程(計劃)工作中予以優先推薦。(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孫雪晴;聯繫電話:88498597)

對獲得國家級防治新冠肺炎的科技攻關項目應急立項的項目單位,採用前資助方式給予不高於500萬元的配套資金支持。(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孫猛;聯繫電話:88497927)

(二)激勵企業參與技術防疫

對積極利用人工智能、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和信息化系統等,將其實際應用於大規模疫情防控,對提高疫情防控、生產經營和城市運行效率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經相關部門評定後,給予不高於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王本祿、李楠;聯繫電話:88498131、88498706)

應急生產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人體測溫儀、額溫計、負壓設備、呼吸機、消殺用品等防疫物資的企業,經相關部門評定後,給予不高於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趙媛;聯繫電話:88499405)

(三)實施疫情防控應用場景計劃

聚焦疫情防控中的“查、測、防、治”等四個環節和疫情期間民生關切的“工、教、購、娛、宣”等五個方面,發佈新經濟企業科技賦能疫情防控的應用場景機會清單,協助供需雙方實現信息共享和對接交流,並加大政府採購和場景應用力度。對疫情防控期間向社會免費開放線上診療、心理諮詢、授課輔導、在線辦公等方面資源,以及在防疫設備、檢測治療藥物、疫情智能管理等方面有創新優勢的企業,優先納入場景應用支持計劃。(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崔巔博;聯繫電話:88499343)

二、減輕企業經營負擔

(四)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和物業費

對承租區內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且物業由區屬國有企業管理的中小微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和出租方認定,除按市級政策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外,另免收該月的物業費;對承租用於商務辦公且物業由區屬國有企業管理的中小微企業,除按市級政策將2020年2月份房租減免50%外,另將該月物業費減免50%。(對接部門:區國資委;聯繫人:楊曉美;聯繫電話:88498532)

對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特色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創業基地、文化產業園、視聽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勵在京中央企業參照執行。(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侯碩、曹雪鷗;聯繫電話:88497200、88499091)

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侯碩;聯繫電話:88497200)

鼓勵各商業服務業企業對實際入駐商戶予以租金減免。對於減免商戶租金的商業服務業企業,給予2020年海淀區消費升級資金重點支持。(對接部門:區商務局;聯繫人:韓東旭;聯繫電話:88498196)

(五)延長合同履行期限

對已與區屬國有企業、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接部門:區發展改革委;聯繫人:黃琪;聯繫電話:88494886)

(六)保障企業和項目開復工

落實“四方責任”,主動做好對企業防疫工作服務指導,全力幫助復工企業、開復工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採購急需防疫物資。(對接部門:區商務局;聯繫人:張威;聯繫電話:88496569)對疫情期間承擔較高防疫成本開工生產的企業或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在2020年第一季度對主導行業、主要領域“穩增長”貢獻突出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疫情防控經費補助。(對接部門:區發展改革委;聯繫人:周燕燕;聯繫電話:88498366)

對納入區政府指定集中觀察點且信譽良好的住宿企業,給予提升基礎衛生條件方面一次性獎勵。根據防疫期間企業集中住宿需求,搭建供需信息對接平臺。(對接部門:區文化和旅遊局;聯繫人:周輝;聯繫電話:82785106)

三、加大企業金融支持

(七)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

對疫情期間向中小微企業提供首筆信貸業務的駐區金融機構,給予首筆貸款金額2%的補貼,對單家機構或網點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疫情期間向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的金融機構,出現信貸損失的,按本金的20%至70%予以補貼,對單家機構或網點的補貼上限為500萬元。(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楊琴;聯繫電話:88497661)

(八)提高融資便捷性

開闢貸款發放綠色通道,協助疫情期間還款有困難的科創企業展期還款或續貸。(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楊琴;聯繫電話:88497661)

率先試點使用基於區塊鏈的供應鏈債權債務平臺,為參與區政府採購和區屬國有企業採購的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陳琦斐、李楠;聯繫電話:88498261、88498706)

對開展確權融資業務的企業給予基準利率50%的貼息,對單家企業的補貼上限為50萬元。(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楊琴;聯繫電話:88497661)

對入駐北京市企業續貸受理中心且開展續貸業務超過20筆(含)的金融機構,按照0.5萬元/筆的標準予以獎勵,對單一金融機構的獎勵上限為20萬元。(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賴俊宇、徐利燕;聯繫電話:88497560)

對入駐北京市企業續貸受理中心開展續貸業務的駐區金融機構,按照貸款金額的1%予以補貼,對單一金融機構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入駐北京市企業續貸受理中心開展續貸業務的駐區融資擔保公司,按照擔保金額的1%予以補貼,對單家融資擔保公司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賴俊宇、楊琴;聯繫電話:88497560、88497661)

加快推動設立規模為5億元的海淀區政府應急轉貸引導基金或續貸基金。(對接部門:區財政局;聯繫人:劉傳揚;聯繫電話:88488616)

(九)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對高新技術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發行並符合國家重點戰略方向的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給予50%的中介費用補貼,對單家企業的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對擬上市企業,參照該標準給予支持。(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楊琴;聯繫電話:88497661)

對通過併購貸款融資的企業,付息後按基準利率的40%予以補貼,補貼上限為200萬元。(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李冬;聯繫電話:88496397)

發揮國有資本撬動作用,繼續推進總規模達100億元的紓困基金的運作,按照市場化運作、一企一策的原則,為區域內有需要的優質科技型上市公司提供資金支持。(對接部門:區國資委;聯繫人:邵永旭;聯繫電話:88497312)

(十)做好企業掛牌上市服務

鼓勵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針對直接參加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響的駐區上市公司加大服務力度。對疫情期間股票質押協議到期且存在還款困難的上市公司,鼓勵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給予展期3至6個月的支持。在2020年3月底前,兌現本年度區級企業上市支持補貼資金。(對接部門:區金融辦;聯繫人:楊玉平、李冬;聯繫電話:88493426、88496397)

四、強化企業精準服務

(十一)為防疫企業開闢“綠色通道”

為具有生產經營能力的防疫物資企業開闢許可審批綠色通道,對營業執照發放、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備案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一站辦理、一個環節、一天領取”的“三個一”政策。(對接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繫人:陳銳;聯繫電話:82692034)

(十二)提供糾紛調解等法律服務

加強對受疫情影響的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行政指導,協助企業快速處理消費者需求,緩解平臺企業退票退費類投訴處置壓力。(對接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繫人:陳銳;聯繫電話:82692034)

實施民營企業應收款登記,對存在拖欠貨款與工程款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區屬國有企業,要求其限期支付。(對接部門:區科信局;聯繫人:吳茜、曹雪鷗;聯繫電話:88499649、88499091)

組建中小微企業法律服務團,提供法律問題諮詢、案件代理、“法治體檢”等最直接的法律服務。建立公證工作企業服務制度,開闢辦證“綠色通道”,實施“不見面”公證辦理。(對接部門:區司法局;聯繫人:師鋒;聯繫電話:62641148)

(十三)創新監管方式

對疫情期間未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開展經營活動,但可通過電話取得聯繫、能夠遠程配合開展投訴舉報處理及抽查檢查的企業,不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市場主體辦理登記申請時涉及市場主體經營決策類個性化信息的決議、協議、章程以及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等內容,試點通過告知承諾制方式免予審查。(對接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繫人:陳銳;聯繫電話:82692034)

(十四)強化智慧政務服務

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區塊鏈技術在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全面應用,降低企業審核審查和交易成本。(對接部門:區政務服務局;聯繫人:陳鐳;聯繫電話:52808029)

(十五)加強防疫期間專項服務

加強對防疫期間中央及市級出臺的各項支持政策的線上宣傳和解讀。發揮企業熱線“一站式”諮詢和服務效能,實現對企業疫情防控、政策申報等訴求的實時響應和快速解決。(對接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繫人:陳銳;聯繫電話:82692034)

協助轄區企業申報中央和市級各類專項支持,為其用足用好各項政策提供保障。(對接部門:區發展改革委;聯繫人:張浩;聯繫電話:88498266)

五、附則

以上政策適用於在海淀區註冊、納稅、納統的企業。以上政策中的“中小微企業”,特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微企業。

凡市區兩級共有的政策,企業只能選擇其中一級進行申請,不得重複享受同類補貼支持資金。

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補貼政策的企業,除將獎勵補貼資金全額收繳外,三年內不準其申請區內各類補貼獎勵資金,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具體措施中有明確期限規定的除外);由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其他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12日印發

1、《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5號)

2、《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7號)

以上是相關政策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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