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對土地確權後多出來的土地進行收費,但每個村的收費標準還不一樣,說說你的看法?

黑土農夫敏哥


農村對土地確權後多出來的土地進行收費,這種收費行為屬於地方政府或者村委會的違規行為,村民可以依法向國家上級土地管理部門投訴申請維權。


農村土地確權後為什麼會多?往往存在幾種情況:

一、好土一畝頂一畝,差土一畝頂兩畝。

二輪承包時,承包戶承包的土地可能因為土質不好,或者土地邊遠,同樣的土地面積沒有人願意承包,那麼分得土質差的承包戶,發包方就有可能將承包面積增加,也就是說,承包一畝差土,得兩畝的面積,一畝當兩畝。當然這只是舉的例子,原來承包分配土地的時候,這種現象非常多,否則,人人都想分離家近的肥土,邊遠的瘦土誰也不願意承包,所以,出現了土地證上記錄的畝數少於土地的實際畝數。

二、承包面積測量出入。

原來很多地方承包土地,由於工作量大,很多地方是沒法一塊一塊土地具實測量的,很多土地都是用肉眼估計承包,大約預估一個畝數,只能少不能多,填報上去,所以,出現了現在確權具實測量數據與原來承包數據不符。


三、土地轉讓互換承包數據變化。

農村的土地從二輪承包到現在,經過幾十年變化,很多農民的土地賣的賣,換的換,有些土地少的買了別人的土地面積就增加,有的用差土換好土,面積就增加。所以,農村土地面積確權很多人的土地測量出來土地面積會比以前多。

那麼土地確權發包方收取多出來的土地面費肯定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首先,無論農民的土地是怎麼多出來的,經過幾十年的承包經營事實,都應具實確權,不應該收取承包人的承包費,即使有責任,也是原發包方的責任,農民作為無過錯方,是不應承擔這種費用收取的。


其次,土地確權不是重分土地,不能收費。國家明確規定,我國土地承包政策保持長期穩定不變,土地確權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對農民這幾十年來土地承包數據的變化進行重新登記確確認,登記原則不是按原承包數據,而是具實登記確權,如果按原二輪承包數據登記確權,現在的土地確權就毫無意義,為什麼要重新登記?因為這麼多年來,承包土地發生了很多變化,所以應具實登記確權並頒發土地證。

再次,收取多出來的土地承包費違法而且不合理。

國家政策規定,土地承包政策保持長期穩定不變,確權是讓發包方給承包人重新登記土地實際面積並頒發土地證,從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並不是讓發包方以確權為由違規找理由向農民收取承包費,這是違反中央一號文件和《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相關規定的。有違規收費情況,農民完全可以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及上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予以糾正,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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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這次土地確權,對農戶原承包的土地進行了測量和繪圖。由於當初分地時有地塄地埂,路邊草灘,這些在後來各家各戶整修改變,就造成很多承包戶的土地比原先多了出來。題主說有的地方對多出的土地要收錢,究競對與否要看各地政策咋定的,也許是當作了機動地處理。

我們在這次土地確權工作中,也遇到了這樣問題,我們把這些長出來的土地,按實際畝數確給了各家各戶,但沒有收半分錢。土地本是全體村民的,只要每家每戶情況差不多,群眾認可了也就沒有對與錯,村幹部就是為了村民服務的,村民們認為合理了就行。


李增喜3



為了我20


土地確權包括林地嗎


用戶3919813866770


每個村都有多出來的土地,這種土地俗稱機動地或者流動地。土地的租金都交予村委會。


豫見清雨


假如確權是為了收費,那就必須重心分田,重新確權,來一次真正的土改,公平公正實實在在的合理調整。否則要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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