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讓籤自願離職協議,不給補償,沒有籤的人被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有什麼辦法嗎?

壐孖


繼續正常上班,注意收集保留證據。時機合適到勞動局申請仲裁,提交證據,穩穩的讓它喝一壺!


OpenGui1


今年三月剛好經歷過,各種威脅,我們屬於文職人員,卻安排我們去外場當搬運工,並且是夜班12小時。公司害怕我們抓住把柄,讓我們當搬運工的郵件通過個人下發,通過領導助理來傳話威脅,說如果不在規定的時間自動起草離職工作流,那麼就去當搬運工,如果不去搬貨,那麼就當曠工處理!曠工三天當做自動離職處理!而且還威脅我們說考勤打卡機的打卡地址會給我們劃到外場去,就算我們天天來公司上班也打不上卡。然後已有身孕的我就這樣被迫離職了,現在待業在家等著娃出生!想過去告公司,但是走訴訟程序個人根本就和公司耗不起!所以我們部門人都選擇了放棄!公司為某物流公司。快遞被搞垮的那家,現在只針對快運業務了!!!!


情緒瀰漫1


正在經歷中,分享一下我的流程吧!公司7月30號通知要關部分店面,讓我們下月1號盤點打包好,人員要麼轉市場部(降崗降薪2000)要麼按勞動法解聘賠償,我們當場提交了要解聘賠償,等我們忙完關店後又告知我們全轉到市場部去(我們5人賠償金10萬左右),讓我們籤崗位調整表,我們也當場籤的拒絕,8月開始我們就處於空崗狀態,每天去打卡坐著(打了兩個半月的dota2),沒有任何安排和溝通,等到10月9號才發我們八月的工資1400元(工資每月20號發,社保倒是按時交),我們就去申請勞動仲裁,工資不按時發放和發放不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補償金(發了工資才有證據)申請法律援助免費的律師(農村戶口或家庭收入平均不到1600居委會蓋章就可以申請)律師會搞定一切,交兩份解除合同三日內交接工作通知給公司,我就不去打卡上班了,坐等12月25號開庭!


大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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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走仲裁,同時,在走仲裁的時候可以手機證據。

錄音

HR跟你談話的時候,一定會告訴你:“我建議你簽訂自願離職的協議,這樣的話我們會才出具離職證明書,沒有離職證明書,你是無法到下一個單位工作的........如果你不簽訂離職協議的話,你的工作會受到擠壓.......”

這一段話先要錄下來,這是非常有力的證明。

工作孤立截圖

斷網之後你找技術來處理,但是技術遲遲不響應,這是被孤立的證據;

你主動找上司,要求安排工作,但是上司不理會,然後你就可以截圖了;

當然,如果覺得截圖不夠正規,你可以通過發郵件的方式,郵件會被保存很久,而且比較有說服力。

同時,你可以採用法律取證的工具,取證工具上支持視頻/圖片,就是說,截圖是沒有問題的。

這些取證工具也不是很貴,100幾十塊就能用到了。

堅持上班

你要堅持每天打卡,並且拿到打卡記錄,OA系統通常會有打卡的記錄,證明你是上班了。

如果你不上班,那就是意味著公司可以辭退你了,所以不打卡這是這是萬萬行不通的。

反正一切要好像平常一樣。

不要被情緒影響,不要搞破壞

被公司這麼搞,心情不爽是肯定的。但是你不能被情緒左右,這個時候你要冷靜下來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如果這個時候你搞破壞的話,可能要賠償的是你了,甚至搞不好就去了。

這個時候你需要保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準備仲裁或者是起訴,這樣才對。之前發生過程序員刪庫跑路的事情,但是很快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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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讓員工籤自願離職協議,目的就是讓員工自己離職,公司不需要給補償,所以千萬不能籤這種協議。


公司對不籤自願離職協議的員工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其目的也是為了逼員工自己走,規避經濟補償金。

公司的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如果一定要給公司這種違法行為戴一個帽子,那就是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障‘’。


所謂“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設備條件,如有安全和舒適的辦公場所,辦公桌椅,辦公工具,崗位和工作內容等。如果公司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那麼勞動合同約定的辦公條件就不存在了;不給你安排工作,也就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名存實亡了,也可以屬於“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不管是未提供勞動條件,還是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你都可以以此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為了提高勞動仲裁的勝算,我們要保留必要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工資發放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等等能證明你們勞動關係和工齡的資料。同時,你們也要保留公司斷網和不讓你們工作的證據,比如公司領導的談話,斷網的視頻等等,以此作為以後仲裁的證據。

對公司來說,他們賭的是你們熬不起,賭的是你們不能團結。那麼你們一定要正常上下班,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不讓公司抓住你違紀的把柄。同時,你們也要團結起來,收集公司的違法證據,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直接提出勞動仲裁。有條件的話,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諮詢政府部門的工會組織,由政府相關部門人員介入,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根據你們的情況,基本上可以得到N的賠償,N是你在公司的工齡。如果公司存在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或者未交社保等情況,你們可以立即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金。


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峰哥談HR


我遇到過這樣的公司,老闆資金鍊斷裂,資不抵債,開始裁員,早走的能拿到工資,雖然沒有賠償。晚走的工資都拿不到,只能去勞動局仲裁,仲裁也沒錢給工資,半年以後起訴老闆,起訴三遍以後法院凍結老闆帳號,有錢了就用來給員工發工資。其中老闆的不動產被大債主拿走了,法院也執行不了,拍賣不了。最後那波拿到工資的已經是兩年以後,中途還有要工資鬧事的精神失常的。

遇到裁員這種情況儘早脫身為好,好好商量能要到賠償就要要不到賠償就要工資和社保,儘早脫身跟這個公司耗不起。一般公司裁員就說明資金鍊有問題了,馬上就發不起工資了,你還和他耗要賠償,耽誤久了他破產了,工資都要不回來了!

現在的人總扯勞動法,要和公司死磕到底,沒什麼卵用。公司都自身難保,他違法就違法了,大不了破產,要裁員的公司沒有一個財務狀況良好的,離職了趕緊找下一份工作要緊。世界那麼大哪裡不養爺


梁梁賀賀


公司這種做法已經違反《勞動法》了,我擔任過多年的勞動仲裁員,深知企業這樣做只有一個原因,減少裁員的經濟賠償金。


一、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除了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外,都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題主在公司工作時間長,工資也很高的話,這樣算下來,公司裁員就必須支付你一筆不菲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願意支付這筆經濟補償金,就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員工自己提出離職。所以這這就是公司讓籤自願離職協議的原因所在,只要你簽了,在法律上就證明了是你不願意留在公司,而不是公司不要你的,所以公司就不用給補償金。


題主遇到的斷網,不安排工作就是公司在變相逼迫題主主動辭職,放棄賠償金了。


二、找當地勞動部門諮詢,準備進入勞動仲裁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題主應該找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瞭解相關法律知識,為下一步申請勞動仲裁做好準備。


題主也直接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部門會讓你填寫勞動仲裁申訴書,寫上申訴的事件,然後進入雙方調解階段,大部分企業在這個階段就會和勞動者達成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則進入勞動仲裁階段,下達勞動仲裁裁決書。就題目所述的情況,基本上毫無懸念是勞動者獲勝,可以說一告一個準,畢竟勞動法是保護我們勞動者的。


企業拿到勞動仲裁書拒不執行的話,申訴方可以憑藉仲裁書去法院申訴強制執行。


三、和企業協商,收集有利證據

很多人不喜歡打官司,畢竟官司耗時耗力,有些裁決下來到執行也是很長的時間。那可以直接和企業談判,提出自己的條件,雙方協商解決。實在協商 不了,就要利用這段時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工資表,加班表,社保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自己在企業工作年限及工資數額的證據,為申請勞動仲裁做好充分準備。


企業故意刁難勞動者,這個還不能去申請勞動仲裁,那就去勞動監察大隊,由勞動監察大隊的人出面,會對企業進行調查,警告甚至罰款。


我們國家勞動法是充分保護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當其中有一方侵害了對方權益,就要學會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奈奈姐姐


公司這麼做自然就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公司希望你自己主動辭職,公司也不用承擔任何補償。像這種情況並不少見,甚至有一些公司故意在這段時間裡找你工作中的一些問題,甚至誘導你犯一些錯誤,這樣就可以找藉口把你開掉了。

至於有什麼辦法,辦法當然是有,但是不是什麼辦法都值得你去做的,這個還是要結合自己不同的情況來做的。


首先,先了解如果按照正常法律程序你能賠償多少,這個你要心裡有筆帳,到底值不值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正常裁員流程的補償,主要還是看你在公司中公司的工作時間來算的,如果不是提前一個月通知就是N+1了,N是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但是公司拖著就是讓你主動辭職,也沒說裁你,怎麼辦?


一種耗著就是照常準時準點來上班,並且留下證據

當然這並不是上策,但既然公司這麼噁心的方法來整你,你當然理論上也可以用方法針對的。首先就是準時準點上下班,並留下各種證據證明你的出勤,不給公司留下你沒工作的證據。

曾經聽說一個經典的案例,一家事業單位,領導對一些下屬一直看不慣,一直想辦法想趕走,就處處設卡整他。這個人平時都很老實,但是這時候就做了一件大家都想不到的事情,他平時反正也都正常工作,然後突然間,上下班就跟著領導了,領導下班了就跟著領導到了領導小區,領導送小孩就遠遠跟著,然後領導就慫了。

這個社會就是硬一點反而不容易受欺負,在職場其實也是一樣的。


但是前面也說了,你也要算一筆賬,如果你在這個公司本身也沒工作多久,補償金也拿不了多少,那是否有必要這麼耗著麼?


公司為什麼會用這種招數噁心你?

其實還是看準了,大部分員工其實自己也都是耗不起的,耗久了員工自己也吃虧的,是兩敗俱傷的事情,通過這樣的方式勸退的成功率就是很高的。

為什麼耗不起,現在多數勞動合同裡籤的基本工資很多都不高,整你的時候給你發一點錢就太少了。更關鍵的是如果你都年紀一大把快退休了,那耗就耗吧,如果你還很年輕,還希望職業發展能順利點,這時候這種情況耗一點時間就得不償失了。


有時候爭取補償的事情還是放在其次,能早點脫身是最好的

前面也提到了,值不值得耗其實也是一筆可以算的帳。

如果你還年輕,好的工作經歷很重要,那麼這時候更重要的事情還是找好下家,而並不是耗太多的精力在這裡,即使多爭取了幾個月收入,但比起自己的職業生涯的耽擱並不一定值得。如果找到一個好的工作,不用幾個月就補回來了。

需要注意的是,經常有的人為了快速擺脫不好的工作環境,隨便找個工作,這時候能耐心還是要耐心一點的,多做一些判斷,公司崗位是否靠譜是否適合自己。

另外有時候公司的裁員是被動的,可能是真的沒錢了,要破產了,即使你告下來了也沒錢陪你,所以這種情況,更要自己主動找工作,不要耗著了。


總之,不管做什麼決策,優先的考慮的事情一定是你的長遠的職業發展,放到眼前就是能否找個好的下家,這個是最重要的,這之後才是怎麼想辦法去爭取自己的利益保障,記得團結周圍和你一樣遭遇的同事,這樣會有力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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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爸進化論


這種企業,就是在勞動法裡求虐的啊。


先說個小故事,之前朋友的公司,也遭遇這樣的情況,當時是整個產要被關掉,有很多10多年老員工,本來是要逼迫籤“自願離職協議”的,但是他們的主管人很好,是向著員工的,後來這事鬧了幾個月,商量好了賠償方案,才解決。


對待這樣視勞動法為空氣的公司,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利,在捍衛權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裁員是因為公司原因,還是因為個人能力問題無法匹配公司的崗位。無論在哪裡,公司企業都不可以隨便裁掉一個員工,可以告訴你的一些職場的法律建議。


一、諮詢當地勞動法

公司最怕勞動局,題主應該事先諮詢勞動局,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是否要申請仲裁,其實最好的方式是題主諮詢後,和公司人力資源商談,該賠償拿賠償,該申請調崗就調崗,不要擔心人力資源嚇唬你。


如果她說“公司抹黑你”、你別想在這個行業待,都不用擔心,和他們談話的時候一定要自己清楚勞動法的規則,比如如何賠償?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二、收集證據

將公司的工資條收好,將過往郵件存好,將合同收好,談話記得錄音,收集證據作為商討的籌碼,不過最好不要鬧的太僵硬,伸手不打笑臉人。

如果公司不給你們好果子吃,那我們就要學會改變現狀。

斷電不安排工作,其實就是逼迫你們離職,如果賠償不多,不想耗下去,可以離職,但是如果賠償很多,就一定要去爭取。


三、談賠償的注意事項

記得錄音人事部和你談話的內容,記得看清楚賠款是否符合法律條例

在職員工只要沒犯過錯誤的,被裁員坐冷板凳都是違法的。


需要簽署的文件有

賠償合同:上面記錄有你的實際公司和賠償款具體數據,比如工作滿1年以上,法律規律N+1,不滿半年按照一年給付多一個月工資,以此類推


如果被拒絕怎麼辦?

上報勞動局,進行仲裁程序,記得把證據準備好!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搖搖光芒萬丈


其實並不需要慌張!

你只需要做到以下幾點,就算公司刁難你,你也不需要害怕:

1、聯合所有被刁難的人,進行集合聲討權利,勞動仲裁局會站在你們這邊的;

2、按時上下班,做好記錄,做好打卡,最好自己在做一下證據保存;

3、聯合那些被刁難的人,共同聘請律師與公司協商;

公司照樣搞你們,不僅說明公司領導人的道德品行差,而且還說明智商堪憂。

在當今社會,勞動法是非常站在勞動人群這邊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是正常上下班,公司想要炒了你,不賠錢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只需要收集足夠多的證據,甚至有多個人配合你一起收集,進行舉證,公司八九不離十是要賠錢的。

那麼,在這種大概率輸的情況下,還搞出這樣的鬧劇,就是愚蠢,搬石頭砸自己腳。

當然了,如果你想要繼續留下來做事,那真的是難度係數比較大,也非常累人!

總之,記住!

合理取證,把刁難你的東西拍下來,記錄下來,把你堅持上下班的考勤記錄下來,聯合大家的力量去勞動仲裁他們,基本都會給你一個滿意的賠償結果,不必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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