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城鎮職工醫保、健康證明,疫情防控期間這麼辦

城鎮職工醫保可延期補繳補辦

日前,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群流動、聚集造成感染的風險,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關於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醫保經辦工作予以優化。

《通知》明確,創新服務方式,減少人員流動實現“不見面辦”;建立綠色通道,確保優先救治實現“及時辦”;積極支持長處方,減少醫院就診頻次實現“便民辦”。

《通知》要求,放寬辦理時限,部分醫療保障業務實現“延期辦”。其中,對因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繳費人無法按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辦理參保登記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補辦,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繳納。

根據《通知》,各地要及時調整醫保信息系統,臨時解除相關結算限制,確保參保人員可正常享受待遇。各地可視實際情況延長定點醫藥機構每月醫療、藥品費用結算單報送時限。醫保經辦機構可根據系統數據先行結算撥付,減輕醫藥機構資金墊付和工作人員跑腿壓力。適當延長2019年度醫藥費用醫療保障服務窗口報銷時限,減少疫情期間人員流動。

疫情防控期間健康證明到期怎麼辦?

記者2月14日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間食品藥品保障供給力度、助力企業復工復產,該局日前印發通知,明確在1月24日(含1月24日)安徽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全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視為有效的期限為安徽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起90日內(含第90日)。

為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全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管理要求,加強晨檢,做好對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排查工作,凡有發熱、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狀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朱琳琳 夏勝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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