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疫情期間不服從指揮,寧安鎮一居民被行政拘留


【警示】疫情期間不服從指揮,寧安鎮一居民被行政拘留

2月12日早8點30分,寧安鎮第一派出所接到防疫工作人員報警,在天一綜合樓小區門對進出小區人員進行核實檢查時,居民劉某某拒不配合檢查工作,不佩戴口罩,不出示通行證,拒不配合檢查強行闖卡並與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接到警情報告後,第一派出所立即出動警力來到現場,經現場盤查發現,劉某某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均是虛假信息,立即將劉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劉某某如實供述了其拒不執行政府在防控期間命令、提供虛假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執意出小區的違法事實。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違法行為人劉某某被予以裁量標準最高的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溫馨提示:在疫情突然來襲的關鍵時刻,寧安廣大幹部群眾都全力以赴奮戰在防疫工作一線,請廣大人民群眾在這個特殊時期,對一線工作人員多一分支持、理解和配合,共同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寧安市社會穩定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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