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員工拒絕接受檢疫,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新社


應該可以的!非常時期任何人無論職務高低都行主動配合接受檢查,為自己負責,更要為別人負責!


天津超弟


對於患有突發傳染病或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如單位職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

如單位職工雖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在有關機構採取醫學措施時不予以配合,或阻礙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情節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也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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