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 保障市民安全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維護社會秩序,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成都公安刑偵部門按照公安部、省廳和市局黨委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部署,強化責任落實,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詐騙違法犯罪活動。

高度重視,成立工作專班。

為加強疫情期間侵財案件打擊工作,成都刑偵部門按照市局關於“提級辦理、快偵快破、依法打擊”的要求,高度重視,成立專班,牽頭組織分(市)縣優勢警力,依法打擊利用疫情詐騙、盜搶涉疫情物資等違法犯罪,確保疫情期間全市社會秩序穩定。

發揮優勢,提高破案效率。

市局刑偵部門充分依託反詐中心資源和技術優勢,通過採取直接組織、扁平化指揮模式,通過線上指揮區(市)縣、派出所兩級部門快速反應,提高打擊破案效率。

牽頭屬地,依法嚴厲打擊。

市局刑偵部門牽頭屬地分(市)縣局對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進行集中研判,對涉案電信流及資金流開展落地查證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涉疫不法分子。1月23日至今,全市刑偵部門共破獲35件涉疫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

成都公安: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保障市民安全

典型案例

一、刑警支隊聯合郫都分局偵破全省首例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系列案件

2020年1月30日13時,簡陽市公安局賈家鎮派出所接陳某報警稱:本人在微信上購買口罩,被人以支付寶、微信付款的方式詐騙6500元。市局刑警支隊及時介入,組織開展案偵工作。2020年1月30日,在郫都區清江三街某地一居民房內將犯罪嫌疑人任某抓獲,現場繳獲作案用手機1部。經審查:犯罪嫌疑人任某對在網上發佈虛假銷售口罩信息詐騙他人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任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成都公安: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保障市民安全

二、刑警支隊聯合金牛分局偵破虛假購買口罩案

2020年2月4日19時許,金牛區公安分局營門口派出所接到白某報案稱:其在網上採購口罩時與一個微信名叫“紹奎”的人進行聯繫,通過微信給對方轉賬7500元人民幣後,對方將其微信屏蔽,白某發現被騙。2月5日,刑警支隊迅速組織開展案偵工作,經信息研判,突出嫌疑人趙某,並迅速在武侯區某酒店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抓獲歸案。經審查,趙某對使用他人微信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趙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成都公安: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保障市民安全

警方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進行電信網絡詐騙,請大家提高警惕,切勿隨意轉賬。

一、常見詐騙套路如下:

(一)虛假售賣防疫物資。詐騙分子在網絡上散佈可以幫忙購買到特效藥或者醫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醫療用品的信息,有人上鉤以後以先付定金再發貨為由要求轉賬匯款,買家付款後便被立即拉黑。

(二)以捐贈名義實施詐騙。詐騙分子通過網絡、手機等平臺冒用慈善機構等部門的名義,發佈“獻愛心”捐贈的鏈接、短信等虛假信息,利用大家的同情心實施詐騙。

(三)謊稱親友染病實施詐騙。詐騙分子利用QQ、手機等工具冒充親友,稱患病被隔離,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賬戶匯繳“治療費”“住院費”進行詐騙。

(四)以退改票為由實施詐騙。詐騙分子散佈機票、火車票等退改簽虛假信息,誘導用戶點擊木馬網站鏈接,從而獲得受害人銀行賬戶、密碼、驗證碼等個人信息實施詐騙。

二、警方提示,疫情期間,請各位市民牢記以下幾點:

(一)購買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切勿輕信個人的兜售行為,在無法確信能夠收到所購物品前,切勿將貨款直接轉入賣方個人賬戶。

(二)收到陌生短信要慎重,切莫隨意點擊短信中的鏈接,更不要向其透露自己的銀行卡密碼、驗證碼,若提出轉賬要求,務必一律拒絕。

(三)醫療、交通、公安機關等機構的工作人員不會通過電話或短信要求提供銀行卡號、支付賬戶、付款碼等信息,更不會索要錢款。

(四)愛心捐助要認準正規捐助渠道,切勿輕信個人。

(五)遇到問題切記多核實、多求證,提高警惕,識騙防騙。

廣大市民,在全國各地抗擊新冠病毒之時,請警惕非法牟利騙局,愛心捐贈要認準正規捐贈渠道,謹防利用疫情進行電信詐騙。如一旦被騙,請及時撥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機關報案。

同時公安機關正告有不法企圖的人員,任何利用疫情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安局機關將嚴厲打擊,不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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