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普洱市江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志堅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原主任科員趙志堅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城縣人民檢察院向江城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志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普洱市江城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志堅在擔任鎮沅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在出讓土地及為他人辦理礦權年檢、備案等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涉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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