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敢管、父母捨不得管,孩子的未來誰來管?這樣的教育毀了誰

<strong>都說把“懲戒權”還給老師,但是孩子出了問題,父母往往都會衝到學校第一時間找老師“興師問罪”。

為什麼現在的老師都不敢管學生?

七八十年代,那時候的老師經常打罵責罰學生,可是學生心悅誠服、家長滿心歡喜,認為這是老師負責任的表現。而學生受些腿腳之累、皮肉之苦,大多數父母也都能理解,總歸是自己孩子調皮頑劣,受些懲罰理所當然。

然而2000年以後,尤其是近些年,孩子出現問題以後,有些家長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問清楚孩子是非緣由,而是找到學校和老師想要得到說法,想要拿些賠償。父母護犢心切、老師藏起戒尺,如此愈演愈烈,造成了現在學校老師不敢管學生的現狀。

老師不敢管、父母捨不得管,孩子的未來誰來管?這樣的教育毀了誰

<strong>可是,父母捨不得管,老師不敢管,孩子的學習、教育和未來誰來管?

在教育行業,老師是“弱勢群體”,都說“尊師重教”,可是落到實處,基層教師是兩頭受氣。學生犯了錯,父母問罪、學校追責,老師夾在中間,既不敢打孩子,也不敢罵孩子,也就不能教育孩子明事理、辨是非。

教育的本質是信任,這種信任,是學校、家長和學生對老師的信任和授權,在此基礎上,才談得上教書育人和傳道授業。試問:學校對老師不放權,老師在教學中畏畏縮縮,連基本教學活動中的獎懲分明都做不到;家長對老師不信任,對老師課堂內外的處理方式不斷質疑、刨根問底;學生對老師不信服,老師說對他說錯,老師說錯他說對,連最基本的尊敬師長都做不到。

老師不敢管、父母捨不得管,孩子的未來誰來管?這樣的教育毀了誰

<strong>這樣的教育,最後到底毀了誰,不是顯而易見嗎?

2019年9月,《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曾提到:學生違紀可由家長陪寫檢討書,針對一些違規行為,老師可以對學生進行“罰站慢跑”,並明確與體罰或變相體罰作出區分。

然而,即便是社會各界和教育部門給老師放寬心,將“懲戒權”還給了老師,老師們在管教學生時依然還是顧慮重重。教育孩子沒錯,只要老師心一橫、手一抖就可以揍得學生齜牙咧嘴,讓孩子們記憶深刻,但關鍵是懲戒以後,如果老師、學生和家長之間不理解,很可能一件小事就會演變成一樁事件。

老師不敢管、父母捨不得管,孩子的未來誰來管?這樣的教育毀了誰

因此,即便是社會各界達成共識,甚至是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出臺,我想大多數老師也不會輕易碰觸紅線。如果家庭學校之間有充分的信任,那麼,即使老師有一些懲戒行為,雙方也都會理解。的確,作為家長可能你捨不得管教孩子,但既然把孩子送到學校、交給老師去教育,那就要相信,老師不管做什麼都會把握好尺度。如果孩子上課亂講話、擾亂課堂紀律,甚至不寫作業,那就應該支持老師去適當地懲戒孩子,比如罰站五分鐘或是抄幾遍課文,這都是有益無害的。

當然作為老師,也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不要濫用“懲戒權”,更不要辜負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信任,切實有效地教育好孩子,不負教師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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