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渡難關,降薪,怎麼降才算合法?

突如其來的“疫情”

2020年的春節,將會給許多人終身難忘的記憶,本是一年一度的新春佳節,但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卻在短時間內肆虐全國。

為了應對疫情的發展,國務院和各地政府頻繁發文延長春節假期和復工時間,目的是為了避免人員聚集、防控疫情。截止今日,盼望已久的“拐點”尚未到來,每日確診病例都以三、四千人的數量增長,預測短時間內,疫情難有明顯好轉。


“哀鴻遍野”的行業

由於疫情發展的嚴峻形勢,大多數行業都受到嚴重影響,如旅遊、酒店、餐飲、交通、快遞、線下教育等眾多行業,業務基本停滯。為了加大防控疫情的需要,現在“封小區”、“封村”、“封城”的消息也越來越多,在此背景之下,大多用人單位都難以復工,恢復正常工作狀態更成為了一種奢望。

為了對抗疫情,人社部和各地政府也紛紛發文,針對疫情期間穩定勞動關係問題,從工資、假期、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做出規定和引導。今天,藉此機會談一下眾多通知和意見中關於“用人單位如何實施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節省成本。

共渡難關,降薪,怎麼降才算合法?

國家的聲音

由於疫情難以在短時間內得到控制,在疫情發生不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就於2020年1月24日下發了《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文),其中第二條內容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能夠看出,為了穩定勞動關係,人社部倡導的方式之一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採取如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的方式,來減少用人單位的經濟成本,從而穩定勞動關係。

在此精神之下,多地政府也紛紛發文強調穩定勞動關係,如山東、廣東、河南、雲南、深圳等多省市陸續發文,均包含有“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的內容。

2020年2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第十條規定:“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可是,處理過勞動關係的人都應該有著共同感受:要跟勞動者協商一致,特別是協商的內容將減損勞動者的利益時,將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共渡難關,降薪,怎麼降才算合法?

可能有人會說,現在全國處於“對抗疫情”的大環境下,廣大勞動者會體諒用人單位的難處,這一點不可否認。但要進一步走到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原因降薪、輪休的勞動者,所佔比例應該就不多了。

這兩天網上有一些視頻,內容為企業員工寫聯名信,表態“不要工資”誓與單位共渡難關,這樣的情景是很讓人感動的。可是,我們還需要看到,更多的員工,可能支付寶或銀行卡里的存款,也許連一個季度的房租、車貸、房貸都堅持不下來,這種情形下,“不要工資”就等於“不要生活”。所以,絕大多數員工“不要工資”那是不可能的,且多數人也應抱有不減少收入的意願,這就導致“協商一致”之路,荊棘遍佈。

但是,我們同樣要看到,企業其實跟員工一樣,“生活成本”同樣巨大,甚至有過之無不及。企業首先要考慮的是員工的工資、五險一金,然後各種租金、稅費、貸款等。像前兩天有新聞稱,西貝每月要發工資1.5億元,其賬上資金扛不住三個月。可能大多數用人單位情況都差不了太多,所以,如果按照員工正常工資進行發放,眾多用人單位應該都扛不了幾個月。

企業如果“倒”了,那麼企業內所有員工的勞動關係自然也就結束了,如果這種情況發生,不但影響現階段防控疫情的進程,而且對未來經濟的發展,也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這,同樣是政府不願看到的。

這就決定了,現在這個特殊階段,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負擔”也成為另外一種“剛需”。


“與時俱進”的政府

為了一定程度上平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國家的口徑於近期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2020年2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發佈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該意見的第五條規定了:“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這裡面,原《通知》中的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變更為了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文字雖然變化不大,可是給企業的操作難度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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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協商一致”就要求用人單位要與員工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落到紙面上才能執行;但“協商民主程序”就“簡單”了許多。此時操作可以參考《規章制度》的民主制定程序,企業可以先出具此特殊時期的制度草案,發給大家討論並收集意見(收集上來的意見並不一定非要採納),之後,企業再頒佈正式的過渡政策,如其中包含了“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自可按照執行即可。當然,這些方式在減輕企業成本的同時,也一定要兼顧職工的利益,不建議大幅下調薪資,以便能夠維持職工的基本生活所需。

現在我國面臨的疫情,早不是一個人的戰鬥,同舟共濟也不能是一句空話,這場戰役中,每個人都難以置身事外!當下,需要企業、職工、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們才能早日贏得這場戰役!加油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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