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感受是主觀的,但是卻很真實。我們任何人都沒辦法拒絕自己的真實感受,但是又必須謹防感覺的“陷阱”。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我看了一篇關於"關係裡的感受"的一篇文章,裡面談到當我們和別相處的時候,要以自己真實的感受為準,當我們感覺到很不舒服的時候,也許拉黑、刪除是最好的方式,這樣可以減少我們很多自我消耗的人際關係。

這篇文章帶給我很多思考。在看到這篇文章的前一天,我剛和我的朋友就"感受"到底是什麼的問題展開了討論。而文章中的觀點乍一看,和我的認知發生了衝突,所以,我帶著疑問進行了思考,這篇文章便是我思考的結果。

當我們和某人相處時感覺很不舒服,我們如何看待這種感覺?是順從自己的感覺,遠離對方,還是除此之外,另有他路?

今天這篇文章,我將就此話題展開討論。

首先摘錄一些這篇文章的觀點。

"如果說廣泛聽取不同聲音可以讓人進步,那也是真誠交流帶來的不同聲音才有價值。而真誠交流的人,不會陰陽怪氣的說話,就算她的觀點和我截然不同,他帶給我的第一感覺也是吸引我去閱讀、思考,而不是觸發我心理上的不適"


"真相很簡單,真相就在自己的感受裡"


"真相是:他在向別人投射負能量,他潛意識裡的目的就是讓人不舒服,而不是交流。所以對於這種人,拉黑他,就是對自己的慈悲,就是愛自己的方式。"


"從精神分析的視角看真相,一個人做一件事,實際上達成了什麼效果,就是他潛意識裡的真實目的,比如一個人總對你說,我是為你好,但你聽完卻更加沮喪,更加懷疑自己,那麼他的真實目的就是打擊你,把他內心的自卑和恐懼投射給你"


不過,文章也提到"這並不是說,所有引起不不快的言論都是錯誤的,很多人擅長把正確的道理跟投射的負能量摻雜在一起,讓人難以反駁,你甚至會疑惑:她說的很有道理,或許是真的為我好呢?"所以,清晰的覺察對方的話是否有道理,和他說話的方式帶給人的直觀感受,是兩碼事。"


"我們容易掉入一個陷阱:對方的話讓我不舒服,我加以反駁,但他的觀點從道理上又講得通,反駁最後變成無休止的辯論",總之,是可以把方式和道理拆分清楚,向對方真實表達,告訴對方我認可你的道理,但是我不接受你的方式。


"如果對方真誠待你,聽了你的反饋,會願意覺察自己,如果他沒有向內看到意願,只是想投射他自己的內在衝突,那這種關係也就可以痛快結束了。"

這篇文章其實包含兩個關鍵點,一是感受,二是感受之後的行為(選擇)。其實,生活中這樣的事例屢見不鮮,一般來說,我們都會本能的遠離讓我們覺得不舒服的人,做出和文章作者相同的選擇。但鑑於作者是一個心理學工作者,她是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讓我們感覺不舒服"的人的,所以我有了以下的思考。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1. 感受:是"真相"還是"虛妄的投射"?

作者舉的例子,是在她微博上的留言,比如有的人說:"你設計的衣服那麼醜,你還是搞你的心理學去吧",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對這樣的話感覺聽上去很舒適。所以,我們感覺不舒服是正常的反應。拉黑他也影響不大。

但是如果在生活中,我們的重要他人也讓我們感覺不舒服,怎麼辦?簡單的拉黑可能就沒有那麼容易了。這時候我們至少有必要對自身系統進行一下"內檢",內觀一下"不舒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① 感受中的感覺和知覺

作者的觀點是:一定要尊重我們內心真實的感受,感覺不舒服,八成是對方惡意的投射。所以,要儘量遠離。

而我則認為“感受”其實分兩個部分

感受:是由客觀外界事物的影響而產生的一種心理活動。在感受這種複雜的心理活動過程中,既可以包含特定的情感體驗因素,也可以包含一定的認識和理解因素。感受以感覺為基礎。感受的結果是以知覺的形式體現出來。

感受的定義,可以看到,首先,感受是一個心理活動(帶有主觀性);第二,感受以"感覺"為基礎,以"知覺"形式體現出來。它包含兩個部分。情感體驗以及認知和理解。

感受中的"知覺"是對世界的解釋,而非完美的如實再現——所以,知覺是帶著主觀性的內容,是受到以前的經驗和認知影響的。當我們的感覺通過知覺體現出來的時候,就成為了感受,所以,感受必然帶著主觀性。

舉個例子,當摸一杯開水的時候,我們感覺到"燙",這個"燙"是真實的感覺。當手被小刀劃傷,我們感覺"疼",這個"疼"也是真實的感覺。我們和一個人在一起,感覺到"不舒服",但這種"不舒服"卻不是簡單的感覺,而非常複雜。

它是一種

感覺:比如不舒服的時候,可能伴隨有,胸悶,憋氣,胸痛這種客觀的感覺,同時,它也是知覺:我很可能根據過去的創傷經驗得出"對方在攻擊我,貶損我"之似的解讀。二者混在一起,成為我的感受——我感到憤怒,委屈,受傷,這種感受統稱為"不舒服"的感受。

再進一步的解釋一下。一個人讓我感覺不舒服,這個"不舒服"除了來自對方的惡意之外,也不排除我解讀對方的語言、行為有"惡意",又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這一點,在親密關係裡尤為重要,需要拆分清楚。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② 尊重"感覺",但在"知覺"上做功

我和我朋友的探討,源於"傷害vs傷害感"的討論。

曾奇峰說:嚴格的說,人與人只有一種關係,就是一個人早年和他父母的關係。之後所有的關係,都是這種關係的投射。

所以,我們在和別人相處的時候,都會受到自己早年經驗(尤其是創傷性體驗)的影響,這幾乎決定了我們如何解讀對方發來的訊號。大部分人都有各種人格的不完善,這就意味著,我們早年都有創傷體驗和防禦機制,當對方的訊號傳遞過來的時候,我們很容易按照過去的經驗,尤其是創傷性的體驗來解讀對方的行為。

比如一個人走在馬路上,對面的人看了他一眼。不同的人會對這一眼有不同的解讀。

張三認為,對方在挑釁自己,所以兩人打了一架。李四認為,對方出於好奇,可能是自己的臉上粘了什麼髒東西,於是趕緊照鏡子。而王五,則可能很自戀,堅信對方是因為自己漂亮才多看一眼,所以趕緊掏出鏡子補補妝.....

對於同一個行為,每個人的解讀都不一樣。所以得出來的結論也不一樣。當我們感覺到"不舒服"的時候,就需要釐清一下:這個不舒服,到底是對方的惡意,還是我自己的解讀或者投射?

我的朋友問我:這些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就是有很強烈的創傷感,我覺得被傷害了,心理很難受,難道我的感覺是假的嗎?我難道還要在自己劇痛的基礎上,去自我反省嗎?

這不是唯一和必須的標準,但是我們可以把它當做"可選項"之一。

一個人說了一些難聽的話,我感覺不舒服,有強烈的被對方傷害的"被傷害感"。當被傷害感出現的時候,可能伴隨有,胸悶,憋氣,胸痛這種客觀的感覺。這種

感覺是真實的,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

但是,我們可以"做功"的部分,在"知覺"層面

比如,當我們感覺被傷害的時候,可能會根據過去的經驗,得出"對方在攻擊我,貶損我"的解讀,並且產生"憤怒,委屈,受傷"的感受。

但我們同樣可以換一個角度,比如說提升認知體系,看到自己的心理創傷,願意選擇自我負責,並且意識到"此刻受傷的感覺,源於早年經驗在現在的投射,其實並不是對方這個人的問題",在知覺這部分做功,可以迭代更新我們的認知系統。而更重要的是,當知覺發生改變,感覺也可能會隨之改變,比如說,那種"創傷感"就減弱或者消失了。

從這個角度說,在"知覺"做功,是我們影響"感覺",完成個人成長的手段。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③ "虛妄"的感受

這部分,將進入最關鍵的部分。我們需要看一看自己可以從哪些地方入手做工作。

第一:所謂感受,其實也是一種主觀的投射。

這一點比較難理解,但是很重要。我們感覺到對方有敵意的時候,常常是自己的敵意向外投射的結果。比如說一個人去了一個陌生的會場,感覺會場裡的人都很冷漠,所以她蜷縮在角落裡,以避免自己受到傷害。但其實,"這的人都很冷漠"是她自己內心缺少安全感的投射,這種常見的心理防禦機制,會讓我們"推卸"自己的責任,認為是外界環境的問題。

所以,感受常常來自於投射,如果能看清這個心理防禦機制的把戲,就能夠更多的面見真實,和"真實的世界"發生鏈接,自我也就得以成長和療愈。

第二:深入骨髓的"被傷害感",本質上是一種虛妄。

這一點更難難理解。

受傷害感,常常來自於我們早年未被療愈的心理創傷在當下被重新觸碰到了。但是公平的說,對方只是扣動了我們自己"創傷感受"扳機的按鈕,卻不是真正傷害我們的人。

如果非要追究責任,那麼早年需要為此負責任的人,是父母,因為在我們弱小的時候,需要父母給出恰當的愛,如果父母沒有做好,就會讓我們的心靈受傷。但是如果考慮到現在我們都是成年人,那麼現在需要為這個"創傷感"負責的人,只能是我們自己——而不是對方

比如剛才那個因為看了一眼就打了一架的張三。他的創傷是怎麼被觸發的呢?是因為在他早年的經驗中,父母"看到他的時候,"一般都沒什麼好事,比如訓斥他又幹壞事,然後揍他一頓。這種經驗深入骨髓,使得他對別人看他特別敏感,會對外界懷有很深的敵意,當別人看他一眼的時候,他就容易將其解讀為"挑釁",並因此受傷,憤怒,進而打架。

所以,不在於對方怎麼看他,而在於他內心的創傷一直沒有痊癒。

第三:大部分人都做不到"我的感受我負責"

自我負責是一個只有純熟人格的人,才具備的心理品質。雖然很多人都自詡自己是一個負責任的人,但本質上,能夠做到100%自我負責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

當我們感覺到委屈、憤怒、受傷的時候,很容易為這些負面的感受找到一個客體——潛意識裡,我們都會容易認為"是你傷害了我"或者"你做的這件事太可氣了",當然,也有的人沒有這種想法或者指責,只是蜷縮起來,一動不動的假死....不管是哪種形式,本質上都沒區別,都是無法做到100%自我負責。

一個心智成熟的人,即使感覺到這種難受的感受,但是會有覺察,會提示自己"我的情緒是自己的事,是自己的傷被觸發,和人無關",而大多數不成熟的人,則會自居受害,認為自己嚴重的受傷

這是一條說出來容易做到很難的原則。

所以,雖然那種"被傷害"的感覺如此真實,我們甚至都感覺到了身體上切實的感覺,胸口真的會絞痛,但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它還是一個"虛妄"的存在。這裡面說的"虛妄",不是否認真實的感覺,而是我們需要知道,之所以產生這些感覺,卻是來自我們的防禦和創傷為自己構建了一個潛意識 的"幻境",在這個"幻境"中,我們受傷,我們疼痛,我們難過,但是,它的本質,卻仍然是幻境,而如果要成長,就必須打破幻境。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2. 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選擇"

我們常常被過去所"限定",是因為我們很難突破防禦和創傷,但是無論之前的創傷多麼嚴重,我們都還始終擁有一種權利:選擇權。

比如,在親密關係裡,我們和對方吵架,感覺到萬念俱灰,心如死水。這個時候,說一聲"跟你在一起我不幸福",然後轉身拜拜,這當然可以,是一種簡單的選擇。

而且如果對方確實是一個人格受損嚴重的人,坦白說,我們也真的沒法自我安慰"吃屎"和"吃飯"一樣香。所以,選擇離開,未嘗不是一個即使止損的方法。

但是,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其他選擇。

比如,在"關係"中修行

我們的人格,在關係中形成,在關係中體現,同時,也在關係中重塑。這句話的意思是:"關係"是我們一個很好的修煉場,而且,也只有深入到關係裡能重新塑造我們的人格,完成自我的療愈。

自然,可以不選擇在這段不舒服的關係裡死磕,但是如果從成長的角度,不舒服的時候,往往是開啟我們自我覺察的好時機。

在關係中,我們淬鍊,成長,完成認知的迭代升級,完成自我的療愈和修正,完成做一個"自我負責"的人。

可以選擇離開,但最好不是因為逃避痛苦的離開。其實無論什麼選擇,斷裂還是修行,選擇和誰在一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好不放棄個人成長,不放棄覺察 ,記住自己始終擁有"可以脫離早年創傷的限定"的選擇權。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3. 我們完全可以擺脫"感受"的陷阱

我的朋友問我:"你跟我說:不滿,委屈這些感受,是因為期望落空,而有期望,就免不了會有控制。如果真像你說的,應該祛除控制,那豈不是期望都不應該有嗎?那如果沒有了期望,兩個人如何磨合,難道一味的壓縮自己?那這樣的關係太卑微了吧。"

"委屈,不滿,憤怒"這些感受,很容易驅使我們對對方實施控制,尤其是在親密關係裡,我們容易對對方有期待,並因期待落空而失望,然後委屈。

"完全祛除控制"是一個理想狀況,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從根本上說,我們的確不應該有期待,因為期待,意味著將自我命運交由對方掌控。

首先,我們根本不可能改變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其次,.有控制必有反抗。所以,當我們對別人的改變抱有期待的時候,這句話的潛臺詞是"我希望你改變",或者有的人用更隱蔽"我改,你也改",但是不管哪一種,都是希望別人發生改變,來滿足自己的需要。這種態度的本質,是不能為自己負責

一個為自己負責的人,只會改變自己,而不會試圖改變別人。

至於說到兩個人如何磨合?答案是:改變自己,接納別人如其所是。這樣做可能會有兩種結果,一,因為我自己先改變了,我的氣場和發射出去的能量發生了轉變,對方感受到了我的接納,他在一個自由的環境下,可能也會隨之改變。二,對方仍舊不改變。沒有任何變化。

這個時候,不管是選擇繼續在一起,還是離開,都是正確的。因為我已經具備了"自我負責"的能力,所以跟誰在一起已經沒有那麼重要。

不過有一點需要補充的是:人的成長是需要過程的,在我們還沒完全成長成心智成熟的人之前,有時候還是會有期待,這本身也不是問題。但是這個期待需要自我覺察,儘量不要把期待變成控制。我們可以一方面自我修行,另一方面能夠用更加合適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比如希望對方多陪陪自己。可以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感覺

,說:你總不在家,我感覺有點孤獨。我希望你能陪陪我。這裡面主要是感受,雖然也有期待,但是這種期待不是控制,對方也更容易接受。

而大部分人因為孤獨,所以受傷,會用指責的方式宣洩自己的受傷情緒,比如說"你怎麼老是不陪我,你根本不愛我!"之類的方式。顯然,這就是不恰當的方式。


當對方讓我感覺不舒服時,我應該“跟著感覺走”,遠離這個人嗎?


【寫在最後】:

感受是一個很主觀的感覺,而我們人類,是習慣於遵從感受的動物,所以,如何理智的看待感受,對待感受,以及如何能讓自己的感受更符合客觀真實的世界,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

作為一個願意自我成長的人,我們更需要關注自己的感受,接納它,尊重它,並且也需要突破幻境,修通它。

這個過程很漫長,但是卻是從根本上化解很多痛苦的唯一方式。


我是“有夢想的唐糖”,天蠍女,感性與理性並存,厭惡偽、毒雞湯,熱衷深度剖析,專注個人成長。享受直面真實的“痛”與“樂”。熱愛心理學,望以個人微小之力為火種,燃心理學之大火。歡迎互動,歡迎點贊,歡迎打賞,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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