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出臺稅務政策 為企業有序復工“減負”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出臺28條稅費政策與服務措施,為打贏疫情防控戰、助力企業有序復工貢獻“稅力量”。“稅務28條”從支持醫療救治、物資保障、受疫情影響企業和個人以及優化辦稅服務等方面,分稅費減免、徵管措施、服務細節三大類,全面梳理和細化相關政策,指導全市稅務部門為醫療機構、企業抗擊疫情保駕護航。

湖州市出台税务政策 为企业有序复工“减负”

稅費減免方面,醫療機構提供的防治醫療服務收入;對從事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的收入;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等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於承擔政府防疫任務的相關藥品、口罩、防護服、醫用消毒酒精以及各類醫學器械等抗疫物資生產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此外,徵管方面的調整包括,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無法在2月24日前申報的,可以申請延期申報,稅務機關提供及時辦結服務,並充分考慮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程度,從低核定當期預繳稅款。簡化退稅流程,精簡報送資料,加快流轉審核,提速出口退稅,對因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口貨物勞務,優先辦理出口退稅。“稅務28條”還圍繞非接觸式服務、發票網申郵寄、“銀稅互動”應用等方面對近期納稅服務進行了明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給企業辦稅繳費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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