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是管理業主?還是服務業主?

溪水jituan


作為一個從事過四年物業工作的物業基層管理者,現在已經離開了這個行業,我就以一個客觀的身份講一講吧!

物業行駛的所有權利,都是來自於業主,園區裡面的一草一木,都是業主的,都是基於物業管理協議的,他管理的是個體,對業主整體負責。這就像你到一個不允許吸菸的飯店,服務員也是為你服務的,但他有權不讓你吸菸。比如說室內承重牆,自私一點的想,你家屋裡想怎麼砸怎麼砸,但你砸了它就是在破壞建築本體,物業有責任制止你,制止不了還要舉報你,這是指責所在。

本人從業期間,親自撲滅業主戶內火情四起,制止治安事件十數起,調解業主家庭糾紛三起,收到過業主表揚信十三封,錦旗五面。深受業主們的喜愛,每逢夏季炎熱,業主紛紛給我崗位上的員工送冷飲,逢年過節還有送年夜菜和餃子的,那麼我們為什麼和業主之間的關係相處的這麼融洽呢?沒有別的,以人心管人心而已。

還記得曾經有過這麼一回事,有一次我正領著保安領班在園區巡視,突然有一個女聲大喊:“快來人啊!有人搶孩子。”我扭頭一看,一箇中年男人抱著一個四五歲的男孩往園區外跑,一個女人在後面追著他,我馬上帶著保安領班給他攔下,他聲稱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但我不為所動,找了一個客服照顧小孩,然後把他們兩口子叫到辦公室和幾個領導進行調解,其實這事兒本不該我們管,但孩子是無辜的,我認為一個小區裡的業主就像是我們的鄰居,他們在這裡生活,我們也是,我們有幫助的義務。

還有一次,我們門崗把一個紋龍畫虎的人攔住了,門崗很害怕,就把我叫去了,我一問才知道,原來是有業主在外面欠了黑貸,人家追上門來要賬了!我沒有讓他進來,他惡狠狠的瞪著我,說:“你叫什麼名字?”我告訴他了,然後他說:“你幾點下班?”我抬手就是一張照片,發送到微信,然後在下面寫:“我如果有任何問題就找這個人。”然後又拿給他看,那人怒氣衝衝的走了。

就目前來看,行業內不規範得物業公司有很多,但恕我說句不中聽的,有這種物業服務的原因業主本身的責任很大,從物權法來說,物業是業委會聘請的,而業委會又是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如果一個小區一半以上的業主都同意攆走物業,那他就必須得走了,這個是法律賦予業主的權利,我們是全國排名靠前的大物業公司尚且戰戰兢兢,生怕引起群訴事件,為什麼小物業反而能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我的回答是,在你們放棄自己的權利的時候,就不要怪別人欺負你,一個小區最少也有數百戶家庭,近千個人,被幾十個人弄的委委屈屈的,難道我們自己就沒有責任嗎?你們可以享受更好地物業服務,現在行業內競爭很激烈,大家都在努力做好服務爭取多接幾個小區,小物業註定是沒有未來的,那作為業主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應該做什麼,能夠做什麼,我覺得大家是不是該思考一下呢?


代天行誅


都不是!是不需要物業!!!

得不到物業費,肯定有原因。即然得不到,還幹什麼!取消物業,全民共識!取消皆大歡喜,何樂不為!!!!!!是人民不需要!!!!!!不需要的強行強加,讓業主花錢買罪氣受,當孫子,是誰之過!小區本無事,物業來擾之,水電電梯衛生各有其主其管,治安有刷臉有監控,有110,有119,有社區(調糾紛),有法院斷是非曲直懲惡揚善,室內設施壞損物業不管,管則另收費,何不自找精幹的維修工解決有保障。更可以免去先交維修費大額款項,過幾十年不用一改造翻建,這錢就沒了!!!!!!完全可以,等真需要時業主委員會動員公平透明收繳使用,即省心,又能保正質量,更能省錢!!!綜上所述,物業不僅多餘而且是煩惱!早該出臺政策取消!

徹底取消物業,還業主的自主權!或交社區,或業主共商共建自由選擇自由辭退,戓採取業主出義務工,抵錢,(不能出的交錢)自行出人自行解決,如水電電梯都是由專本部門專管的,衛生僱幾個本樓的可信得過的認真負責的人全小區出錢!保安不用,上自動監控人臉識別。出問題打110和119,糾紛找社區,室內小問題區內安排個通會的人給點錢還都互相認識,負責處理,小區綠化出工出錢,不用物業,真得不用,不用花錢買罪受(蠻橫推拖)!


實言守真


現在的物業公司成了社會的一大毒瘤, 首先要認清的是物業管理公司他是服務單位,他並不是行政管理單位。 歸根原因就是物業公司,當時成立的時候就不是那麼規範。 90%以上的物業公司,都是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公司, 這裡面有一個涉黑的問題存在, 當你房款全部付清的時候。向開發商拿鑰匙的時候, 開發商就要你簽訂,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公司, 你不籤他就不給你鑰匙。 當業主和開發商發生矛盾的時候,物業公司始終是站在開發商那邊的。 而且現在的物業公司是想方設法的搞出花樣收取業主的錢。在服務小區管理制度上面就很鬆散,很不負責任。 開發商指派的物業公司永遠不會站在業主這一邊的。這種物業公司始終是和開發商是一夥的,在他們眼裡,業主永遠是敵人。 希望成立業主委員會, 有業主委員會選擇自己小區服務態度好,責任心強的物業公司真真切切的為業主服務。


抓住星星的手


其實最關鍵的物業問題是,業主沒有得到好處工人沒有得到好處,所有的利潤都被承包人賺錢去了,承包人為了獲取利益,其手段超過所有剝削最狠的資本家。所以物業的根本出路在於物業必須搞,但是不能拿給開發商和承包人搞。房屋銷售後就成立街道監管所,選取房主積極分子成立管理處,街道和房主都不享受工作待遇,年中發獎金。然後由新成立的管理處招聘崗位專業管理經理,權利相當於付主任,聘任期三年,只要沒有違法亂紀,重大事故不能隨意解聘,除了會計。所有人員由付主任招聘。一個關鍵意思就是不要承包人,不然所有的錢都入承包人腰包。


量天尺周


明明是服務業主的,現在他們侵佔業主小區利益(電梯廣告費,小區戶外廣告費,停車費,物業用房出租,小區設立快遞箱等公共收益),現在物業很多是社會閒散人員,有黑社會勢力性質。建議取消物業,交給社區管理。


飄飄雪08


業主自己的三分地,花錢請了物業看看門搞搞衛生,還得讓物業來管業主?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嘛?業主買的是服務,不是義務!請注意物業的權利是業主賦予的,目的是維護業主的利益。物業還如果想變成領導,誰會請?


肖平89112051


物業當然應該是服務於業主了,現在小區之所以混亂無序,就是物業的性質不對,試想服務者也是管理者,就好比既是運動員也是裁判員,沒有監管能不出問題嗎?小區的一草一木都是業主公攤的,所以管理應該是業主的權力。但是物業越權想統治小區,甚至管人,這是造成社區混亂的主要原因。


白馬山人


我也是小區住戶,我認為:物業既是管理者,也是服務者,若沒有物業來管理服務,那整個小區都得亂套,說取消物業的哪些個人,都是隻想要服務,不想交錢的人,一旦說交物業費,就要鬧事,唯恐天下不亂。


用戶9013827751260


物業公司權大到小區的產'業,都是他的他想怎樣就怎樣,小區一切他說了算,這就是黑惡團伙霸佔別人產業,收保護費嗎不給就整就打就鬧敲詐勒索,沒有全體業主同意是誰請來的,業主不同意佔據別人產業合不合法,如不合法公安機關就要執法清除。


滾滾洪流874


目前的狀態是本末倒置的,物業是來管理業主的。[捂臉][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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