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你們工作這麼多年,見過公司都是怎麼逼員工離職的?

青銅級銷售大叔


第一種:調離工作崗位和工作地址;

第二種:調整工資、獎金、績效等等工資福利的組成;

第三種:強壓莫須有的罪名;

第四種:強行無期限的待崗,每個月發放少量的生活費;

第五種:提高任務指標,讓員工無法正常完成,扣工資績效獎金等等。

第六種:長期拖欠工資,或不按時發放工資,或長期加班不給加班費;

第七種:不依法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當然,如果企業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員工可以主動解除勞動關係,並且可以要求企業按照四十六條和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玄鳥北飛


如果可以,選擇提前主動離職,給他們一記閃亮的耳巴子。我來說一下我的兩次工作經歷。

第一次選擇的是小公司,當時認為公司雖小,但是發展有潛力,而且公司人員結構簡單,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所以選擇了去小公司上班。

當時是去接手前一個離職員工的工作,他也才做了兩三個月。進去後才發現,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和市場總監鬥得厲害,互相不認同,人力資源部經理想拉攏我,但因為我是市場部的,我只能照事照辦,並不想違背自己本來的意願去遷就她,後來她覺得拉攏不了我,就開始架空我,直接接手我手上的工作。

一個人力資源部的經理總是插手市場部的工作,總是認為市場部總監做得不好,自己其實也才二十多歲沒有什麼經驗。怎麼會有能力管好公司業務呢,有能力的話老闆也不會單獨請總監來帶團隊了。

這種不是我要的環境,我主動跟公司老闆提出了我的看法,老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後我選擇了離職。

後來市場部的人都走了,原來人力資源部的經理和老闆關係不一般。其實是個很小的公司,公司結構簡單,但人際關係複雜,這種公司不適合你待下去,儘量早點離開選擇自己更好的出路。

當然最後這個公司沒撐兩年就在市場競爭的淘汰下關門大吉了。

第二個公司我進的是大公司,人員眾多,複雜,官僚化,層級多。

光面試就經過六輪,一個月的特訓,三個月的培訓,合格後才能順利入職。

因為想著有更大的平臺發展也無所謂,被公司從廣州市場調到了福建市場,到了當地還沒開始正式接手,公司總部就來了督察部,檢查當地市場有沒有執行到位的情況,同時查查各位的費用是否合理,有無瞞報。

只要他們想查,你肯定就有問題,而我正好接手前一個員工的業務,剛到福建還沒兩天,督察部就去下面查我負責範圍的執行情況,當時還是交接期,他們查的地方我沒去過,都不知道在哪裡,等他們報上去的時候前面的人已經走了,問題就算到了我頭上,一次工資沒發,就被罰款扣工資。

這只是很簡單的一些工作經歷,還有很多很複雜的人際關係和業務夾雜在日常事務中。每天大家沒有去好好用心工作,都把精力用在了搞人際關係和阿諛奉承上面了。

這個公司當時是在高速發展期,老闆設置了很多部門,光是調查員工工作的就有五個部門。

還有一次回到廣州開會,所有人都帶了好大一麻袋禮物特產各個部門分發,我當時不懂就沒帶,事實證明我又錯了。

最終還是因為管理和公關的問題,公司被罰了很多款,市場也每況愈下,在這之前,聰明的人都跳槽走了,多少年過去了,公司規模越來越小,始終沒有走出當年的陰霾,也再也不是一線品牌了。

公司的發展除了天時地利人和,還有關乎領導人的眼界,你所待的公司如果開始以各種方法逼你離職時,你還是早點離開,給自己一片新的天空去翱翔吧。

人際關係確實非常重要,但我們要的不是阿諛奉承,不是改變初衷,不是忍辱負重。我們要的是實現自我的價值,除了得到應有的回報,我們也應該從中學到很多東西。

公司如何管理我們操心不了太多,離不離開都是為了更好的選擇。


不再流離邊緣


公司辭退員工我們大家都聽的多,見的多了。我來一一舉例說明下:

一、直接辭退,二話不說;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那麼,一般就是員工犯了極端錯誤,讓領導沒面子或者讓公司受到了損失,更或者是員工給公司的形象上有極為惡劣的影響,這才走到這一步的!

舉例說說,我一個朋友,當初言語上得罪了其他科室的一個領導,第二天,他就收到了辭退通知函了!理由是不尊敬領導!可見這個公司雖然大,但政治卻鮮明,格局太小了,以至於,後來這個公司沒兩年就倒閉了!

二、不合理的提高工作量,或者領導針鋒相對你,給你穿小鞋。

這種情況,常見的是新官上任,或者是公司領導兩派競爭,一方上去了,另一方領導辭職了,然後打壓另一方的領導以前手下!

舉個例子,以前我呆過一家上市公司。公司的銷售總監競選,有A哥十分有機會上去,但是,沒想到半路殺出了陳咬金,公司空降了一個總監,這個總監上任後,聽聞了A哥是之前的有望提升為總監的人選!

然後意料中的事情就此發生了,該總監就調查A哥在工作中的不良記錄,然後很快把他排擠走了,緊接著,他以各種理由排斥A哥之前的手下人員,一個個更換掉,更換很簡單,就是把他們調離很遠的區域,當然一般人不幹的,索性就辭職了。然後他再一個一個的更換上自己的人員了!或者他重新招募新人,培養成自己的人。

三、還有一種很明顯的降職位的手段,也是明顯逼迫員工離職的手段!

這種比較複雜,一般出在管理層,有可能是該員工能力不足,老闆不待見;也有可能,老闆受到小人蠱惑,對該員工失去信任;更有可能,是因為老闆想要考驗下該員工,但是,該員工誤解了,就辭職了!

我舉個例子,之前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做高管,而老闆的妹妹恰好也要進來公司,為了給公司騰出位置,老闆讓這個跟了他多年的員工,做了他妹妹的副手,我朋友也是一個明白了,知道自己如果繼續下去,遲早被踢出去的份,而且教會了他妹妹,自己就得餓肚子了,索性直接辭職了!

所以說,職場並非單純的靠努力就夠了,也得在工作環境中,適當的思考,影響職場的往往很多因素,除了競爭,還有站隊,應付領導各方面的阻礙!就像我一個朋友說的名言,他說,公司對外業務,我們手上的客戶是我們的上帝,同時,公司也是我們的客戶上帝,我們也必須瞭解公司,否則,自己不明不白的被淘汰,還矇在鼓裡!


煩常笑


這個問題在2019年的時候身邊的同事就經歷過這樣的事。

我們的工作性質屬於需要總出差的那種,所以工資就是底薪➕績效的模式。出差多績效就高,如果不出差那就只能拿個底薪了。

某一次,一個同事因為和領導因為一些事發生了分歧,當時在辦公室裡那麼多人鬧的挺不愉快的。後來這個同事就被“冷落”了,領導一直不安排他出差,他自己去申請,領導就回答到他有別的工作安排暫時不能出差,結果這個同事就只能月月拿底薪,就這樣幾個月之後這個同事自己就被迫辭職了。

這件事讓我感覺領導挺過分,但是這種情況在私人企業裡我感覺應該不在少數。



哥依叻


以前我管轄過人力資源部,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員工,HR會根據公司的決議意見對員工開展勸退、逼離工作。勸退一般還好,是商量式。逼離是單方面擊退式,一般對比較惡劣的員工會用這個方式,否則一般都是勸退。逼離一般有幾種方式。

1、調崗處理。例如你負責銷售崗,我把你調去保安。薪資隨崗調。

2、事物增加處理。例如日常你做十件事,現在安排二十件事。

3、績效考核增強。例如日常你做60分合格,現在你做80分仍然不合格,扣工資。

4、閒置處理。例如日常你負責某一項工作,現在突然告訴你脫離崗位,進入預備隊,等待公司分配其他工作。然後就讓你無所事事了。

5、刁難式。所有做的工作反反覆覆要求更改,能一次性說完的非得分5次說,讓你勞神傷命。

有沒被別的方法被逼離職的????我見過的就這麼多了。

——END——


創成世界


有一個大公司因為經濟、行業都不景氣,為了降低成本,需要裁一批員工,但又不想付N+1的裁員補償,怎麼辦呢?

通過調整“部門架構”讓一批員工自動離職!

比如某個一級部門下設了3個二級部門A\\B\\C,將A和B的業務、人員合併成部門D,但一個部門不能有兩個一把手吧,A和B原來的部門經理也都不願平常一起打哈哈的人做了自己的上司,但又沒其它辦法,不久沒成為D部門經理的人就帶著自己的人離職了。

但是,這還沒完!公司又將另一個一級部門的二級部門E整合進部門D,而且一把手由部門E的經理擔任,D部門的人由主場變成了客場,沒多久又離職了一批人。


職idea


文|小蝸牛 民企集團首席人事官

👉①大部分企業為了不補償員工,都採取煎熬+逼迫的方式。

👉②部分規範的企業,會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對員工給予符合程序的解僱。

👉③還有部分公司,通過與員工友好協商的方式,達成共識協議,好聚好散。

鑑於大多數企業都採取脅迫的方式,針對企業中常用的方法列舉如下(對於一些特別違法和畸形的做法,為不傳遞負能量,這裡不再列舉)。

【1】降低工資收入,逼員工離職

特別針對那些具有加班費的員工,讓他們上五天八小時制班,只能拿基本工資,當然所謂的獎金、晉升與加薪,與此人再也無關。

生活壓力這麼大,收入這麼低。房貸與車貸,甚至上有老下有小。通過這種經濟壓力,逼迫這些人自己離職。

【2】不批准請假,用工作做煎熬

對這類員工,任何性質的假期都不準批,哪怕是符合法定的請假,公司也不批准,並明文或暗地告訴對方,這就是對他的態度。

通過讓員工一直在崗的狀態,將崗位變成員工的牢籠,產生窒息感,逼迫對方主動離職。

【3】放到會議室,採取每天監控

把員工的工資降到最低之後,然後困到會議室,每天有專人特別是保安看守,人內心都是怕孤獨的,這種方式實際是對一個人的煎熬。

通過這種沒日沒夜對員工的煎熬,其實也是一種尊嚴的傷害,逼迫個人自己離職。

【4】壓迫工作崗,收集違規證據

看似沒有對員工進行開除處理,但是通過各種方法,包括攝像頭和一些手段來捕獲員工違規的工作證據,時機成熟的時候就將人開除。

目的就是為了做到證據充足,可以將員工開除而無需賠償。

【HR視角】

其實勞動法,為企業提供瞭解僱員工的程序,只需要按規定給予補償,就可以將員工解僱。

但是大部分基因不良的企業,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不惜動用一切手段,對弱勢群體的員工進行逼迫,強迫他們自己離職而不用賠償。

這種做法對公司員工,對企業文化都是一種玷汙,應該來說得不償失!更不是優秀企業的行為。


非知名首席人事官


你好

這個問題大部分公司都會採用勸退的方法。

1.為什用勸退,這樣的目的無非就是可以不用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

(1.1)這個方式也是應用最多的,我們公司如果覺得哪個員工不合適。總經理就會通知部門主管然後在讓員工自行離職,為什麼大部分人都會自行離職呢???

(1.2)因為如果公司把有些話說到這個份上了很多人臉皮薄好面子,就會感覺做下去沒意思就基本主動離職了。如果沒有離職基本上接下來就是各種排擠、穿小鞋,最後還是得不歡而散。


2.為什麼公司基本不會用直接開除的方式,我們來看一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2.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2)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的,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認證過得一隻小蟲蟲


先來說說公司為什麼會逼人辭職,一是員工能力太差,消耗公司資源又對公司沒奉獻;二是公司想招更好的人才,替換某些員工;三是公司發展處於下滑期,需要裁員。

那麼針對第一種情況呢,大多公司會約談該員工,對他進行勸退,然後在薪酬方面再進行一些補貼,比較好的公司還會給他介紹下家。

第二種情況是我見過最多的情況,可能也是最普遍的情況。有些惡劣的老闆會採取扣工資或拖欠工資的方法,或者在獎金上做手腳,故意激怒員工,然後雙方大吵一架不歡而散;也有些嘴巴比較毒的,專在雞蛋裡挑骨頭,一有什麼事就指責員工工作能力不足,打擊員工自信心,最後逼得員工經不住高壓,主動辭職。

第三種在我身上也發生過,裁員的話公司是要賠償員工的。當時我在的公司採取的是季度獎模式,那時候人事找我約談,說要麼公司賠償要麼拿季度獎,二者只能選其一,而且數額相差不大。後面為了雙方好聚好散,我選擇主動辭職,只拿季度獎。這是比較好的案例。

而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比較讓人氣憤,她老闆故意拖欠全體員工幾個月工資,連高層都在工作群裡呼籲發工資,後來老闆還假裝公司架構需大調整,讓員工填表選擇想去的新部門。然而他想裁掉的員工都是最後才拿到表格的,所剩位置都是吃力不討好的。最後那些員工拿他沒辦法,只能一邊罵一邊主動辭職。


大溼小講堂


一般情況下,公司會讓你自動離職!通過控制你的加班,適當給你調休,讓你每個月能夠保持基本溫飽線上即可!要知道我們工作是為了賺錢,有些人還要還房貸車貸,如果工資只夠吃穿顯然是不夠的!所以,你就不得不考慮換一家公司,找新的工作賺錢!那麼現在公司就到達到目的了,因為你是自願離職,公司就不用承擔辭退你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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