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關於小區實施封閉管理的最新公告


大慶關於小區實施封閉管理的最新公告

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蔓延,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市實施小區封閉管理。原則上各小區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只允許本小區業主出入。外來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備案登記。所有進出小區人員一律測溫,必須全部戴口罩,對不戴口罩進入人員進行提醒勸返。除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上班、生病就醫等原因外,社區居民少外出、不外出。本小區居民每戶(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只允許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品。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各小區物業企業要切實履行好服務管理職責,協助做好小區封閉管理工作。
二、關注重點地區重點人員。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如因不主動申報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發生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確診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等重點居家醫學觀察人員,要明確管控責任人,登記造冊,在住處顯著位置設立標識,嚴禁人員出入,由街道、社區提供生活保障。對拒不配合或違反隔離相關規定的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小區一旦發生確診病例情況,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及時實施特別管控措施,確保疫情不蔓延、不擴散。加強對社區特殊群體和困難家庭的關懷慰問工作,幫助解決疫情防控期間遇到的生產生活問題。


三、加強小區環境衛生管理。將環境衛生治理措施落實到每個小區,加強小區公共區域清掃保潔、消毒殺菌和環境衛生死角清理,增加保潔作業和消毒殺菌頻次,確保小區乾淨整潔衛生。
四、落實出租房屋管理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並及時報告,如出租房屋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責任。
五、發動各方力量勸導廣大群眾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餐、不聚集;“紅事”“白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由屬地公安部門依法依規採取強制措施。
六、提高全民防控意識。各街道、社區要有序動員群眾加強自我管理,並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廣播以及建立小區、網格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及“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七、各縣、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實行街道、社區、網格包保責任制,進一步做好小區封閉管理,保障好居民日常生活。各縣、區公安部門要全力配合,切實維護好治安秩序。
八、各縣、區可根據本公告,結合實際進一步作出相關規定。

本公告自頒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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