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農戶有減人情況(如老人離世、女兒出嫁等),戶口未遷,村裡減去土地合法嗎?有何依據?

用戶7951413769013


這個主要看戶口所在地,如果戶口沒有遷走就不可以減去土地。戶口遷走的話肯定要減,因為戶口遷到哪裡、那裡就會給分土地的。至於有老人去世的話會有死亡證明就會註銷戶口自然也就應該減除土地。


平凡的孟


農村土地是按戶承包的。一戶家庭成員有幾個,即使死去一位,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土地承包共有人仍可以繼續承包。父母全離世了,子女也可以繼承父母的承包地,繼續享受土地承包權益。

要知道,現在是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期限為30年,是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結束的。

而去年國家又宣佈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也就是第三輪土地承包時間大概是2027年至2057年。

這裡說的土地承包不變,是對農村一戶家庭來說的。一般來說,在本來土地承包期間,往往會遵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就是說,即使這戶家庭成員有新增人口,也不會再給添地,即便有家庭成員去世減人了,也不會減少土地的。說白了就是,農村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承包地,繼續耕種和享受土地承包權益!


十洲莊園老曹


土地確權後,是30年不能再變的,即使家裡減少人或者是添人丁,土地是不會再變了。

就目前事實而言,大多數土地都荒廢了,年輕勞動力都出去務工了,有的甚至一家子都出去務工了。很簡單的道理老百姓種一年的地,到頭來也只是杯水車薪,投入產出不成正比。




西北大成


去世的是應該減,嫁出去的分情況,嫁出去而戶口沒有遷出去婆家那邊集體的所有分紅以及土地沒有給予的情況下孃家這邊不得減,嫁出去戶口遷移出去的在婆家那邊分紅和分地的情況下孃家這邊要減,嫁出去也遷出去的在婆家沒有分紅分地等情況下孃家這邊不得減(這種情況很少很少,大家一般在這種情況下都是主動放棄孃家這邊的集體財產),總之核心內容和問題是不能兩頭佔也不能兩頭都沒有,只能丟一頭也只能得一頭


六井溪


我來回答我們這裡是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老人死亡,閨女出嫁》村委會開會時說過村民討論過經村委村民通過。中間如果有賣地的錢誰賣地誰得到錢。如《高速路鄉公路》你沒有賣地就別想得到一分錢。如果現在把地收到一塊,我估計也是不可能的。因為有一部分人把地給賣光了。


盧老頭


這種情況屬於地方的所謂:土政策”!我們河南焦作孟州的一個村裡,就是,老人去逝,閨女只要出嫁,即使戶口沒遷走,不會再分你的地了、不過留有機動地,就是三年動一次的一個地塊,,其它的地塊就不動了。每個地方的土政策都不一樣,就不要為那一畝三分地說理調向了,打一個月的工就能買一年的糧食!


河南焦作李香雲


這個重要看你所在的地區有關政策。現在土地都是包產到戶的,每戶都有承包合同書。在承包合同的期限內,不能刪減。承包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



一人一兒一老媽


我們老家這邊不管老人去世還是娶媳婦生孩子,土地都不增不減,已經很多年都這樣了,因為眾口難調,每次土地加減總是有人有意見,所以多年未動。如果你們村子有老人離世、女兒出嫁減去土地的規定,也是可以理解的


新宇宙英雄


每個村莊的制度不一樣,有的老人走了,閨女出嫁了就去地,我們這裡就是這樣,我孃家那裡就是不去人不去地,添人不添地,這個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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