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19年的互聯網,直播帶貨是一股不容忽視的“新勢力”。
突如其來的疫情迫使全民“禁足”。大家沒法逛街購物,線下的商場和購物中心也是門可羅雀。
但消費者的購買慾不會因此消失,畢竟大家悶在家裡實在憋得慌,許多線上行業都火爆起來,而直播帶貨更是因為其獨特的優勢受到各方的青睞。
不少線下企業紛紛效仿直播帶貨,轉型線上,也取得不錯的效果。
2月6日-8日,居然之家旗下136家門店上千個品牌商戶,三天舉行了1000多場淘寶直播,共引導成交近1500筆,成交額預計超過4000萬。
在餐飲業,在門店暫停營業的情況下,眉州東坡、漢堡王、呷哺呷哺等餐飲品牌紛紛開啟淘寶直播。
後廚變成了直播間,大廚變主播,對著手機做菜,與粉絲互動,增加外賣或零售商品的銷售,緩解現金流壓力。
百貨商場開啟了“直播帶貨”模式,一場直播引流2000多顧客;
超市開啟“到家服務”模式,不僅清空年前的庫存,春節期間的訂單量還超了20萬單,銷售額破2000萬元。
無疑,隨著5G時代的到來,視頻賣貨會成為一大新的風口。邊看直播邊“剁手”,日漸成為很多年輕人的網購新方式。
如果你也想通過直播帶貨轉型線上,單靠一句“買它”是不能在帶貨江湖上立足的,必須要做好這3點。否則一切都白搭,還有可能承擔大量刑責。
一、不是所有商品都適合直播帶貨
雖然這次疫情期間,直播帶貨拯救了不少消費,解決了商家不少問題。
但鑑於供應渠道、大商品難賣、物流等問題,直播帶貨並不是所有企業的“萬能解藥”。
線下企業想轉戰直播賣貨還需歷練,而線上那些熟門熟路的主播和平臺也因大環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如果你想做直播帶貨,不需跟風,先考慮好這3個問題:供應鏈、商品品類、物流。
二、必須先體驗再推薦
帶貨主播應嚴格審查貨源、生產許可、安全標識,不生產、不銷售、不代理三無產品,代理的商品親自使用後再推薦,避免虛假宣傳。
嚴禁刷單虛構銷量,避免構成不正當競爭;
謹慎評價其他同類產品,避免侵犯其他廠商名譽權;
還應當遵守廣播電視總局關於規範網絡直播行為的相關規定,杜絕低俗直播。
而且還應明確廣告代言人與生產者、銷售者所要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法律責任。
比如廣告代言人不得代理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廣告;
自產自銷型和囤貨自銷型的帶貨主播,要遵守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關於生產者、銷售者的有關規定。
三、產品必須貨真、價實
這裡主要包括2部分。第一是貨真。
依據我國刑法第140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
在產品責任中,刑事處罰並不免除民事賠償,消費者仍然可以要求銷售者或生產者退還貨款並予以賠償。
第二是價實。
網紅帶貨火爆依靠的往往是低價和主播個人魅力。然而,帶貨江湖同樣是價格欺詐的重災區。
直播間賣貨的主播們經常強調商品原價與折扣價之間的價差,以此來混淆消費者視聽,讓他們覺得現在的低價確實是最優惠價格而買單。
如果你想要做帶貨直播,不能以虛構原價方式吸引用戶買單,價格必須透明。否則構成了“價格欺詐”行為,也是得不償失的。
直播賣貨還有一個關鍵因素就是信任度。消費者因為信任才會看了你的直播後而消費買單。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建立主播和消費者之間的信任呢?
比如通過直播的時候現場和品牌方進行砍價、或者播放一些溯源直播、溯源視頻(去品牌方的工廠、專櫃看他們的產品製作流程,線下賣什麼價格,產品體驗)。
構建和用戶之間的信任,讓用戶知道你在直播的背後都做了些什麼,一款產品是怎麼生產製造出來的。 有了信任基礎,後面的賣貨就容易多了。
帶貨直播,不能只靠一句“買它”!從事直播帶貨的網紅們,應主動防範法律風險,只有贏得公眾更多的信任,才能避免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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