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順:論土地徵收的正當程序(四)


楊建順:論土地徵收的正當程序(四)

(三)《信息公開法》對確立土地收用正當程序的作用

   日本的信息公開立法始於地方自治體制定條例,然後才是國家層面制定法律。在地方公共團體層面,早在1982年就有《山形縣金山町信息公開條例》,以此為開端,自治體層面的信息公開立法得以展開。在國家層面,如前所述,日本直到1999年才制定了《信息公開法》(法律第42號),而該法第1條對國家賦課了說明責任,這對於確立土地收用正當程序來說,是非常有意義的。

   (四)《地方自治法》的修改對土地收用正當程序的促進作用

   根據《日本國憲法》第92條,國家必須尊重地方自治的本旨。所以說,從憲法的旨趣來看,國家和地方公共團體本來就是對等的。可是,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政令而創設了龐大的機關委任事務,對地方公共團體一直進行實際上的監督。此外,通過補助金的制度,國家就像握住了“黃金韁繩”一樣,一直牢牢地支配著地方自治體。1999年,日本對《地方自治法》進行了大幅度修改,使得國家和地方公共團體正在邁向接近對等的關係,亦即地方公共團體正在逐步接近《日本國憲法》所規定的本來的自治形態。[16]

楊建順:論土地徵收的正當程序(四)

   (五)地方分權改革與正當行政程序

   1999年地方分權改革以前,日本都市計劃法制的最大特徵是“都市計劃機能的國家獨佔”[17],從都市計劃決定到開發許可等都市計劃的重要部分,被視為對都道府縣知事的機關委任事務。通過其後的改革,都市計劃法制的這種國家獨佔局面大大改觀,除了《都市計劃法》第87條之五規定的部分事務外,都市計劃全部被劃歸自治事務。《都市計劃法》第15條將都道府縣或者市町村作為“都市計劃制定者”,賦予其都市計劃的決定權限,首先限定列舉了都道府縣的7項決定權限,進而將其他都市計劃決定權限全部賦予市町村。基於這些規定,自治體擁有了都市計劃的決定權限。當然,在都市計劃決定中,依然殘留著由國家進行的干預。例如,第18條第3款規定,自治體對部分都市計劃作出決定,需要與國土交通大臣協議,請求其同意;第24條第1款規定,對於與國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事項,只要沒有正當的理由,都道府縣或者市町村就必須服從國土交通大臣的指示。由此可以說,尚未完全形成由自治體進行的自主性的都市計劃行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謂對自治體賦予權限,並不是對作為基礎性自治體的市町村賦權,而主要是對都道府縣分配更加重要的權限。[18]

   (六)修改《土地收用法》確立土地收用正當程序

   與《行政程序法》和《信息公開法》的制定以及《地方自治法》的修改相呼應,《土地收用法》的修改給土地收用委員會的存在方式帶來了巨大變化。

   1.《土地收用法》的沿革

   1889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國憲法》(即通常所說的“明治憲法”)[19]頒佈,同年7月30日,《土地收用法》(法律第19號)成立。《土地收用法》設立了作為土地收用委員會制度前身的土地收用審查委員會制度,在工程認定後有協議的制度,當協議不順暢時,可以請求土地收用審查委員會的裁決。[20] 1896年4月27日《民法》(法律第89號)的頒行,促成了1900年《土地收用法》的修改。該法修改之際,在一木喜德郎[21]的指導之下,參照普魯士收用法,正式確立了收用委員會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伴隨著《日本國憲法》的制定,新的《土地收用法》(法律第29號)於1951年6月9日公佈,同年12月1日起施行[22],揭開了日本土地收用制度的新篇章。之後,該法經歷了多次修改,形成了較為明顯的實體權益保障和正當程序追求的價值取向,至2012年9月5日法律第76號的最終修改,全面形成了兼顧實體權益價值和正當程序價值的土地收用法制度。

楊建順:論土地徵收的正當程序(四)

   2.事業認定程序的迅速性和適正性的兼顧

   效率是行政的生命。程序的迅速化已經成為當今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共通的一般性的要求。從前,日本在收用委員會的裁決程序階段,也有事業的認定中公益性判斷成為問題,結果是拖拖拉拉地進行討論,導致程序遲延的情形。為避免或者減少這種情形,現實中要求程序迅速化的呼聲不斷高漲。這些輿情當然地也對《土地收用法》產生了影響。儘管如此,為了確保事業認定的裁決程序具有合理性,所認定的事業具有公益性且能夠順利推行,《土地收用法》的修改依然更強調適正性,專門確立了以適正程序來認定收用事業的制度,設置了一系列相關規定。比如,該法第36條之二創設了權利者是多數的場合製作土地、物件調查書的特例,即以代替署名捺印方式的公告、縱覽方式進行。

為了保障審理順利且合理推行,該法第65條之二則創設了代表當事人制度。通過導入代表當事人制度,試圖使程序簡略化。並且,該制度並不是在當事人為多數的情況下必須導入的,而是將是否導入的決定權委任給當事人的自主性判斷。這是該制度最值得關注的重要特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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