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一家飯店打工遲到兩次扣了我50元,這樣合理嗎?

型男東海Terry


您給出的條件很不明確,總得來講,在符合勞動法的基礎上,依據公司規定,給予職工的處罰無可厚非。


本地話費


打工上班遲到兩次扣五十元錢,並不算很多。用工者扣錢是否合理,主要看管理者是不是公佈或告知了你這個規定。

如果管理者並沒有公佈或告知你,遲到兩次要扣五十元錢,他只是隨意處罰,那就是不合理的。管理者應該批評、告誡,如果怎樣怎樣(比如上班遲到)將怎樣怎樣處罰。

如果用工者早有明確規定,那就沒有什麼好說,按照規定處罰合情合理。

“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的靈魂,遵守契約是合作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法律裁決勞動糾紛時,也會首先考慮雙方的契約(合同、協議)。


從北向北


合理!沒有規距哪成方圓?!遲到一次沒扣,第二次又來了。若不執紀,恐怕是第三次又會來的!長期以往,企業和商家又怎樣管理和運轉呢?!我們要換位思考,自己要是老闆或管理者的話,對這種現象又能怎樣?!難道會放任自流?!對你放任對他不管,那企業又怎能產效和創收?!相信他扣你錢是有言在先的,因此是應該而合理的!


用戶念菊


遲到兩次扣款50元,不算多,想想,你是老闆心裡會怎麼想,將心比心,再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單位都有一定的規章制度,違反了,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天經地義。


友問達


家有家法,行有行規,無論任何行業都有自己的規矩,只不過有的比較苛刻,但是沒有規矩,就無法保障工作正常運轉,員工比較散漫自由,所以我支持飯店做法,唯一就是要求自己不要遲到,如果的確有特殊情況,或者路上發生意外了,可以提前給領班或者管理人員打電話提前聯繫一下,說明情況!


紫雨傘的傳說


算是好的了,飯店還繼續要你做工,如果你自己打工在一個星期之內遲到兩次,那你走在哪裡都不會有人長久用你沒有時間觀念沒有自律性你有要。要真守規章制度,勤勞勤快反應快!助人為樂。在哪都受歡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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