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

關於貫徹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

關於貫徹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

區人民政府,區監察委員會,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8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2020年2月9日常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省、市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對依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規範,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為貫徹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迅速落實。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阻擊戰正處在關鍵階段。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站在對黨和人民負責的高度,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迅速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精神,在區委和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從嚴從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堅決打贏打勝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依法防控,積極作為。區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逐級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建立區、鎮(街道)、村(社區)防控網絡,健全防控體系,嚴格疫情監測、排查、預警、防控;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指導企業做好復產復工工作,在有效落實各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細化復工流程,加強備案管理,做好重點環節防控,加強防控物資協調保障,做好安全生產等工作。各開發區、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區統一部署,落細落實防控工作;組織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針對性的防控。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服從政府統一指揮,協助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健康告知、人員往來情況摸排、人員健康監測等工作,及時收集、登記、核實、報送相關信息。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疫情信息,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疫情和防控工作的虛假信息。

三、高效履職,有力保障。區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不見面審批”的優勢,提供線上政務事項辦理服務。區發改、工信、財政、住建、交通、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優化流程,建立綠色通道,為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使用以及相關工程建設等提供便利。民政、紅十字會、慈善組織、醫療機構等單位要加強對受贈財物的規範管理,確保接收、支出、發放、使用及其監督全過程透明、公開、高效、有序。武進日報、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政策措施和防控工作,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區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對擾亂醫療秩序、隱瞞謊報疫情、製售偽劣防護產品、非法捕殺交易運輸野生動物及製品等違法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區司法機關要積極履行職責,依法處理涉及疫情防控的民商事糾紛,依法嚴懲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全民動員,積極參與。全區廣大人民群眾要從自身做起,支持和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從疫情防控的指揮和安排,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人員聚集活動;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各級人大代表要牢記職責使命,不負人民重託,帶頭立足崗位,模範履職盡責,利用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的優勢,積極投身到疫情防控和應急響應保障工作中去。

區人大常委會將組成專項督查組,對貫徹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中有關疫情防控、人員排摸、健康監測、交通疏導、物資儲備、復工復產等情況開展督查。

常州市武進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2月10日

來源/武進人大編輯/馬小黑 審核/潘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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