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對個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將依法從快從嚴處理


嘉興:對個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將依法從快從嚴處理


2月12日上午,嘉興市舉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場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市最新的防控工作情況,並針對大家關切的問題作了權威解答與回應。

嘉興:對個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將依法從快從嚴處理

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陶深明回答了記者的相關問題。

嘉興:對個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將依法從快從嚴處理

陶深明說,2月6日,兩高兩部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

意見明確規定,對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將依法從快從嚴處理,絕不手軟;對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對於主觀上沒有過錯,客觀上也沒有造成現實危害的,也會正確把握,絕不湊數。

對於此類案件,檢察機關將立足檢察職能,按照《意見》的規定,加強與公安、法院的協同配合,確保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及時、準確、穩妥辦理,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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