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龍:二人因瞞報外來人員信息、拒不登記報告 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全黨全民眾志成城,共同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個別人員罔置法律法規和政府決定、命令於不顧,影響防疫工作大局,也給他人身體健康帶來巨大隱憂,於理不通,於法不容,應當受到社會的譴責和法律的追究。

近日,李某夫妻二人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瞞報外來人員情況,被盧龍縣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處罰。

我縣為了控制疫情傳入,構築銅牆鐵壁的堅強防線,加大外來人口排查力度,嚴格執行《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廣大市民向當地防控部門提供來自其他地區人員和發熱人員信息,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1月25日(大年初一),李某某、付某某夫妻二人明知疫情嚴重,從湖北來到我縣其兒子李某暫住地居住,直到初九才離開。期間,縣政府工作人員分別在大年初三、初五、初七3次到李某家中入戶調查,李某和妻子王某某心存僥倖,故意隱瞞父母在家中居住的事實,拒不登記報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二人的違法行為得到了法律的懲處,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疫情當前,每個人都要積極配合政府開展工作,這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也是對社會應盡的責任;同時一旦違法必被追究。廣大市民發現疫情嚴重地區來盧人員拒不配合登記、調查或有隱瞞、謊報等行為的,可以直接撥打

“110”向公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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