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無聊才讀書

我認識一個書蠹般的人,他給自己取名為:人生無聊才讀書。在我的眼中,他總是處於叔本華鐘擺論的一端:無聊。“無聊”讀書不為濟世,不為稻粱,就因為無聊。

有一天晚上我們討論東西方文學的優劣到凌晨,他說西方人有鑽研到底的科學精神,有科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而中國人自古陷入官本位,中國文化很狹隘,文人不是出仕便是歸隱,西方文化的多元化能夠給人帶來生活和內心的豐富性和自由。其實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但偏偏喜歡做反方,結果是輸。在他步步緊逼之下,我只好左暗示右暗示時間不早,該關電腦,他卻一點不理會,彷彿找到一個傾倒思想的出口,把他讀過的書,消化過的思想,加上自己的創造,源源輸送給我這個不小心打開他缺口的不速之客。

他說為了把跟了幾年的存書看完,竭力剋制自己買新書,終於清了底,必看的書都看完了。又為自己準備出幾本應該重讀的書來,其中一本是博爾赫斯,簡直驚歎又驚歎,看了博爾赫斯才明白什麼是想象力,一本書,開頭幾段就能看出作者的底蘊,值不值得讀下去,是從語言判斷。跟博爾赫斯相比,海明威和杜拉斯實在算不上什麼,他們靠情緒推動,質地過於稀疏,而菲茨傑拉德的密是語言詞彙的密度,這也容易獲得,然而,博氏的密度卻不僅僅是語言——他的語言密度不消說是無人可比的,詞彙相當陌生,給人新奇感——還有意象,哲理,彷彿穿越叢林,你必須聚精會神,稍有疏忽就全段不解其意了,簡直有精疲力竭之感。這是一種冒險。

讀到激動的時候,時時想到死,像某種極樂時刻,精神的,我願意就此死去。

我知道不停地閱讀在現世生活中是一種奢侈,它並不會永遠持續;

記得先前讀普魯斯特時,書本身彷彿推動著我,令我不能停下來。斯萬的愛情:他愛上一個女人,只是令一幅畫像儘量接近她的面容,他瘋狂地徘徊,在夢中,終於醒悟,他其實愛的並不是這個女人,第一部結束,我以為他放棄了她,可是第二部開始的時候,他卻娶了她,多麼不可思議,多麼讓人頭疼,這樣一個庸俗的女子把他拉入平庸,讓他失去進入上流社會門檻的機會,這倒也罷了,他的談吐變得那麼乏味和虛偽,甚至逢迎,以前的他是多麼驕傲啊,平易且高貴的驕傲。第二部裡有個畫家讓我喜歡,他對藝術的見解是我看過的書內最精闢的,還有幾個小人物,夏呂爾,里昂,都性格鮮明,煞是可愛。

我曾經想,只有七部,等我讀完的時候就再也沒有了,我總是這樣,只能往高處走,不能再讀比我讀過的書差的東西,一邊極飛快地向前,一邊想著退路,我想,等我讀完第七部的時候,就自殺。這是一種盡,臆想的。

然而讀到第三部後半部分的時候,我開始失望了,冗長而乏味,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譯者說很多國內外的評論家都對這部分保持沉默,沒有人敢去否定他,也沒有人做出相應的解釋。我想會不會是普魯斯特故意用這種乏味的筆調來表現上流社會的乏味呢,如此理解太牽強。

從此,我不再想為普魯斯特而死。雖然後面幾部據說寫得更好……

我想,“無聊”獨自一人在那所房子裡像躺在睡榻上的普魯斯特,普氏冥想,他閱讀,在時間中,卻與時間相忘,外面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貌似感情的東西於他又有什麼關係呢?他的簽名是:天地無常,大美生焉;萬法無我,安寧歸焉。

閱讀最是能夠讓人安寧的事情,還有比在藝術裡沉淪更享受的事情嗎?正如“無聊”所說,閱讀在現世生活中是一種奢侈,他早就看清行走於世的兩難選擇,像《荒野生存》裡的克里斯把自己放逐到荒野中去。深深地體味著薩特“他人即地獄”的感喟,人與人的悖論性關係。他說,他有恐婚症。我想,是害怕責任吧,責任與自由,從來難兩全。他選擇了自由,也是因為本性的善良,因為任何個人的自由,必然犧牲他者的安寧和自由。他不願他者成為犧牲品。

他在思考存在與虛無:

臭名昭著的存在

請接受我擲向你的惡毒詩句

你從不給我民主

我也不會對你抒情


思想帶來痛苦

不思想又會變得愚蠢

衝動固然美好

過後卻只有獨嘗苦果


偶然性的禍根

混亂的宇宙

為什麼我必須忍受

我全部之所是?


成為自己?

幼稚的騙局

除非我在時間之外

秩序之外


超越是討好人的夢幻

奴役才是唯一的真理

善的規訓的好處

人總得通過屠殺來領會


犯罪使無罪成為合法

仇恨讓愛變得偉大

但是為何,存在

卻總委身於歷史的骯髒妓院


委身於權力與馴服

然後成為符號

獲得合法的生存

合法的死亡


死亡難道只是

認識生命的橋樑

賦予存在以權利

以求得到永恆的虛無?


有朋友指責我關在自己的文字世界裡,不諳世事,他說:“我都懷疑你沒有生活過,在你的文字裡看不到眾生,只有你自己,這樣文學之路會越走越窄。”我很沮喪,問“無聊”:“生活是什麼?什麼才算真正地活過?”“無聊”告訴我:“要是真能逃離當下的世俗生活而完全進入文學世界,那也是一種難得的幸福,其實任何一種生活都是真實的,只要生活在其中的人樂在其中,生活本身就是你深入進去後所喜歡的那種生活的樣式,從長遠的角度,如佛家所說,萬法唯心,境由心生,你看什麼是真實,什麼是虛假,根本不存在真實和虛假之別。加繆其實是很主張活在當下的,你看他的《西西弗的神話》,即使明知世界冰冷,也要盡力燃燒,當然,他是為某個偉大的思想和價值燃燒,對我們而言,我們為自己燃燒即可,為自己的小癖好,小生活,小自我燃燒,每一個個體活得足夠內在和真實,這個社會和國家才是真實的,而不是神話。文學家、思想家難免會追求普世價值和更宏大的人類目標,這幾乎是文化的傳統。其實不必刻意追求這個,當你寫的東西足夠深入真實的時候,就已經暗合他們的追求了。因為足夠深入真實的東西就是普世價值真正的內涵本身,一旦沾染上傳統,私人的寫作就會被納入傳統的價值體系而受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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