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告誡,哄擡物價!貴州一藥企被罰180萬元

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10日電 據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博10日下午消息,10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辦的第三批典型案例,因哄抬價格,貴州侗潤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接到180萬元罰單。這是疫情防控以來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開出的首張百萬級罰單。2月9日,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該企業。

罔顧告誡,哄抬物價!貴州一藥企被罰180萬元

  圖片來源: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博

  1月23日至26日,市場監管部門不斷接到舉報,稱貴州侗潤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下屬多家藥店哄抬口罩價格。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下屬藥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查,1月23日,該公司收到貴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函時,曾明確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絕不哄抬物價。

  但是,該公司說一套做一套,不顧自身承諾,違法要求下屬藥店統一大幅提高口罩銷售價格,將進價12.8元/個的口罩,銷售價格哄抬至49元/個,進銷差率近300%。

  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根據《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作出罰款180萬元的處罰決定。

  根據通報案例,被公佈處罰的另一家企業是貴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1月24日下午,都勻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公司褲襠街分店、慶雲宮分店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N95口罩”已過期。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於1月22日購進生產日期分別為2016年1月8日、3月8日、8月8日、10月8日的隨棄式N95“飛翔牌”防護口罩20700個,口罩標識標註有效期為3年,該公司購進時該批口罩已過有效期。1月24日,該公司將上述口罩配送至其下屬21家連鎖門店和1家個體藥店,以22元/個的價格進行銷售。該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失銷防護口罩,情節惡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第五十二條,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沒收失效口罩、沒收違法所得,按最高額度頂格處罰的決定,罰沒合計達92萬餘元。並已依法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提醒經營者,維護好疫情防控期間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價格運行平穩有序,是政府和市場主體的共同責任,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全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決心不會變,對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不會變,一經查實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的執法方向不會變,經營者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規範經營行為,杜絕一切不明碼標價、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違法行為。​​​​(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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