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沒有身份證、攝像頭,被誅九族者為什麼不選擇逃跑呢?你怎麼看?

範文海


古代“誅九族”者的家人是可以選擇逃跑的,而且不止是誅九族,只要是犯了誅連家人的罪,都是可以選擇逃跑,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古代為避禍而改姓者甚多

在古代,雖然有嚴格的戶籍制度,但是當時的交通和通訊都非常落後,也沒有像現代的電視可以看,因此古代也就鄰近的人會互相認識,隔稍遠一點就完全不可能知道對方是誰。就算是皇上如果走出皇宮以外,百姓也不可能認識他,更何況是普通人?因此在古代如果發生誅連案件,家人逃難是可以的,而且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 韓信後人:韓信被呂后殺害之後,還下令要誅三族,當時他的兒子只有三歲,在家客的幫助下成功逃脫,並且把韓姓改成韋姓,延續了韓信的香火。

韓信後人改姓韋在《韋氏族譜》、明朝的《樵書》都有記載,真實性還是很高的。

  • 司馬遷後人:據傳說,司馬遷死後,他的兩個兒子擔心受到牽連,便逃回故鄉韓城,並把姓改成“馮”和“同”,把當地的村名改成“續村”,表示延續的意思。後來擔心官府會追查,便把村名改成“徐村”。

司馬遷後人改姓出自於野史,但是相關的牌匾如今保留在陝西韓城的徐村。

由此可見,古代誅九族者是可以逃跑的。

如果大家覺得個別案例沒有普遍性,那就再舉一個例子——客家人。

客家人的歷史就是一部遷徙史,從五胡亂華開始,先後進行了五次大規模的遷徙。每次遷徙到新地方,都因沒有合法的戶籍而被當地註冊成“客籍”,客家人也因此得名。

古代雖然有嚴格的戶籍制度,但面對複雜的人員流動,官府也是沒有辦法完全管控的。每個州縣的發展離不開勞動人民,哪裡發展得好,哪個地方更適合生存,就能吸引百姓前來謀生,這種“用腳投票”的方式在古代很常見。逃難避禍之人混雜在這些流動人員中,改名換姓成為外來人員,在這個新的地方繼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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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確實沒有身份證和攝像頭這東西,這些都是現當代才有的,如此正好給那些犯罪的人提供了逃跑的機會,天下那麼大,隨便跑到哪個地方隱姓埋名官府都很難找到,那麼為什麼古代被誅九族的人不選擇逃跑而是老實受死呢?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第一,誅九族在歷史上很少出現

大家不要受電視劇矇騙太深了,劇裡面皇帝動不動就誅人家九族,這是很不真實的。實際上誅九族這個刑法在古代是不常用的,最多也就誅三族。誅九族即只要是沾點親戚的人全部都要被牽連,古代又流行多生多育,這樣一殺估計上百人都要命喪黃泉,這個罪孽是任何人都不能承擔的,皇帝自稱天選之子,自然也不想去承擔罪責,再加上儒家治國的理念,所以誅九族這個刑法只是個擺設。



誅九族這樣的事也確實發生過,比如在隋朝的時候,隋朝的政治環境本就複雜,世家大族有很大的影響力,其中的勢力也是盤根錯節。楊玄造反失敗後就自殺了,讓陽廣很是憋屈,不能在本人身上洩憤就把怒火都發洩在有干係的人身上,於是就不斷擴大株連的範圍,開了誅九族的先河。他這麼做就是為了斬草除根,防止死灰復燃。

第二,被誅之人沒有經驗

能被誅九族都是犯了滔天大罪的人,換句話說都是個人物,對當事人來說已經見過大風大浪,對死早有準備。但是對於其他被牽連的親屬和僅僅有血緣關係的遠方親戚來說,他們對死亡是沒有預見的。他們還在家裡吃著飯或者睡著覺一切風平浪靜的時候,可能官兵就突然衝進來將他們抓走,更殘酷的還不是被抓走,更多時候是直接殺死,誅殺就是滅門,無論男女老少,無論你是什麼身份,無論是否有防抗能力,只要是與被誅九族者有關係的全都逃不過。那些或無辜或不無辜的人,因為沒有被抓的經驗,想要逃跑簡直是天方夜譚。



第三,跑也是跑不掉的

雖然古代沒有身份證和監控系統,但是古人有古人的智慧,古代社會也是有一套對百姓懂得監管方式的。官府可不是吃白飯的,手段多了去了,什麼古代戶籍管理制度、住宿登記制度、保甲制度、連坐制度等等多了去了。其中戶籍制度是最具代表的制度之一,也是控制百姓最有效的工具,類似於我們如今的戶口。通過戶籍制度官府可以掌握各個地方的人口和土地情況,以此為基礎進行稅收等管理,當然也不只是在稅收方面有用,在徵兵上和追查逃犯上也起著大作用。



漢朝時期戶籍制度就已經發展出了雛形,戶籍簿上清除的記載了戶主的居住地址、年齡、相貌、膚色、職業、財產、子女、所擁有土地等狀況。在追查逃犯的時候,只要對比戶籍上的人口和實際人口,就知道哪家有沒有私藏逃犯,逃跑的人不管藏在哪戶人家,只要沒有戶籍就會被揪出來,如果他跑去辦理戶籍那就更方便了,負責戶籍的官員早就接到了命令,對那些版戶籍的人嚴加查問,犯人直接就能被揪出來。

(古代戶籍管理,保甲制度)

再加上朝廷律法和連坐制度,制度的嚴格讓百姓們為了自保是不會去惹麻煩上身的,大家都知道私藏朝廷逃犯是死罪,所以百姓們也不會去觸犯律法和制度。

以此看來,被誅九族的人和被牽連的人是逃也沒用,就算逃了,也很可能會被抓回來,最後還是難逃一死。而大部分人遇到這種事早就嚇破膽了,哪還有心思去逃跑啊,只好乖乖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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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太小瞧2000多年封建帝制的威力了,之所以能讓當時罪犯乖乖就擒,也絕非一個簡簡單單的身份證,就能夠將其束縛得了的。

身份證也僅僅作為我們現如今特定的身份證明,而在古代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的環境下,想要逃跑,付出的代價極高。

被株連範圍有限株連九族,其實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恐怖,按常理來說,株連九族是指除犯罪本人除外,往上倒數4代,往下倒數4代,一共9代,僅僅作為倫理界的概念,與嚴格的法律法律還是有差距。

當然也有另一種說法,那就是:父親氏族四代,母親是族三代,最後加上妻子世族兩代。法律上並沒有明確意義上的株連九族,大多都是史書典籍中,亦或者是戲曲小說中,有滿門抄斬引申出的說法罷了。也沒有哪個官吏非要按著族譜上來,非要因為一人之罪而讓全家受難,歷史上被株連九族的例子也並不多。

據隋書中記載,楊玄感因為造反被株連九族,但其實真正行刑之時,涉及的也僅僅只有他的兄弟子侄。 流動人口極易控制的我國封建帝制既然能存在2000多年,必然有其獨特的等級管理制度,也有極為嚴格苛刻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古代人也有類似身份證的身份管理憑證,或許我們只曾聽聞商鞅變法,他的最終死亡就以忘帶身份憑證有關,當時他因為變法聞名於世。

但也因此惹了一大幫人,自然他一個人的力量,無法與眾人抗衡,最終被告發造反,也只能默默承認,所以為了避免被誅殺的厄運,他選擇了逃跑。

當然故事的結局也與他被抓而告終,當時商鞅變好不容易跑到了邊關,就想找一家客舍落腳留宿,但在當時住店也是需要登記的,就在這個環節讓店家感覺到他的可疑之處,不僅沒有讓他住店,還將其告發,扭送到官府。

出門辦事都需要他人引薦,何況你是畏罪潛逃 由於當時交通條件有限,所以古人的活動範圍也相當有限,如果要遠離家鄉,到外地辦事,自然也需要尋求當地政府批准,有了介紹信方可通行。

畢竟每一座城池,為了防止形跡可疑之人潛逃,自然也會在城門口或者是主要幹道上派重兵把守,沒有引薦信是萬萬不能通過的。

何況逃亡的代價成本極高,前途未卜、生死不明,逃亡就意味著一場命運博弈,如果被因為株連九族,有可能只是流放,或者是降級貶官,亦或者是成為別人的奴隸丫鬟,但要是畏罪潛逃,被抓了就是死罪。

如若當時沒有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豈不是就可以隨意移民?那政府的作用何在?

當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可能你還不知道已經被株連僅僅通過口頭傳遞信息或書信來往,效率難免太低。當時被株連九族,當然首先受到牽連誅殺的自然是要犯一家人,政府執行人員提前肯定會進行消息封鎖,他們也絕不會蠢到打草驚蛇的地步。

主動權還是掌握在官府手中,若不是有內部人員提前通風報信,一切都發生在始料未及之中。因此,比起逃跑所付出的代價成本,乖乖束手就擒,還有從輕發落的可能。

何況當時還有極其嚴重的思想壓迫,許多人根本不可能有逃跑的意識,即使被抓或者被殺,也只能認為這是命運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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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4年以前,中國都沒有身份證制度。

請問,為什麼1984年以前的所有死刑犯都不逃出去,要等著被槍決呢?這種問題就是廢話。

誅九族,這是何等的大罪!

凡是跟罪犯有親戚關係的,無論是是姻親還是血親,都要受到牽連。

一般犯這種滔天死罪的人,不是叛國投敵、就是密謀造反,所以朝廷才會斬草除根,對無辜的家人牽連處以極刑。

例如《唐六典注》有云,在煬帝末年,“生殺任情,不復依例。楊玄感反,誅九族,復行轘裂梟首,磔而射之”。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能逃脫皇帝的制裁。

古代雖然沒有身份證,但是古代並不是一個自由遷徙的社會。

就想1980年代以前,大家出門都要地方開介紹信一樣;沒有身份證,不代表沒有個人身份的憑據。

沒有身份的憑據,就會寸步難行。像是在古代,身份的憑據就是路引。例如,元代施惠的《幽閨記》寫道——

你去渡關津,怕有人盤問,又沒個官司文憑路引,此行何處能安頓?

離開家鄉超過一定裡數是不行的,就會被判犯禁。

在出行必須路引等身份證明的情況下,也許有誅九族的會有遺漏,但這種事情非常稀少,可以當做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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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九族在古代是滅族的重罪,古人也都非常重視傳宗接代,家族傳承,肯定是希望能活著或者是為家族留下一個子孫後代的,大難當頭他們也想跑 也想逃,但是能成功的機率實在太渺茫!

(九族五服圖)


古代通訊不發達,沒有逃跑的時間

古代也沒有手機 微信 網絡什麼的來傳播消息,而且皇帝有絕對的權力,一句話就可以決定生殺大權,很多時候災禍都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就已經降臨了,根本沒有機會通知家人逃跑。這個時候家裡人正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官兵抓了,等到他們清楚怎麼回事的時候已經快要被殺頭了,哪還能有機會逃跑呀。


古代人口流動小

中國古代歷來重視戶籍管理,嚴格限制人口流動,想要出行必須得有官府發放的“路引”,作為被誅九族的通緝犯怎麼可能得到路引,所以根本出不了城。

就算僥倖出了城,也很難找到下一個落腳點,因為古代不同地方的口音也不同,城門口都有官兵把守盤查,發現外地口音更是要重點盤問,海捕文書上也有通緝犯的籍貫 外貌特徵等,很容易被發現。

運氣好逃過了守城官兵還逃不過當地人的舉報,中國古代是農耕時代,95%的平民都是農民,農業守土重遷,大部分人一生都不會離開自己所在的村莊,如果村裡來了陌生人肯定很快就會被發現,古代還施行連坐制,根本沒有人敢收留來歷不明的人,為了自保肯定會馬上舉報。


皇帝擔心報復,必須要斬草除根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能犯誅九族大罪的基本不會是平民,一般都是在朝廷的政治鬥爭中失敗,觸動了統治階級的利益才會遭到滅頂之災。如果有人逃跑,皇帝肯定會擔心將來被刺殺報復,萬一再被其他勢力藏匿教唆,多年後伺機報仇後果更是不堪設想,所以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逃跑者找出來。


被抓到的後果很嚴重

古代大部分時期統治者都主張嚴刑峻法,死刑的種類也非常多,除了斬首之外,還有凌遲,車裂,腰斬,絞刑,炮烙,烹,磔......

試想一下,本來誅九族判的是斬首,但由於逃跑被抓回來改成凌遲了,那就直接悲劇了,萬一在因為自己逃跑的事,其他家人也被加重了刑罰,被折磨至死,就更悲劇了,所以不管是因為對酷刑的懼怕還是為其他家人著想,有逃跑想法的人也很少。


小結

求生欲是人的本能,那些被誅九族的人並不是不想逃,而是他們沒時間 沒機會 也沒能力去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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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前知道家人犯了重罪,而被株連九族,誰願意原地等死?如果能跑掉,誰會像傻子一樣等著挨宰呢?

不選擇逃跑,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1、一是來不及跑



很多時候,家人被判重罪,而且株連九族,那消息一般是封鎖得極嚴,趁其家人不備,官差突然襲擊。這種情況下,哪裡來得及跑?大多數人,除了挨刀,實在沒有選擇的餘地。

有時候,很多被牽連的人在懵懵懂懂中就被抓走了,走的時候,還大喊冤枉,但哪裡有道理可講?他們的命已經在朝堂上被決定了走向,已經預訂給了閻王爺。

真不是不跑,實在是來不及跑。

2、得知消息太晚,沒跑出去



總有一些知情人,願意冒著殺頭危險,提前跑去告知犯人家屬。只是,被判株連九族時,官家那是相當快的,絕不會給太多時間。如此一來,報信的時間,肯定提前不了多少,這樣,族人和家屬依然跑不掉,畢竟,株連九族不是一家,而是有好多家。

等每家都被通知到,每家在匆匆忙忙中收拾金銀細軟,收拾隨身衣物,準備出發時,索命的官差就到了。族人們就此帶著不甘,帶著不情願,被官差押著,通向了黃泉大道,通向了那條不歸路。

3、跑了,但沒跑遠;或著跑了,被通緝抓回



有些人消息夠靈,腿腳夠快,在官差來時已經跑了,但官差豈是那麼蠢笨?他們會在各個重要路口,安排合適的差人等候,一旦發現行色匆匆,慌里慌張的人,馬上上前盤問,情況一旦不對,馬上扣留。

當然,還有些人運氣夠好,成功逃脫,只是古代有個東西叫“抓捕文書”,會把通緝人的畫像張貼在附近各處,甚至鼓勵舉報,並且設獎,這時候,如果跑得不遠的話,很有可能被抓回,還是難以逃脫被斬的命運。

被株連九族的人,跑出去真是太難了。

那麼,有沒有株連九族,還能跑掉的人?有。

4、能跑掉的個別人,無不是運氣和智慧都極好的人



總有一些人,判斷夠準確,決定夠理智,不僅提前撤離,而且有目的、有計劃的跑向人跡罕至,山高水遠的地區,而且隱姓埋名,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只有這樣的人,生存的幾率才能達到最大。但凡,對以前的生活有一點眷戀,對曾經的故鄉有一點捨不得,對以前的生活圈有一丁點放不下,那都會隨時送命。



綜合來說,古代被株連九族的人,不是不選擇逃跑,而是跑不掉,沒跑遠,或者被通緝抓回,只有極少極少的人會逃跑成功,代價是放棄所有,並且離得越遠,生存下來的幾率會越高。


藍風破曉


實際上,中國古代雖然沒有身份證,但是卻又能夠起到身份證作用的類似的“證件”,比如明朝的路引。

此外,中國早在商朝時期便已經產生了模糊的戶籍制度,稱之為“登人”,至漢朝的“編戶齊民”則已經是一套相對完善的戶籍制度了,此後再經歷朝歷代的發展,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也更加趨於完善。

當時的統治者之所以制定戶籍制度,顯然是出於政治原因,說白了是限制百姓的流動,只有百姓定居於一處,才能夠更好的管理,才能夠保證他們不會製造麻煩,即便製造了麻煩,統治者也能夠在最短時間內獲取他們的信息,從而解決麻煩。

所以,犯了事的人想要逃跑雖然不是不可以,但是會很麻煩,或者說很困難,因為官府不可能給罪犯發放能夠讓他離開所在地的“身份證”或者“通行證”。

我在這便以明朝為例,說一說為什麼被誅九族的罪犯為什麼沒有選擇逃跑,而是選擇在家中坐以待斃。

《弘治大明會典》第一百二十三卷規定:“凡軍民人等往來,但出百里即驗文引。如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仍許諸人首告,得實者賞,縱容者同罪。天下要衝去處,設立巡撿司,專一盤詰往來奸細及販賣私鹽犯人逃囚,無引面生可疑之人。”

不管是軍是民,只要離開戶口所在地,便得需要查驗文引,文引由官府發放,既能作為一個人的身份證,也能作為通行證。

可是,如果你沒有文引的話,你會被抓。對於你有沒有文引這事,除了官府的查驗之外,還允許別人告發,一經查明你確實沒有文引的話,告發者還能得賞錢。相反,如果有人明明知道你沒有文引卻不告發的話,和你同罪。

除此之外,明朝還在重要地段設立巡撿司,專門盤查陌生面孔又沒有文引的人。

對於沒有文引的人的處罰,《明律》也有明確的規定:“凡無文引私度關津者杖八十;若關不由門,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邊緣關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絞。”

沒有文引想要偷偷過關口或者渡口的,一經發現則杖打八十;過關口不走規定的門的,過渡口不走規定的渡口的,杖打九十;偷渡邊關的,沒成功的杖打一百,判刑三年,已經偷渡出境的抓回來判處絞刑。

明朝已經用明確的法律條文限制了百姓的流動,真想去哪的話,老老實實找官府申請文引,沒有文引就老老實實在家待著,別出百里範圍之內。

被判誅九族的罪犯,能有經得起盤查的文引嗎?可能性很低。

除了制定出了文引這一政策由官府對百姓進行監督管理之外,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也給百姓規定了類似的“政治任務”。

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頒佈了一個律令:“凡民鄰里互相知丁,互知務業,俱在裡甲,縣府州務必周知,市村絕不許有逸夫。”

這條規定的意思是老百姓自己一定要知道鄰居家有多少口人,還要知道彼此從事什麼工作,如果一家人全在裡甲中,沒有離開的話,必須報備給縣、府、州三級政府知道,市集和村莊中絕不能出現遊手好閒的人。

看看,遊手好閒也是罪呀!因為遊手好閒意味著沒有收入,也就可能會幹犯法的事,屬於危險分子。

如果違反這條規定的話,將會受到懲罰,《大誥續誥》規定:“一里之間,百戶之內,仍有逸夫,裡甲坐視,鄰里親戚不拿,其逸夫或於公門中,或在市閭里,有犯非為,捕獲到官,逸夫處死,裡甲四鄰化外之遷,的不虛示。”

如果存在逸夫,裡甲中的人坐視不理的話,一旦逸夫犯了事,裡甲之人連坐,逸夫砍頭,逸夫的鄰居統統送去鳥不拉屎的化外之地。

這樣的政策法律,想逃?你能逃到哪裡去?所以,被誅九族的話,還是老老實實在家等著吧,反正也跑不了。

此外,除了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儘量堵住罪犯的逃亡之路以外,被誅九族之人自己本身的身份也註定他逃不了。

一個人能被皇帝叛誅九族,這個人得犯了多大的罪呀!換句話說,這個人非富即貴!這也就意味著他的家族必然是一個地方的名門望族,一個名門望族根植於一個地方,他的底細哪能逃得過皇帝的調查?

這樣一個罪犯,他家有多少地,有多少房產,又多少人口,這些信息,恐怕早在皇帝叛他誅九族之前已經擺在皇帝的案上了。

更何況,一個所謂的富家豪門,說白了他們一個家族的人基本是住在一起的,皇帝真要誅他九族的話,只要派兵將他的宅子圍起來,想跑都跑不了,即便會有幾條漏網之魚也影響不了大局。

所以,古代那些被判了誅九族的人,除了儘量多弄走幾條漏網之魚以外,罪犯本人根本跑不了,也不敢跑,只能束手就擒。


寧糊塗


誰說古代沒有身份證啊,身份制度可嚴格了。

先講個故事。商鞅變法失敗後,逃亡到邊關,想要投宿的時候,客棧老闆問他要身份證明。商鞅拿不出來,店老闆就告訴他:“這是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得,打臉了,商君就是商鞅自己本人,最後他只能繼續逃亡。

這說明了身份制度早已有之,同時也說明了逃跑並不是那麼好逃的。

遠古的先民,他們的生活十分自由,但是,進入農業社會之後,就開始有居所管理的概念了。

身份的前世今生

西周開始有了初步的戶籍制度,並且有了專職記錄轄區中居民信息的職務:宰。宰所管轄的區域內,若有新生兒出生,其家人必須告知,“宰”會將其出生信息登記造冊,一份本地保存,一份上交州府。

戰國期間的商鞅執行著嚴格的身份證明制度,後世用“作法自斃”取笑商鞅,但我們可以從期間看到身份制度的執行情況。

到了漢代,更是升級了身份管理制度。無論是官員還是普通人民,只要離開自己的居住地都要辦理一種叫“傳”的身份證。不就開個身份證明嘛,這不簡單。同志們,沒咱們想的那麼簡便,申請的過程非常之繁瑣。

先要去有關部門通報自己有外遊的需要,有關部門審查申請者有沒有官司纏身,有沒有欠稅。如果沒有,再逐級上報,上級部門會核對 他們所保存的身份證明,確定身份無誤後再批一張“傳”出來。

有這張紙就行了嗎?並沒有!你還有明確說明自己的出行線路及計劃。“傳”會很明確地寫明誰要出行、出行的目的和地點、經過的關卡等。

對於偽造、冒證、借用等情況,都會有嚴厲的懲罰措施。比如在臉上刺字,斬掉左腳趾,嚴重的去當苦役。

到了唐代,外出要申請,就連在唐經商的胡人也需要申請,就象咱們現在的暫住證。三藏法師西行取經,這不還得拿著皇上特批的通關文牒,老老實實地過一個關蓋一個章。

明代開始,不光要審批,連申請者的容貌特徵都要註明。比如,身高、年齡、有沒有鬍鬚、面形面色、疤痕等。住宿的時候,店家需要核對,如果覺得持有人與實際描述不一致,可以不接待,甚至可以舉報。

在這樣嚴格的身份管理制度一下,九族們怎麼逃?

再來,誅九族不是一件隨意的事情,在做出決斷前,早就將那一個家族監控起來的。罪責重一點的早就拘役起來了,那些家僕遠親的,家裡面早就裡三層外三層圍了個結結實實了,插翅都難飛,逃?談何容易。

同樣的,古代的人員流動小,且交通不便利。一小簇人走在路上,恐怕就被官兵注意上了,往哪走?

更別說那些財產、固定資產了。在短時間內處理好自己的資產,談何容易。車輛馬匹動一下試試,分分鐘官兵就來了。

沒錢生存都是個問題,能逃哪裡去。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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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要先搞清一點,那就是:古代基本不存在“誅九族”這種事。強調這一點,就是要說明,會被株連的人有限,很好控制。

(即使秦法嚴苛,商鞅雖然住店出境受阻,但還是成功回到了自己封地)

前面兩個答案非要強調古代有戶籍制度,還舉了商鞅的例子,這個例子舉得不對,因為秦法的嚴苛在後世比較少見,而商鞅最後也有能力回到自己封地發動叛亂,所以沒那麼不能逃。因此,真正回答這個問題的關鍵是“誅九族”包括哪些人。答案是,沒多少人。


(九族是倫理概念,不是法律概念)

“九族”其實只是一個倫理概念,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三字經》裡說“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也就是說九族就是自己這輩往上數四代往下數四代一共九代人。另一說法就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這就是一個橫向很大的範圍。簡單來說,九族就是告訴你,哪些是你的親戚。這些人是給你認的,但絕大多數你都不認識的,不是等你犯罪的時候拿來殺的。

(唯一在官方資料中被記載誅九族的僅楊玄感一人,且實際也只誅殺了兄弟子侄等)

那存不存在誅九族的事情呢?基本不存在。唯一官方記載被誅九族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隋朝楊玄感。他在隋煬帝在位期間發動叛亂,被族滅。但是“九族”一說也沒有出現於正史《隋書》中,而是寫在《唐六典注》裡提了一句:“楊玄感反,諸九族”。這裡的“九”更像是虛指實際上真實歷史記載被殺的也就是楊玄感的兄弟子侄等,並沒有特別多人。此外其他的所謂“誅九族”都是戲曲小說裡的話,完全不足信。

(方孝孺被誅十族純屬野史杜撰)

古代株連一般都是“夷三族”也就是“父族、母族、妻族”。一般來說大多數的人也不是殺死而是發配、為奴等。我們就舉大開殺戒的明朝朱元璋、朱棣父子來說。朱元璋用胡惟庸案、藍玉案將一干功臣治罪,朱棣奪取皇位後誅殺了那些不服從他的大臣(必須強調誅方孝孺十族一說純屬野史杜撰)。基本每家都被株連了幾百人,甚至有的上千。我們現在看,幾百上千好多啊,處置了幾百個親戚呢。其實完全不是我們想的那樣。這裡面絕大多數的其實是下人。被株連的都是管家、家丁、護院、轎伕、馬伕、丫鬟、廚子、老媽子等等。能被判處株連若干族的都是謀反等重罪,獲罪之人都是達官貴人,所以一家都有幾十個上百個下人不足為奇。而他們的兄弟子侄女婿等往往也都是官員,一家幾十個上百個,那三五個兄弟、五六個兒子、三四個女婿,每家幾十個人,那也輕輕鬆鬆成百上千了。而這些人難抓嗎?很好抓。因為只要把這十幾家府邸全都團團圍住,一個人都逃不掉。

因此,基本不存在“誅九族”去抓一群八杆子打不著的外地親戚。真的受到株連要被充軍發配為奴的也就是關係最近的兄弟子侄女婿和他們的下人。這些人的府邸在朝廷準備對犯罪者動手的時候已經全部在軍士或是衙役的控制之下了,裡面的人插翅難逃。


伊耆角木


這個問題問得挺好,

古代沒有身份證、攝像頭,被誅九族者為什麼不選擇逃跑呢?

對於這一問題,其實有兩點回答。

第一, 確實有人逃跑。第二,逃跑不是那麼容易的。

古代能夠被誅滅九族的,一般來說都是帝王發動國家力量來消滅的對象,比如明朝的方孝孺由於反對朱棣甚至疑似被誅滅十族。中國歷史上這樣的人為數不少,但是絕大部分都是前朝的皇室,比如說劉裕屠殺司馬家族,南齊的蕭道成屠殺劉裕的劉宋家族,蕭衍屠殺蕭道成家族,侯景更是把整個南朝的士族高門一鍋端,還有唐朝宗室被韓建,朱溫屠殺,趙宋的皇室集體被元朝逼得跳海一樣。這些都是王朝後人,因為新朝懼怕他們重新建立國家才予以屠殺,所以他們可以說是插翅難飛。由於他們都是有玉牒和各種身份證明的皇族,所以殺起來也是非常容易的,畢竟他們都是有身份證的人,還有對他們屠殺一般都會秘密而血腥的進行。比如說南齊的明帝蕭鸞屠殺自己的宗室諸王,都是用典籤半夜進行,行動迅速而詭異根本察覺不到。所以說想跑也跑不了。而且古代人口流動少,你跑到人多的地方,除非有人接應,否則生面孔,一定會被發現。要是跑到深山老林裡,貝爺可不好當,弄不好就掛了……

至於說一般的普通人,基本上也享受不到徹徹底底的誅滅九族的“待遇”,最多也就是殺幾個而已。要想誅滅九族這種“待遇”,至少也得謀反之類的罪名才行。而且其實真正的夷三族,即夫母妻三族。

所以他們的九族也大可放心,而真正被誅滅九族的也有不少逃跑的,比如司馬氏被劉裕誅殺的時候,就有人逃到北方,再比如蕭衍屠殺南齊也有一部分南齊宗室北逃。

所以說,能被殺的人很難跑,能跑的人一般也輪不到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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