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尋釁滋事案

2020年2月5日,廊坊市安次區發生一起涉疫情尋釁滋事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以來,安次區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要求,在轄區各小區設置疫情檢查點,對進出群眾進行防疫檢查。2月5日上午9時許,嘉多麗小區業主劉某某在開車進入小區時,工作人員按照規定要求對禁止進入小區的劉某某的車輛進行信息登記,劉某某拒不配合工作,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辱罵並毆打工作人員,致兩名工作人員輕微傷。

該案情節惡劣,造成的社會影響較大。安次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案後,高度重視,按照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相關要求,啟動提前介入機制,主動與安次分局聯繫,瞭解案情。隨後,安排檢察官審閱案件證據材料、與偵查人員溝通,並圍繞劉某某的行為定性、證據固定等提出意見,建議公安機關提取現場監控錄像和完善證據鎖鏈。

疫情防控期間,安次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主動提前介入涉疫情敏感案件偵查,為保障疫情防控一線人員生命安全,為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檢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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