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有些人卻不盡責,你們怎麼看?

星仔生活家


贍養老人是我國法律規定每個公民應盡義務,也是中華民族尊老愛幼優良傳統。而西方國家大多沒講贍養老人,沒有提倡孝文化,追求個人自由獨立享樂。現年青人受西方影響,少數人不知感恩父母長輩,孝順贍養老人觀念更是淡簿太多。因此當出現有能力而不贍養父毋不孝子女,村社區鄉親會群起而攻之。對情節嚴重者,都會通過法律途徑給予懲戒。


樂觀不老翁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有盡心贍養老人的,也有少數不願盡義務的。

曾經的一個同事,家是農村的,通過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小日子過的挺不錯。

可他很少談及它的父母,也難得聽說他啥時候回去看父母了。

一天,他的母親找到單位來問他要錢。才知道他父母的日子過得很苦,他也幾乎不回去看望老人,也很少給錢。

問其原因,他說當年父母對他咋不好,自己在外闖蕩父母也沒幫過啥忙。這些年,他對此一直耿耿於懷,所以也很少過問父母的事,也談不上盡贍養的義務了。

其實,生活中,哪有父母不願意自己的孩子過的好點,不願意幫自己孩子的。有時候真的是受各種條件限制,心有餘而力不足。

做子女的應該有感恩之心,感謝父母的生養之恩。儘管曾經的日子中有過這樣那樣的不順心,但也不應記恨父母,更不能不盡兒女孝道,不管父母。

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一個人更應懂得感恩父母,讓他們的晚年幸福。


一壺濁酒釣寒江


贍養父母是做子女應盡的責任!

父母從小把我們拉扯大很不容易,等他們老了作為子女贍養是應該的!

不盡責的人我身邊也有,我大伯的兒女都不孝順,因為他們那是拆遷戶,每家分的都有房子和錢,兒子是沒出息害怕老婆,女兒就想著分錢,我大伯錢也被分沒了,就剩下一套六十平方的房子,現在腿是骨頭壞死,走路都要靠柺杖,女兒不問,兒子不管,也是沒錢看病,唉,遇到不孝的兒女能怎麼辦,只能自認倒黴,!


家有小蓓馨


法律規定: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有些人是不盡責,這個有些人有的是真的豬狗不如,有的卻是被逼無奈

其實在我看來要分人,有的老人一輩子為兒女辛辛苦苦,幫他成家,給他看孩子,幫忙照顧家庭,這種老人老了,兒女應該盡孝,應該好好贍養老人,讓老人安度晚年;有的老人從年輕時就沒把孩子當人看,一不順心就打孩子罵孩子,孩子長大了就開始問孩子要錢花,如果不給就要打要罵的,這種老人就該讓老天收了他,還好好贍養他?讓他晚年幸福?我呸,這種人渣不配,只生我不養我不教我,長大了就吸我血,愛哪去哪去。

第一,應該要好好贍養的老人

大多數老人為了子女含辛茹苦,兢兢業業工作幹活一輩子,花錢讓兒子女兒成家立業,等有了孫子又給帶孩子,可以說一輩子為了兒女。那等老了,兒女贍養他無可厚非。

我媽媽有個關係很好的嫂子,我叫她大伯孃,她今年50多歲,孫子都上小學了,她獨生女一個,60年代的獨生子女很少,但是她算一個。從她偶爾的言語中能得知她小時候生活很幸福,家裡吃的喝的全緊著她來,也不太去地裡幹活只在家裡做些輕巧的活計,長大了該要結婚的時候,父母千挑萬選挑中了我大伯,一個有手藝的人。嫁過來果然一家過得紅紅火火,生了一兒一女,她父母又開始幫忙給她帶孩子,小時候最羨慕她家孩子了,時常有好吃的好玩的,還有新衣服穿。孩子上學了也是時常去他們姥姥姥爺家吃飯,她兒子結婚時,她父母竟然給包了一個相當於彩禮錢的紅包。

她父母一輩子掙的錢花的心思都在她身上,她孩子身上。現在他們老了,她很盡心的贍養老人,把兩個老人都接到家裡來住,每天給他們做飯洗衣服,體檢看病吃藥,偶爾還帶他們去街上轉轉,兩個老人逢人就說,這個女兒比兒子還好,這一輩子值了。

第二,這樣的老人不贍養也罷

現在不贍養老人的子女有很多,有的老人甚至都把子女告上法庭。每次看這種新聞評論下大多在罵子女,不看新聞內容看個題目就開罵,其中有的老人年輕時只顧自己,自私自利,兒女從來不管不問,老了竟然還想讓子女養著,子女該多憋屈呢?

前段時間有個新聞,尋找王永強,一個老人臨死之際想見小兒子一面,小兒子已經消失20年了,經過網友大量轉發,從美國傳來消息,亞特蘭大有個王姓博士和王永強的經歷高度吻合,有人聯繫了王博士,這個王姓博士只說了"清官難斷家務事",用七個字回應了這場尋找,再也沒了下文,父母全家知道後失望至極,都罵他心狠。記者採訪他家人時,問到他舅舅,為何王永強說了那七個字,是不是以前發生了什麼?他舅舅一瞬間說話變得支支吾吾,最後一直重複說"不管發生了什麼,他們都是你爸媽,是你父母"。

王永強是北大博士後,可是在他讀大學前,父母就多次要求他輟學,考上了大學,不給資金幫助也就罷了,甚至還讓他把補貼寄回來,在蘇州大學讀研時,要錢更是頻繁,還讓他幫親戚家人找工作之類的,一點不滿意父母就吵鬧到學校,這讓他苦不堪言,讀博士去了北京,父母更是時常寄信件過去要錢催他辦事等。

在日本留學期間,更是過分的要求他把哥哥家人等帶到日本生活工作,他結婚了更是對親家一家進行"勒索",各種提要求得寸進尺,最終他受不了離了婚出了國,再也沒了聯繫,就這樣他父母還常來北京騷擾親家,親家警告他父母,告訴他們都是他們的壓力致使他離婚出國的。

現在人老了想見兒子了,年輕時怎麼對兒子的,他不想見到你們,他被你們傷害到了,誰又看到了他的傷疤呢?這種父母就是自作孽,不贍養也是正常的,沒有愚孝而已。

現在的年輕人愚孝的很少了,父母怎麼對孩子的,孩子就怎麼對父母,一樁樁一件件都記著呢!如果哪個孩子不贍養父母,沒盡義務,那就先看看這對父母以前對孩子啥樣?如果你真的對孩子好,孩子不贍養你,那你去告讓法律制裁他,無可厚非。但是你年輕時不把孩子當人看,非打即罵,你老了還想孩子好好對你,你做夢吧。


來自大自然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 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問題

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楊琴媛


贍養老人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

我們不僅僅要贍養父母的身體,還要養父母之心、養父母之志。曾有弟子問孔夫子什麼是“孝”,孔老夫子說,現在的所謂“孝子”,認為能贍養父母就盡到了孝道,但是對於養狗養馬而言也同樣是養,如果僅僅贍養而不尊敬父母的話,怎麼能夠把養父母和養狗養馬區別開來呢?贍養父母最重要的是從內心表達出對父母的尊敬和感恩之心。

我們憑什麼這樣?我們有什麼好高傲的?

父母已經給予了我們最寶貴的生命,含辛茹苦把我們扶養成人,寧願自己省吃儉用也要把最好的吃的用的給予我們;寧願委屈了自己也不願委屈了孩子;多麼無私的愛啊!還有什麼比家庭和諧身體安康更幸福的?

父愛是夏日裡滿滿的清涼,母愛是冬日裡濃濃的溫暖。人世間,大大小小的道理不知有多少。“子欲養而親不待”,父母是給與我們生命的人,我們口口聲聲說要孝順,要即時孝順,可實際上呢?忙於功名忙於利祿,忙於權勢,忙於尊位,多少次把父母晾在一邊了?殊不知,一聲聲問候,一次閒聊,一頓晚餐都是給父母慰藉啊!當我們想去愛父母時,父母也許沒有在原地了,什麼都可以等,就孝敬不能等......

不要嫌父母老、爹媽髒,因為他們是世界上最牽掛你的人,父母的恩是我們一輩子都還不清的。


專門爆大禍


贍養老人是每一個兒女應盡的義務,我養你小、你養我老,這是中華幾千年的傳統。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會有一些人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這其中的原委可能很多:

子女年幼或成家時沒有得到父母很好的呵護,讓自己至今忘懷;父母生育兒女較多,往往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讓自己憤憤不平;作為子女由於自己的生活條件或者身體條件差,沒有能力照顧老人;自己的兄弟姐妹不盡心贍養老人,讓自己付出後覺得不平衡;老人對自己的付出卻抱怨不斷,讓自己感到委屈、心寒……

以上的種種,導致有些兒女不盡心地贍養老人。

天下沒有不愛自己的父母,他們的一些行為可能讓子女不能接受,但他們愛子女的心陪伴其一生,只是這種情感他們或表達或隱藏。

作為子女的我們,愛自己的孩子,同樣也希望孩子能愛自己。我們的父母何嘗不是這樣呢?所以,不要以自己的能力、兄弟姐妹的付出等等為理由,減少對父母的愛。還是做好自己不攀比,儘自己的所能為父母付出。今天自己為父母付出的案例,就是兒女明天孝順自己的榜樣,想讓自己老了以後子女善待自己,現在就好好善待老人吧!


淡然945


最瞧不起的就是不贍養老人的逆子!對於這種人的評價,豬狗不如,只想揍他們,把他們揍醒,讓他們明白怎麼做人!怎麼做贍養和孝順父母的人。


天山桐姥1


贍養老人是每一個作為兒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這件事自古以來就是徑地義的。.

從生命的進化上講,子女的生命來自於父母基因的傳遞,精血的合成,沒有父母,就沒有自己的生命。因此,贍養父母是作為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從親情上講,子女自出世之時,到長大工作成家之前,在這二十幾年裡,子女的衣食住行,都是靠父母供養的,父母養你小,等父母老了,你理所當然的要贍養父母老,這是天經地義的。

從道德上講,父母在年輕的時候,為社會作了貢獻,等退休後,社會政府還為他們辦理退休證,按月發放養老金,給予基本生活保障,讓老人老有所養。對於高齡老人,還發放高齡津貼,乘公交車免費等待遇。你作為子女的,難道父母老了,你們就沒有瞻養的責任和義務了嗎?動物還有反哺抱恩的思想,難道我們進化到人類還不如動物嗎?

從法律上講,尊老,敬老,愛老,養老在一些法律法規上也有明確規定,這也是社會走向文明進步的標誌。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養的社會新風尚己徑形成。作為新時代的年輕人,作為父母的子女,要發揚尊老,愛老,敬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做到孝敬父母,尊重長輩,切不可做虐待父母,以身試法的不孝之子。


舜耕老翁


我認為:不盡責之子女,叫不孝子女。我舉例來敘說,我有親戚,共父八旬,還下地耕田,一直幹到近九旬時,再也幹不動了,其子及兒媳讓他單過,最後,做飯也無力支撐,其兒媳讓五個出嫁多年的姊妹,分月養不能自理之老父…我對此非常氣憤!究其因:這事與家教有關。當然,出嫁之女養老父,也未尚不可,但其子家條件尚可,將老父推來搡出,不盡人情,鄉間議論紛紛,這叫什麼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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