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推出“16條”措施,切實做好“六穩”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一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強金融服務保障

  1.加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機構對運轉良性、負債率較低,但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得隨意下調信用評級和貸款風險分類,不得隨意壓縮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確保2020 年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2019 年同期水平,國有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20%。(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金融機構)

  2.切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各銀行機構要通過減免手續費、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壓降成本費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去年同期降低0.5個百分點左右。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幫助其爭取中央、省級財政貸款貼息支持,區財政安排一定資金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工信局、發改局、財政局、各金融機構)

  3.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鼓勵各金融機構向上爭取擴大本轄區的信貸投放額度,原則上增長幅度不低於10%,鼓勵圍繞石化產業鏈探索供應鏈金融服務,區政府將對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給予通報表揚。泉港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要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作用,為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金融機構)

  4.開通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區內各銀行機構優化業務流程,簡化授信申請材料,壓縮授信審批時間,設立信貸融資、支付結算、外匯兌換、跨境人民幣業務等綠色通道。各保險機構要開闢保險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提供及時便捷的理賠服務,應賠盡賠。(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金融機構、各保險機構)

  二、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

  5.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受疫情影響造成財產損失或嚴重虧損的中小微企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困難減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可據實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6.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延期三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予加收滯納金。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責任單位:區人社局、稅務局、財政局)

  三、著力降低運營成本

  7.減輕中小企業租金負擔。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承租區屬國有資產用於經營性的用房,給予第一個月免租金,第二、三個月租金減半。對石化科技眾創園、湄港灣孵化基地承租的中小微企業三個月減免租金30%。(責任單位:區屬各國有企業)

  8.延期繳納相關費用。因疫情原因,對繳納用水、用氣等相關費用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延期補繳,最長不超過3個月,在規定期限內補繳後不影響企業和個人權益記錄。(責任單位:區工信局、水利水務建設發展公司、新奧燃氣公司)

  四、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9.鼓勵企業轉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對企業轉產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在2月底前形成產能的,按新增設備購置金額(不含稅)的50%給予補助(其中市級補助30%、區級補助20%)。企業在疫情解除前所生產的口罩等應急物資由區政府統一收購併調度,疫情過後該企業富餘的產能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收儲。(責任單位:區工信局、財政局)

  10.鼓勵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擴大生產。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幫助其申請銷售額1.5%的省級財政獎勵;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幫助其申請實際支出網絡推廣費用發票額30%的市級財政獎勵,單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萬元的企業,區財政按其首季度實際支出網絡推廣費用發票額的15%給予獎勵,單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11.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責任單位:區國資辦、區屬各國有企業)

  五、紮實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12.優化政務服務。在疫情期間,大力推行實施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自助辦、延期辦等政務服務。對重點項目實行一站式全鏈條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綠色通道”,凡可通過線上受理的事項不再要求服務對象到現場提交,凡可通過電子證照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各入駐窗口單位)

  13.有序推進重點項目復工開工。促進年度計劃新開工項目按期開工,有序推進在建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及民生項目復工,春節未停工和已經復工的項目要確保連續施工。加強要素保障,對新開工、復工項目涉及要素保障審批的,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責任單位:區重點辦、行政服務中心、各項目責任單位)

  六、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14.支持企業引工穩工。2020年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符合條件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發放一次性穩就業獎補。(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工信局、財政局)

  15.支持開展職工培訓。支持企業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給予企業每人800~1000元的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工信局、財政局)

  16.加強企業復工服務。用好“政企直通車”平臺,整合“福企網”“福企雲”等平臺資源,在疫情時期為企業提供信貸融資、減稅降費、人才用工、法律諮詢等服務。(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工信局、稅務局、司法局)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 日。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我區遵照執行。

  來源 | 泉港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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