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傳謠,必查!餘干公安查處多起散佈謠言案

還在傳謠,必查!餘干公安查處多起散佈謠言案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戶端訊 陳繼勇、記者塗文華報道: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有一些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甚至製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近日,餘干公安依法查處多起網上故意製造傳播謠言的違法行為。

案例1

2月10日上午8時許,餘干縣公安局楊埠派出所民警在網絡巡查中發現,有人在抖音視頻平臺上散佈有關疫情的信息。巡查發現後,楊埠派出所迅速行動,立即開展調查核實,在網安部門的配合下傳喚違法嫌疑人周某華到案接受詢問調查。

还在传谣,必查!余干公安查处多起散布谣言案

經查:2月9日晚上20時30分許,楊埠鎮江坪村村民周某華未經核實,在抖音APP平臺上發佈了內容為“楊埠來了鄱陽人,看到鄱陽人就要趕走,有些已被村民趕到山上了,並叫村民堵路、守夜"的疫情謠言,引起了村民恐慌,造成不良影響。

周某華到案後,對自己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十分愧疚和後悔,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積極進行闢謠,消除影響。目前,周某華已被依法進行教育訓誡。

案例2

2月10日,餘干縣公安局古埠派出所接到警令,在工作中發現兩名古埠籍居民張某健、黃某在QQ群傳播“鄱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者逃至餘干縣境內”的不實信息,引發群眾恐慌。接到警令後,古埠派出所迅速行動,將張某健、黃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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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黃某、張某健對2月9日、2月10日分別在QQ群發佈不實信息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鑑於張某健、黃某兩人認錯態度較好,並積極進行闢謠,消除影響。目前,張某健、黃某已被依法進行教育訓誡。

案例3

2月10日下午16時許,楊埠派出所接指揮中心指令:有人在QQ和微信中散佈有關疫情的謠言。

还在传谣,必查!余干公安查处多起散布谣言案

接警後,楊埠派出所迅速將違法嫌疑人霍某龍、吳木、餘某文、霍某躲四人傳喚到案。四人到案後,均如實陳述各自在QQ群、微信群散佈“鄱陽縣有感染者來到我們這裡”的不實信息。

鑑於該四人認錯態度較好,積極闢謠,消除影響,楊埠派出所對四人依法進行教育訓誡。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警方提醒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廣大群眾:

一定要從官方途徑瞭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轉發微博、貼吧、微信等互聯網自媒體平臺上出現的與疫情相關的不實信息,更不要編造、發佈不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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