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返岗、返工、返校潮,九江市推出五条严令

近期,各地均将出现返岗、返工、返校潮,2月10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村组、单位)综合防控的通知,要求各社区(村组、单位)进一步强化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做到压实包保责任、深入开展排查登记、规范居家医学观察、落实综合防控、严肃追究问责。

压实包保责任

严格落实领导包保、分级负责责任制。

县(市、区)领导挂点包保乡镇(街道);县(市、区)部门挂点包保村(社区);乡镇(街道)干部、县驻村干部负责包保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乡村基层党员干部“一对一”包保重点观察对象的工作机制。

各地工业园区、商务写字楼等要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的原则,

实行一个企业一个行政领导联系防控工作的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责本单位的防控主体责任。要将包保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在包保区域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包保社区(村)、小区(组)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队伍,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吸纳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参与组成若干支工作小分队。

每支小分队至少要有一名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对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点对点、人盯人跟踪服务。

排查所有1月25日以来市外入浔人员

自2020年2月10日起,各地各单位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记。排查重点为:1月25日以来,自市外入浔的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和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对被排查人员要填写返(来)浔及异常人员登记表。

重点对象实行分类管理

对排查登记的重点对象实行分类管理。

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要迅速就近转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在居家单间医学观察对象中,对1月25日以来自市外入浔人员,特别是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要全部实施14天的居家单间医学观察,并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社区干部、医务人员组成服务小组,落实一级防护,上户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评估,每天早晚监测体温一次,了解指导其规范隔离起居情况,登记在案。

对居家隔离满14天的,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由服务小组全面梳理其隔离期间的体温监测,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无异常的,填写健康状况问询表、医学观察表,并发放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提示解除后相关注意事项,防止感染。

五项综合防控一一落实

信息告知。社区(村组、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以致住户一封信、告示等形式向社区(村组、单位)公众发布分类就诊渠道信息,引导社区(村组、单位)人员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提示出行、旅行风险。及时告知省、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决定和命令。协助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社区(村组、单位)应为疾控机构开展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提供人员准确信息和现住址等帮助。对界定的密切接触者,动员、协助其转运至集中留验站。协助疫点或疫区的处置。社区(村组、单位)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终末消毒。对按疫区管理的社区(村组、单位),协助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加强健康教育。社区(村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等文明行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减少出行,倡导出门戴口罩。

加强环境管理。加大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对社区(村组、单位)辖区范围内的电梯、楼道及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村组、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严肃属地排查登记倒查

一旦出现新增确诊病例等人员,实施属地排查登记倒查。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包保责任人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履职到位。实行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对新增的确诊、疑似病例不在密切接触者、发热留观等可控范围的,要倒查属地排查登记,隔离管控是否到位等情况。

凡是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给予包保责任领导或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严肃追责。造成传染病疫情传播和蔓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