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親戚公司上班,但是親戚還要註冊公司讓我當法人代表,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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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的公司,讓你做法人代表?你大概把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搞混淆了。

你所說的法人代表,準確的說可能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建議你要慎重考慮。

現實中的公司確實出現許多“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即該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實際上並不擔任與履行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的任何職務與職權,甚至不是公司普通員工,與公司設立與運行沒有任何實質的關係,僅僅因為與公司實際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口頭或書面協議,充當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將其稱之為“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

實務中,如果公司的股東、實際經營者或實際管理者因為一些客觀障礙(或出於逃避責任的主觀考慮)不能或不願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是設法委託朋友、親戚或公司員工來擔任。這些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已經登記公示,儘管他們並非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有些人甚至並不參與到公司的經營活動中,但風險並不因此免除。

也就是說,擔任“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對民事、行政和其他方面較大的法律風險,並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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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得好好考慮清楚,諮詢一下相關的專業人士,瞭解一下其中風險。很多時候天上不會無緣無故掉餡餅,但是很可能會掉陷阱。

說個例子。

我們當地的有傢俬立醫院,其中一個股東我認識。公司成立了才兩三年,就換了好幾個所謂的院長。開始的公司法人一直是他們幾個股東之一擔任,後來一個股東轉讓股份後退出,進來一個新股東,而那個新股東很快就成了法人。結果這個新的法人當了沒多久,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原來公司成立一年左右的時候,幾個股東就因為之前的民間債務鬧矛盾,後來有一個股東把公司給告了,結果法院進行立案調查,對公司及現有法人進行凍解帳戶限高令等,而且公司到現在欠一屁股外債還不了,法院也調查這幾個股東的財產,目前發現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就是說這個新法人當初是被那幾個拖下了水,純粹在給那幾個擦屁股,還把自己也賠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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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註冊公司,為什麼要讓你當法定代表人?

那我們先來看看法定代表人有什麼樣的權利?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也就是他對外可以代表法人行使職權,而不再需要取得授權。代表公司法人從事民事活動,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責任都由公司法人承擔。

再來看一看法定代表人有什麼樣的風險?

  • 行政責任

《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 民事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49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53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主要來源於“單位犯罪”,因企業主體違法犯罪而被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而獲罪。常見的單位犯罪有生產、銷售偽劣商業類犯罪,走私類犯罪,商業賄賂類犯罪,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非法經營類犯罪等。

那麼親戚讓你擔任法定代表人,有幾種可能一是他的身份不方便擔任,比如說是公務員;二是法定代表人還是存在很多風險,這由你擔任可以規避風險;三是給你一個鍛鍊的機會,讓你快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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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考慮好,我先跟你說說風險。

先講法人,大家記住:法人不是人,法人是指組織機構,是企業,而不是自然人。之所以要擬人化,是因為組織機構(公司)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組織違法違規是需要像自然人一樣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法律資格的主體。對應的有“非法人企業”,就不具備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比如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

法定代表人一般被簡稱為“企業法人”,是一個自然人,是公司唯一指定的代表人,需要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對外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企業作為法人機構,具有民事權利,但組織機構本身沒有行為能力,所以需要通過自然人得以體現和實施,因此,法定代表人對外的商業活動代表的是公司行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文件,公司是要認賬的。

法人代表是指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能在一段時間內、在一定的授權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參加活動、訴訟等。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個人,當分身乏術時可以授權一個或多個法人代表行使具體事務職權。

受託擔任法定代表人有什麼風險?

在實際的商業活動中,經常看到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不是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這是什麼原因?是不是法定代表人有風險,老闆都躲在幕後呢?

《公司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擔任,並須在公司章程和工商局辦理登記。在實際的公司經營活動中,公司老闆一般會自己擔任法定代表人行使公司職權,若老闆同時擁有多個公司,則需要委託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擔任法定代表人,受託人在公司的最低職務為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為勞動僱傭關係。

那麼,受託擔任法定代表人有什麼風險呢?

一、行政責任法律風險

我國《民法通則》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民事責任法律風險

《公司法》

第20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1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逃避債務,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須承擔連帶責任;損害公司利益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

第149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53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定代表人違法違規,不按公司章程約定執行,對公司造成損失需賠償,損害股東利益的還有法律訴訟的風險。

三、刑事責任法律風險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主要來源於“單位犯罪”,因企業主體違法犯罪而被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而獲罪。常見的單位犯罪有生產、銷售偽劣商業類犯罪,走私類犯罪,商業賄賂類犯罪,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非法經營類犯罪等。

四、強制措施

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機關在權對法定代表人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一)公司有未了結的民事訴訟或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司法機關對法定代表人採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

(二)如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經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三)如公司欠繳稅款,稅務機關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從上面的法律風險可以看出,法定代表人只要遵紀守法,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從事經營管理,也無需過分擔心法律風險。當然,法定代表人作為企業的權力代表人,有多大權力就有多大的責任,擔當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紮實的商務法律知識和經營管理經驗,才能夠規避商業活動中的風險。


慧算賬


千萬不可當這種傀儡法人,我覺得你這位親戚成立公司的動機有問題,還沒上戰場先找個炮盔。目前法人主要的風險在於涉稅、信貸、員工工資、企業往來款賬目,任何一項都會涉及法律訴訟。你家親戚在這幾點上肯定有不良企圖,比如虛開發票,四處貸款,拖欠工資,拖欠貨款,任何一項出問題都是法人背鍋。牢門向你開放,你以後不能購車購房,不能坐高鐵飛機,不能再申請營業執照,不能參予招投標,甚至子女都會受影響。


學富五缸


這真不合適,我身邊就出現過一個例子,表兄妹,他哥以他妹妹名義註冊了公司也就是他表妹是公司的法人,一年以後公司出了事故她表哥跑路了就把她抓了,賠了兩百多萬


1文號


不合適。法人代表並不是掛一個名,而是要承擔責任的。你可以看下相關法律。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根據《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而司法實踐通常法定代表人會被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寶藏老母親


這個一般也沒有什麼問題,雖然你是法人代表,但是實際執行法人代表權力的是你的親戚,但是你還是要及時收集好證據,證明你雖然是法人代表,但實際履行法人代表權力的是你的親戚,這樣子到時候一旦出現問題的時候你也可以拿出證據,撇清責任。



廈禾路燈


風險還我認為你沒必要去當名義上的法人代表,因為法人的風險還是很大的。

第一,通常企業都過有債務還不了,被列為失信人的是法人代表。

第二,如果公司有偷稅漏稅的情況被查出法人代表也要承擔責任。

第三,公司如果從事違法經營活動,法人代表需要承擔對應的責任。


瀟葉律師


不合適。因為親戚把公司的法人代表,註冊到你名下,你如果沒有資金和能力管理公司,主要運營權,還在你的親戚手裡。如果公司一旦出現債務等糾紛,一切法律後果,由你和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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