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物价,严惩!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记者刘奕湛、罗沙)

哄抬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物价,严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