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童小兒健康
我個人認為,責任應當合理劃分。
監護人的責任是肯定有的,但只是很少一部分,最多10%。
題主也提到,是因為路燈的問題,導致小朋友摔傷。那麼,僅僅是路燈的問題嗎?不止!物業明知有帶小朋友的家庭在小區散步,為什麼沒有加派人手保護孩子的周全?正確做法是,當家裡有老人、小孩、孕婦、女人、男人以及狗(都是需要保護的喲)出門的時候,電話聯繫一下物業,安排幾個保安在門口接應,一路護送至小區出口,或停車場出口,確保這些尊貴的業主在小區內的人身安全。需要在小區內散步的,需電話聯繫物業,告知散步的人數,路線,以便讓物業安排隨行人員。最佳的配比是:前年四個保安開路,後面四個保安斷後,左右各兩到四名保安保護業主安全。
希望這位受傷的小朋友早日康復,希望家長能夠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保護自己合法利益!
飄吧球兒
我覺得物業有一定的責任,他們沒有盡到管理職業,開發商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因為他們沒有把路鋪平。規劃局有一部分責任,因為他們規劃小區的時候沒有看好地方,最大的責任是袁隆平,因為他讓你吃的太飽了!
智匯樂
這種情況,即便是非要因此追究出點物業的責任,比如物業未能及時修復路燈,物業管理不到位,但這點責任對於寶寶摔傷也微乎其微。懂得維權是好事,但也要有良知把守底線,超出正當維權範疇,就會讓別人認為有些藉機訛詐意圖。
首先,你是孩子的監管人,看護寶寶安全是你分內之事,在視線不好的路段可以抱起或者牽著寶寶走,避免寶寶摔倒受傷。正常情況下家長第一時間會反思自己,帶孩子去治療傷處,而不是藉機想向別人追責。
其次,即便真的付諸法律,也是孩子的監護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如果非要把寶寶摔倒這件事情怪罪在別人身上。,那麼發明電燈的愛迪生是不是也有責任呢?真非要給物業找些責任,那就是物業方面收了業主的費用,自然應該承擔相應維護小區安全的責任,應當及時修理損壞的路燈且在相關路段做警示標語,物業方面的確也存在失職。
總之,物業要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失職。寶寶監護人要看好寶寶的安全,正當維權,相互理解,構建幸福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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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牆發展
我覺得小區物業非常有責任,因為不該讓這麼有素質的人住小區,該住天上
窮邊加
我覺得這種事就不要問了。孩子的監護人是幹啥的,一旦有事總是找別人的問題,這樣好嗎?社會在進步,人民素質在提高 ,你不能這樣刷下限,這樣不好。該是你的事就是你的事,義務就是義務,責任就是責任,擔當就是擔當。發現問題或者出事情了,最好學會先檢討一下自己,明明不關別人的事,還要強加給別人,你良心過意的去嗎。我不想再多說什麼,好自為之吧!
qiaojinming
如果確實因為路燈損壞沒有及時維修而構成安全隱患,造成孩子摔傷,物業當然會有一定的責任,不過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未能預見到應該預見到的危險因素,或者預見到了危險而放任事故的發生,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
魔笛121212
終於看到不罵物業的評論了,看來大家還是很有公道心得
安賽蜜27
看到那麼多人那你,我唯一想說的是怎麼罵的不難聽,要是再難聽點就好了,這樣就能配得上您那個流氓氣質了!
豆豆connie
呵呵,你咋不問地球有沒有責任呢?沒有地球引力孩子就不會往下摔了。最該擔責的是你自己,你是第一監護人,自己沒看好孩子,孩子摔了怪這怪那。以後誰和你家孩子在一起誰倒黴…瞬間開始同情你周圍的其他孩子了。願他們有感知,離你孩子遠遠的。
剛哥的老婆147
小孩摔倒受傷很正常,如果一定要追究責任的話,那就是監護人是個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