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依法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七項”機制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勢十分嚴峻,防控任務艱鉅繁重。為了將疫情防控落實工作抓實抓細,金昌中院

結合實際,建立防控工作機制,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建立快速立案機制。對於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開闢“綠色通道”,及時受理,第一時間啟動訴訟程序,切實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引導當事人通過網上立案、訴訟、調解、信訪,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和律師參與訴訟,減少人員聚集,防範疫情風險。

二、建立依法嚴懲機制。全市兩級法院刑事審判團隊成立專門合議庭組成專班,集中審理涉及疫情的各類犯罪案件。依法嚴懲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嚴懲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嚴懲藉機造謠傳謠、暴力傷醫等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壞市場秩序、危害社會大局穩定的犯罪行為,依法快審快結,嚴懲重判,形成有力震懾。

三、建立配合聯動機制。加強全市法院與其他政法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聯席會議、重大案件會商、提前介入等制度,推動政法各部門在涉及疫情案件中聯動發力。

四、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立足審判職能,加強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跨部門、跨區域的信息互通、疫情形勢分析研判、完善防控措施及技術協作等工作,做到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強大合力。

五、建立線索移交機制。在審理案件中,發現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醫用衛生材料或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存在哄抬物價、假冒偽劣、牟取暴利、囤積居奇等嚴重擾亂市場、社會秩序等線索的,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線索,對發現的行業、領域內的亂點、亂象積極延伸審判職能,結合疫情防控加強調查研究並及時提出司法建議,推動整改促進完善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六、建立請示報告機制。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涉及重大疫情工作動態的,第一時間向市委和上級法院請示報告,確保政令暢通、步調一致、令行禁止。

七、建立輿情監管機制。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深入宣傳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引導全社會依法行動、依法行事,匯聚眾志成城、共克時艱的強大正能量。啟動24小時網上動態巡查管控機制,及時監測負面輿情和有害信息。認真落實輿情“三同步”原則,不斷提高輿情處置應對能力,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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