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委員會一號文

八個一律


一、所有業主和家屬一律不得擅自發布、傳播不明來源疫情信息和工作情況;

二、小區人員一律不得外出;

三、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

四、隔離人員一律不得出隔離室;

五、送菜和收垃圾等地方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大門;

六、所有業主一律在小區居住(家屬一旦外出,則不得回小區居住);

七、所有業主親戚一律不得來小區;

八、業主及家庭成員出現發熱等情況,一律不得隱瞞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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