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2600戶業主,廣大業主決定物業管理由全體業主成立物業管理企業自管可行嗎?

業餘法學愛好者


這有何不可,"物業“這種私營企業,業主不滿意理所當然的要取消它在小區管理的任何事情。由業主自已管理夲小區的事一定比物業公司管理的更好,更細,更周到。


周公178432281


我們小區就是自治物業管理的,當初的業主大會業主們非常支持!幾乎是全票通過,不瞞你們說,我本人就是xxxx自治物管主任,但我們沒選舉業委會。總戶4百多,管理費每平1元,汽車月保400/臺元,臨保,超1小時5元,然後疊加每小時2元。單車,電動電車每月10一20元,(有專門車棚)。物業管理人員5人,保潔2人,門衛值班4人(全部是小區退休職工)。三年一屆(無需報備,街道,居委會無權干涉)。公共設施設備齊全到位,防盜,消防演練自己完成。

現在已是第二屆,在二次業主大會選舉時還是由我們原班人員續管。每季度收支明細公示一次。

告訴大家,真正要管好小區的方方面面會把你累死。最頭疼的是每個小區都有幾戶處處刁難物管人員的事,這些人其實就是當初沒被選上而後才找各種原因刁難你,只要按時繳納管理費就可以少理會這些業主。

總的來說,自治管理更受氣,還不如給正規物業公司管理為好。

經常說物業公司欺負業主,如果是你身處管理你就知道業主和物管誰在欺負誰。我只能說一句,業主別總拿交了管理費就是大爺,皇帝老子,物管就是孫子任由業主放肆。究竟誰之過,雙方心裡很清楚,相互理解尊重才是要點。


中老年的我


物業管理是從香港,引進到內地來的。是李嘉誠的兩大發明之一,公攤,物業管理。發達中國家象歐美基本都沒有物業管理公司!

歐洲、美國都是些老城區,古風建築,沒有多少封閉式小區。

歐洲的國家沒有物管公司進駐小區,因為他們沒有幾個小區,都是一些的舊住宅,有些甚至幾百年歷史,畢竟他們的土地所有權是999年的,老祖宗的東西嘛(這裡面有個很有趣的現象,他們的開發商沒有足夠的金錢去做舊有住宅改造,而住宅的主人便宜了不想賣,可是自己又沒有錢去翻新,多數只能依靠出租來維持房子的日常維護)。不過他們有家庭服務公司,就是電影裡面看見的管家那種。這類公司的員工都需要經過非常專業的培訓而上崗,為的是用極度專業的服務去換取高昂的服務費。其實在廣東也有歐洲過來的物業管理公司,像戴德梁行、第一太平戴維斯。它們過來後也因應國情而轉變為為小區服務的公司,最早期的時候可是打著管家式服務的呢(其實因為太貴了,國人用不起)。

歐美不叫物業管理公司,而叫家庭服務公司,業主出錢享受管家式服務!


武漢匯溪流


以盈利為目標的商業性的物業機構將會逐步的被歷史所淘汰!這是必須的也是必然的!取而代之的必然會是業主們的自立自管,自我服務!未來,物業方面不會再以公司的形式進入小區了,而是以各個專業的勞務人員的形式被業主們所僱傭。他們向業主提供專業服務,業主支付其勞動報酬和必要的福利。其餘小區的一切公共收益和盈利統統歸業主所享有。這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長安借東風63583187


中國的物業純屬奇葩,是開發商搞出來的產物,“跟李嘉誠學的 公攤,物業”其實,樓盤在建他們就找好了物業,與業主選舉就是笑話,想拿掉物業可想而知多難。那麼物業在小區都做什麼工作?據我朋友說“他就是管幾個樓盤的物業”頂多每天圍著樓走一圈,樓道,樓前樓後的清掃有專人負責。水,電,瓦斯有單位看錶,收費。其實,社區每年都有政府的撥款,我的小區是敞口的,衛生 清掃,垃圾的運輸 都有專業管理,去年還對外牆做了免費保溫。一句話 社區就是居民的管家,大小事情都是社區管理,所以,物業的存在是多餘的。


城市的晚霞DL


我見過業主把原開發商管物業的公司驅離然後物業自管的小區。挺不錯的。各種業務和費用全部公開,很透明,費用低於我所在的小區。業主們也滿意。唯一不太好借鑑的就是這個小區是老小區,不大,只有幾棟樓,三百左右戶吧。人少。中大型小區可能問題多就沒那麼好管了。


致遠1561


物業公司在我們國家存在這麼多年了,由於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哪個物業能做到收費合理,到頭來矛盾重重。物業公司已經走到頭了沒有存在的必要了。要想讓百姓有一個好的心情好的生活環境就必須政府來管理,也就是街道辦事處來接管物業公司,也可以物業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是街道辦事處,把物業公司變成街道辦事處的一個服務部門或者物業科。只要把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擺在前面應該沒有做不好的事。


手機用戶59152669780


小區自治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小區自治管理簡單,收業主點錢,找幾個人打掃下衛生、守個門就行,大事辦不了,也沒這個能力。企業就不行了,要有資金、資質、車輛、設備和各種專業人員,還要辦理各種證照。企業具有法人資質,按照企業的規則運行,不能接受來自外部的違背企業規則的干擾。在成立物業之前,這些問題都要想到。

業主想建立自己的物業,無非是既想不交錢,又想從中受惠,如果真要讓他拿錢投資的話,恐怕早就逃避了。與其瞎折騰自己辦物業,不如善待現有物業,協助物業把欠費業主的錢收上來,還全體業主一個公平,幫助物業把自己小區的事辦好。


閒客193223645


呵呵,這個模式不錯,業主肯定能接受,可以直接推廣!

個體戶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主要體現在:物業公司只收錢,不為服務,說到底就是不作為。人們買了房子交住宅費(物業)是沒問題的,等於再被逼買個大爺來養著,並且它是來管著你們的!


跟我到你家樓下


有理三千,無理八百。根據觀察,其實業主與物業之間的很多矛盾,物業是有很多地方不規則,但某些業主總是會組織一批人想把事情鬧大,好趁機趕走物管,好由他(她)們幾個來管理或承包此小區物業,可以想象一下,這幫人肯定會比物管的把小區管理得更糟,抓收入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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