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途徑,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

留住斜陽


這其實是兩個問題,我們來逐一分析一下:

首先,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為什麼不走法律途徑?這個原因很簡單,因為大部分的臨時工都沒有與用工方簽署正式的用工協議或者合同,他(她)們僅僅是基於包工頭或老闆的一句口頭承諾便直接開始了工作,雖說口頭承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但到舉證環節的時候需要提供口頭承諾已經達成的直接證據,然而大部分的臨時工都是屬於社會弱勢群體,文化層次不高,對基本的法律常識瞭解的也不多,舉證難加上對法律程序的陌生感,讓他(她)們以為通過法律的程序解決起來會很麻煩,事實確實也是如此,打官司所耗費的時間和經濟成本甚至還有可能遠高出打工的收入,若是最後敗訴,很可能會導致自己得不償失。

其次,為什麼很多臨時工在討要工錢的時候喜歡採取過激行為?其實關於“過激”的定義都是相對的,老老實實的坐在那裡很難快速討要到自己的辛苦所得,所以必須得采取一些手段或者措施,我認為除了“以死相逼”這種行為能夠稱得上是過激之外,其他的方式還不夠格。選擇做臨時工的人大多經濟窘迫,說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也不算太誇張,眼看自己快要餓死了,能不急嗎?再加上有些人的腦筋比較直,就認我幹活了你得給我錢這個道理,用工方越繞圈子耍賴皮越容易引起他們的軸勁(軸著軸著就蠻勁發作了),“一根筋”的人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後果你懂的。

其實農民工朋友們真的挺不容易的,國家因為考慮到他(她)們所身處的弱勢地位,近幾年制定了很多保護性的政策法規去保障他(她)們的合法權益,惡意拖欠工資的現象正在逐年減少,以筆者所在的建築行業為例,由於很多工程本身存在層層分包的現象,在這種轉手的過程當中難免會出現監管缺失和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導致臨時工暴力討薪的現象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要完全解決的話還有一道很長的路要走。


風夜火燭


為什麼有些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程序,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主要是以下三方面原因。

第一,臨時工、臨時工,他們就是被臨時使用下。這些人很少籤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也不會長,多的能幹幾個月,少的有可能就幾天。這些人一旦被拖欠工資,他們拿不出證據。沒有合同也沒有條子證明他們幹什麼活,幹了多少工。象這樣的臨時工大部分都是自己記一份賬幹多少工,老闆計一份賬。碰到無賴老闆,老闆不承認他們計的賬,他們到哪告去?法院根本不受理,所以只好對無賴老闆採取過激行為。

第二,這些臨時工就是有合同,有證據也不想走法律程序。這些人要的工資都不是很多,走法律程序太繁瑣,有可能你跑好多次法院,都沒有什麼結果。要錢的成本對於他們來說太高,耽誤的時間有的都有要的錢多了,誰還願意去走法律程序。

第三,好多臨時工就是法盲,他們根本不知道還可以走法律程序。他們就是認為欠錢還錢天經地義,對無賴老闆採取過激行為是正確的,不犯法,認為這種方法見效快,馬上能拿到錢。

前段時間這種事我就見到過,有十幾個臨時工問老闆要錢老闆不給,又是鎖大門,又是停工地電,又是砸辦公室東西,老闆一報警,抓進去幾個,跑的快的跑掉了。

要解決這些臨時工的根本問題,還要在法律上更完善,比如,建立用工必須籤合同,對於不籤合同的老闆,監察部門抓到嚴懲,或者法律上嚴懲甚至判刑,讓老闆們不敢不籤合同。對於故意拖欠工資的人,光有失信制度還不行,也可以考慮入刑,讓老賴們不敢拖欠工資。



草尖上的泥巴


私企每次欠我錢不給時,總是忍著不敢要,有時想要找政府投訴,想想政府為了這幾千元肯定轉向仲裁部門,仲裁部門肯定問我要各種證明,而私企一定做好了打官司的準備,思前想後,又影響我找工作,又當誤我工作,打官司損失的錢與欠的錢差不多,沒意義。只能告誡自己下次找工作,儘量避開這樣的老闆。


今天有雪6


謝謝提問。這是因缺乏法律知識而造成的。所謂法律,是由國家制定並認可的,且以國家強制力實行的措施。它是維護國家穩定,促進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有力武器。更是捍衛農民工利益的工具。是的,前些階段,是有失信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個別農民工,為要工資,而採取過激行為。為此,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活法權益,確保農民工的利益,黨中央制定了勞動法,並定於1995年1月1號實行。勞動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如有違者,農民工可向當地法院,或勞動部門投訴,一次性就能解決。因此,農民工要學法,知法,懂法。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進而保護好自己。所以說,這是因缺乏法律知識而造成的。愚見,望笑納。


笑誹


因為就那麼點錢走法律程序,跑不起,沒時間,因為打官司需要時間和錢。對於老闆來說是小錢,對於打工的人來說,那是命,那是全家人都盼著的錢。所以當老闆的要謹慎處理


牆體美白專家


如果要切實做到農民工工資到位,第一,做好預算,整個工程需要多少錢,工程開工時保證農民工的工錢,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一般農民工根夲無合同,即使有,去打官司也兩敗懼傷,所以很少有人去走司法程序!


愛軍珍


原因不瞭解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太麻煩,走法律程序太慢,逼於無奈出此下策!!也算是一種對不良宣揚!


藍天C929


律師也要收費了,也是坑爹啊[捂臉][捂臉][笑哭][笑哭][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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