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通报2个典型问题,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呼和浩特市通报2个典型问题,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科学、精准、依法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确保疫情得到有力有效控制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但仍有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工作没思路,措施不到位,职责任务不清楚,责任不落实,在疫情防控中严重失职失责。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现将督查中发现的2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城区东街街道在疫情防控中严重失职失责的问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城区东街街道党工委和所辖党委社区党总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认识上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没有把疫情防控当前这项最重要的工作抓在手上,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控,行人车辆随意进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隐患,造成严重失职失责。对新城区委和政府提出严肃批评;对区委包联干部、东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委社区党总支书记、东街街道包联社区干部和党委社区主任交由纪委问责。

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后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月30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呼防指字〔2020〕5号),要求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戴党徽、亮身份,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协助社区做好联管联防联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但在新城区党委社区督查中发现,仍有少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态度不端正、作风不实等问题,报到后不服从社区党组织领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区防控工作。

(一)未报到党员2人:

吴福忠(市委编办)、乌特哈(市税务局)

(二)报到党员37人:

1.报到后请假,未提供单位证明的2人:

范如意(市中院)、任丽娟(市纪委监委)

2.报到后只参加过1次社区防控工作的35人:

武兴(市城管局)、李斌(市委宣传部)、李雨飞(市委编办)、化彬(市人防办)、邢冬梅(烟草公司)、李海山(市排水事业管理局)、高志宏(市政务服务局)、代洁(市林场种苗站)、席雪冬(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张舒媛(市发改委)、董慧慧(市税务局)、李涛(市供排水公司)、王奕臻(市城管局)、张宁(市医保局)、李敏(土左旗市容局)、王坤(市博物馆)、江海瑄(市中院)、樊瑞兵(市日报社)、武国凤(市三职专)、刘利华(市城管局)、赵敏(市三职专)、高燕(市科协)、杨斌(市自然资源局)、王峰(市精神康复院)、焦燕(市纪委监委)、李海心(市排水事业管理局)、高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郝妍华(市机械工程职业学校)、柴悦仪(市电信公司)、李全保(市机械工程职业学校)、张艳(市第三干休所)、洪博(市公共资源监管局)、孟繁昌(市土默特中学)、任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王艳菊(市联通公司),现予以通报批评;

要求所在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对被通报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管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隐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9日

呼和浩特市通报2个典型问题,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呼和浩特市通报2个典型问题,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 综合编辑:呼和浩特市旅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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