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為十三個地區的長治

長治原為潞安府府治所在縣名,得名於明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取“長治久安”之意。長治地處晉東南,晉冀豫三省交界,全境位於由太行山太嶽山環繞而成的上黨盆地中。東倚太行山,與河北、河南兩省為鄰,西屏太嶽山,與臨汾市接壤,南部與晉城市毗鄰,北部與晉中市交界,暖溫帶半溼潤大陸性季風氣候顯著。

劃分為十三個地區的長治


長治歷史悠久,周顯王二十一年(公元前348年)韓國在此首置上黨郡,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一統六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上黨郡為其一,市區內留存有古上黨郡署大門上黨門和國內現存規模最大、中軸線長408米的城隍廟潞安府城隍廟。

明洪武元年(1368年),沿用元制。初,潞州隸行中書省布政使司;洪武二年(1369年),隸山西中書省,九年(1376年),隸布政司。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升潞州為潞安府,設潞安兵備,分巡冀南道,治潞安。

清代(1616-1911年),沿用明制,潞安府治今長治城。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實行省、道、縣3級制,廢潞安府,原潞安府所領各縣均屬冀寧道。4月,於今長治市置潞澤遼沁鎮守使署;民國五年(1916年)改為潞澤遼沁營務處。民國十三年(1924年),撤銷營務處。民國十九年(1930年),撤銷冀寧道,各縣直隸山西省。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山西省政府(閻錫山政權)置第三、第五專區。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0月,長治市(縣級)建立,隸太行四專區。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6月,長治市升格為地級市,直隸太行區。

1950年3月,長治市改為長治工礦區(縣級)。

1952年3月,工礦區復為長治市,並恢復為地級市,由長治專區代管。

1953年7月1日,長治市改由山西省直轄。

1958年,長治專區改為晉東南專區,代管長治市。

1971年,晉東南專區改為晉東南地區。

1975年,長治市復由山西省直轄,設城、郊兩區。

1983年9月,長治市轄城、郊兩區和長治、潞城2縣。

1985年5月,晉東南地區撤銷,晉東南地區所轄平順、壺關、黎城、屯留、長子、武鄉、沁源、襄垣、沁縣,劃歸長治市領屬,長治市轄2區11縣。

1992年11月,長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成立。

1994年,潞城縣正式撤縣設市,隸屬長治市管轄。

劃分為十三個地區的長治


截至2018年11月,長治市轄4個區、8個縣、1個國家級高新區,共有132個鄉鎮,14個街道辦事處,3446個行政村,140個居民委員會。市人民政府駐地潞州區英雄中路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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