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出台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17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广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担当作为,切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政治激励方面

01

组织部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重点考察街道、职能部门的干部,强化考察结果运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一线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可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优先培养、选拔在防疫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

02

对实绩突出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调任机关工作的考察对象;对防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在职称评聘上予以倾斜,职称已评未聘的可优先聘任,已聘任的可在专业技术职务内优先晋升一级岗位细分等级。

03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优先发展入党。

04

抽调区直部门机关事业干部结合“双报到”支援街道社区做好防控工作,并在一线考察了解发现一批表现突出的干部。

05

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及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向参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倾斜。


容错免责方面

06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主动履职尽责、揽责担责、勇于担当、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无私之过的干部,予以容错免责。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调查澄清。


关心关爱方面

07

在2020年度社区考核中对所有社区增加一次性特殊贡献奖励金;在优秀社区考核中增设个性化指标,对履职特别突出的社区给予不低于其他指标最高标准的专项加分。

08

优先推荐表现突出的社区主干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项招考。对表现突出的社区“两委”成员列入社区主干后备力量,表现突出的社区网格员优先列入“两委”后备力量。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换届时可视情破格使用。

09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予以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额。

10

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的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或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11

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村改居)工作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加班用餐应予以落实保障,具体事项参照厦思财(2020)26号文执行。

12

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统筹安排补休,并可安排3-5天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13

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的保障支持,划拨专项党费用于慰问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补助因感染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

助力人才建功方面

14

在疫情防控一线中做出贡献的我区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评市、区拔尖人才等人才工程。对在防疫工作中帮助我区紧缺物资筹集提供的企业,在人才评定中予以适当倾斜。

15

支持我区企业集中优秀专家人才开展联合攻关,主动配合我区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在网络数据技术支持、防控识别技术等方面做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可直接纳入区级培育库,先行拨付50万元配套奖励。

精神激励方面

16

对防控疫情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优秀基层党员干部人才,要大力总结宣传。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

17

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组建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提供线上一对一心理辅导,帮助疫情防控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疏导减压,引导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劳逸结合、心理健康。_

心理防护热线服务:

0592-2108013 ; 0592-5801161

服务时间:

每日9:00-21:00

心理专家志愿者提供“一对一”语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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