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受理案件辦理案件接待來訪檢察工作安排的公告

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受理案件、辦理案件、接待來訪等檢察工作安排的公告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有序開展各項檢察訴訟服務工作,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確保案件依法及時辦理,現就疫情防控期間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檢察院對外工作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訴訟接待和服務工作

疫情防控期間,除確需到現場辦理的訴訟業務外,建議相關訴訟參與人通過高檢院12309網站或電話等方式查詢案件訴訟進程、提出閱卷或聽取意見申請,以及通過郵寄方式遞交訴訟材料。確需現場辦理的,來員應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具、接受防疫檢測。


對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的案件,可以提供電子卷宗光盤的,在保證依法合規的情況下,對閱卷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電子卷宗光盤。


二、案件受理、辦理工作

公安機關、監察機關、人民法院、其他檢察機關等實地送達案卷時,來員應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具、接受防疫檢測。案管部門受理案件後,及時移送相關業務部門辦理。


案件受理窗口設置專用通道,專人辦理案件受理、移送事宜。(案管部門聯繫方式見附表)


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機關對於在辦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被害人、證人、鑑定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等辦案工作,視案件具體情況,可在辦案期限內依法適當延後或採取電話、視頻、書面等方式進行,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


疫情防控期間,確需出庭或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的,應做好相關防護工作。


三、群眾信訪工作

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來訪群眾身體健康,從即日起,我院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在此期間,人民群眾如有訴求向檢察機關反映,可通過以下途徑:

1.郵寄。請將申訴書、身份證明、證據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書等材料郵寄至海南區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郵寄地址、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聯繫方式見附表)

2.登錄網絡。請登錄12309中國檢察網(www.12309.gov.cn),根據系統提示完成註冊和反映訴求操作,並將申訴書、身份證明、證據材料及法律文書等壓縮後作為附件上傳。也可在手機上下載“檢察12309”APP或關注“12309中國檢察網”微信公眾號完成以上操作。

3.撥打12309檢察服務熱線。即日起,撥打12309檢察服務熱線,可提供法律諮詢、案件進展查詢等檢察服務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海南區人民檢察院繼續嚴格按照“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的要求,及時認真回覆答覆群眾訴求,提供優質的檢察服務,盡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對工作帶來的影響。


四、申請訴訟服務

我院將通過微信公眾號、網絡、短信、公告欄等途徑公佈本院防疫期間統一對外聯繫電話及檢務督察部門的監督電話,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同時,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檢察院歡迎廣大市民發揮監督作用,對於舉報防控期間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的行為涉嫌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犯罪行為的或提供行政訴訟線索和公益訴訟線索的,可通過12309檢察服務中心網絡平臺、手機客戶端、電話、來信等方式進行舉報。(郵寄地址、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聯繫方式見附表)


五、窗口部門的疫情防控

為保障訴訟參與人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維護12309檢察服務中心和案管大廳等窗口部門公共衛生安全,海南區人民檢察院統籌做好相關防護工作,在接待窗口配備防護、消毒用品和設備,及時對卷宗、設備、場所等作相應消毒處理。


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如確需來檢察機關的,須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請先行就診。


疫情防控期間,上級檢察機關出臺相關規定的,按照上級機關規定執行。


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3日

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受理案件辦理案件接待來訪檢察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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