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鲁迅的文笔和丑角的话语权

夜读鲁迅全集,看到《帮忙闲者发隐》一篇,引用了丹麦作家的一个小故事:戏场里失了火。丑角站在戏台前,通知了看客。大家以为这是丑角的笑话,喝彩了。丑角又通知说是火灾。但大家越加哄笑,喝彩了。我想,人世是要完结在当做笑话的开心的人的大家欢迎之中的吧。

读这个小故事,特别是最后一句,相当拗口。这就是嬉笑怒骂皆是文章的李敖,批评鲁迅白话文水平不及他的一个例子。当然,由于鲁迅旧学深厚,古文造诣很高,又早年留学日本,且又受到欧风美雨的影响加之时代的缘故,鲁迅的文笔的确不易懂,特点就是像一把匕首,短且硬。所以有人评论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其实不仅仅是骨头,还有文笔。这不是重点所在。而且这个故事的滑稽和悲哀的内核。

既而聊一下丑角。也许是其角色的缘故,降低了他的话的可信度。倘若换了端菜送水的店小二,那客人们早都做鸟兽散了。丑角原本就是出其不意得给人带来滑稽,幽默,所以看客舍着性命不相信甚至哄笑都是可以理解。由此可见,要想他人信任,自身的定位尤为重要。但庆幸的是,即使是丑角,最起码还能开口呼喊,有着相当的话语权,谁都无权干涉,信与不信可由看客决断,后果自负即可。所以,现在的我们还是比较羡慕他的话语权的,至少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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