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效益不好想辭工可老闆不批,如走了二個月工資不給了,咋辦?

用戶6975066556807



總有刁民想捶朕


但分析認為,問題是你的思路就失誤在第三個月!照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那麼你未按勞動法之規定交辭職書後,待批覆30天的程序走,的確有理虧的欠缺,應引起你的重視,職業道路上每人成長不一定一帆風順,企業與個人類似情況的出現,也許都會碰到。

從道理上說,勞動法的制定從很大意義上說,在企業裡職工畢竟是弱者,目的是為了更好保護職工權益。當然任何企業和員工都不能違規。雖由於企業經濟效益不好,你提出辭職也正常。但也要合規,按規矩做事。

怎麼能自說自話不辭而別呢?這是很忌諱的事。那麼分析認為,雖說你有錯,但作為強者一方企業來說,應橋歸橋,路歸路。從道理上說,在你未提出辭職前已做滿二個月的工資應如數發給予你。

而第三個月即當月不管老闆批准與否,作為你來說應按正常程序將辭職報告交與老闆,履行法律所規定手續。待等30天后老闆不批是他的事,30天后你應找老闆說理,應討回二個月的工資後再走人。(假如你自說自話走時,前如已做滿一個月的話,就應討回一個月的正常工資)。

至於第三月自說自話走,不論是做了幾天,如老闆不給這幾天的工資也就算了,畢竟是你違規,但前面已做滿的月薪,老闆如抵賴,可去地區旁動仲裁申訴,討回公道。


綠水青山1390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直接申請仲裁。

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擴展資料:

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我叫v貓七七


難在哪裡

現實結論是工廠效益不好,可以判斷目前工資不會高,未來沒什麼前景,而且,已經有辭職的願望。但是,辭職老闆不批,且以兩個月工資為抓手,牽制你。所以,你覺得左右為難。

這涉及到工作中的取捨問題。 取捨,是一種人生智慧。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會遇到取捨問題。取捨不當,則會顧此失彼,因小失大,取捨得當,此舍彼得,小舍大得,近舍遠得。這就是捨得的妙處。


把取捨的帳算好,結合自身實際,就可以輕鬆做出決定了。

算取捨帳

現在我們來算取捨帳吧。

取——能得到哪些

不辭職:不需要冒再次求職的風險,沒有求職期間的工資損失,不得罪老闆,兩個月工資暫時不會失去,能夠等到工廠效益轉好的一天。

辭職:換了新的工作,工作前景可期,工資會比目前高,內心安定不焦慮。

舍——能失去什麼

不辭職:失去新的發展機會,失去可能比目前工資高的工作崗位,失去可能的愉快工作心情,承擔工廠效益不好發不出工資而損失更多工資的風險。

辭職:失去與老闆可能存在的友情,可能失去兩個月工資,失去雖然工資不高但還算安逸的工作,失去工廠效益可能轉好得到高工資的機會。

取捨建議

算了這筆賬,那麼我們來取捨吧。

不辭職——如果你覺得自己業務技術和工作動力一般,再次找工作難度大,或者你過不了老闆這一關,捨不得這兩個月工資,那麼,你就在現有工廠幹著,或者工廠效益轉好,你度過難關,一直幹下去,或者破產清算,不得不走,你離開也沒有什麼牽掛的。

辭職——如果你有一技之長,工作能力較強,離職後找一份新工作不是太難,那麼,離開這個效益不好,老闆以兩個月工資牽制員工離職的工廠吧。僅僅是眼前效益不好,那麼可以分析工廠前景,或許可以留下來,但是,老闆留人手段不正當。離職是員工的自由,沒有人籤“賣身契”,對離開的員工結清工資是工廠的義務,豈能隨意剋扣員工兩個月的工資?!說明老闆知道大多數員工想走,怕出現員工離職潮,不得不用這近乎於無賴的手段留人。越是這樣,越不能留。

有能力的遲走不如早走,因為,既然效益不好,能扣留兩個月工資,很難說不會越拖越多,最後損失更大。至於那兩個月工資不能說不要,但它不足以成為你不離開的理由。可以離開,同時保留索要工資的權利。假如,工廠真的效益極差,就拿出不來,我想早點在有前途的新的崗位取得薪資,這兩個月工資不要也罷,就當從業路上的代價吧。


紅楓詩箋


其實我想老闆就是想留人,你真決意要走他扣工資你可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大多數老闆也不想惹這麻煩。但如果辭工也不要選眼下,疫情未解除,出門住宿吃飯都挺困難,可以緩一緩再說。僅供參考!


長金老者


這老闆是咋想的,效益不好辭工不是減輕他的負擔嗎,按正常程序走吧,按照你們工廠的規定提前半個月或者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如果非要扣2月工資那只有走勞動局啦


粉豆豆


兩個月工資應該沒多少 好好和老闆商量商量 說說難處打打感情牌應該可以要到


蝦米大叔


你正常提出辭職吧,如果要扣你工錢,你可以找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老闆都會怕的。


談笑閣


勞動保障局!!!


茶壺啊茶壺


過了這陣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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