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間餐飲店私自開店有什麼處罰?該怎麼辦?

遊客183616157


還是等等吧 現在都在家隔離 即便開了 客源沒有 還造成人員聚集 一旦出現問題後果不堪設想!


阿伯呲得


為有效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特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拒不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依法發佈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的;

二、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人員拒不接受檢疫、強制隔離和治療,故意或過失造成傳染病源傳播的;

三、密切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人員,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區域的人員,拒不接受防疫、檢疫、醫學觀察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謊報、瞞報接觸史、就診史的;

四、拒不接受車輛和人員身份核查、體溫測量等防疫措施,違反疫情交通管制規定的;

五、阻礙或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實施防疫、檢疫、醫學觀察、強制隔離、隔離治療,醫療物資調配、運輸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六、隨意傾倒或者處置含有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的;

七、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造、銷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

八、編造與疫情有關的不實信息,或明知是編造的不實信息而故意傳播的;

九、以疫情防控名義,實施敲詐勒索和詐騙行為的;

十、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行為的;

十一、非法行醫,造成貽誤診治或者交叉感染的;

十二、用工單位、商場酒店、建築工地、出租房屋等違反相關規定開(復)工、違規組織人員集聚、未履行防疫告知義務引起傳染病源傳播的;

十三、串聯、煽動、組織非法遊行、集會、聚眾鬧事等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四、擾亂疫情防控秩序、醫療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具有上述行為的相關人員,將視情節分別予以批評教育、警告訓誡、罰款拘留等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A00__刺心จบ


各地陸續出臺了一些處罰措施來限制餐飲行業在疫情期間擅自開門營業,違規營業是要被處罰的,還是要從大局出發暫停一段時間吧,至於開支還是從其他行業著手,比如自媒體,做的好的話對以後營銷也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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